国道鹤大公路干渠桥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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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鹤大公路干渠桥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道鹤大公路干渠桥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黑路发【2019】400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省投。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桦南县公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干渠桥位于国道鹤大公路(G201)桦南段,桥梁中心桩号为K131+045,桥长20.5m。本桥改建上部结构为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下部结构为薄壁式桥台、扩大基础。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桥梁改建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全部工程内容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标段 | 位置及中心桩号 | 桥长(m) | 主要工程内容 | 预算金额(单位:元) |
B1 | 鹤大公路 K1317+045 | 20.5 | 拆除重建 | 1,730,364 |
2.5计划工期: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11月10日。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2015年1月1日~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额200万元以上的桥梁工程施工项目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1.3财务要求
(1)2018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2)营运资金(2018年度流动资产-2018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近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在黑龙江省2018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或交通运输部2018年全国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包封,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0年4月26日0时00分至2020年4月30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上述费用。
4.3投标人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分别安排线上开标人员和派代表参加现场纸质开标。
5.2.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PDF版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但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能上传,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写报价可用“0”代替,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的,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5.2.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同时递交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金桂大厦)开标室。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递交一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6日9时00分,如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工程保证保险形式: = 1 \*GB3 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之一。 = 2 \* GB3 ②采用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的相关规定执行。
5.4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线上远程开标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完成后随即对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当线上远程开标因交易平台系统原因出现异常情况(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解密),招标人将对开标现场所有按规定时间收到的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gov.cn)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www.hljjt.gov.cn)上发布。
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将被处罚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会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桦南县公路管理站
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桦南镇交通路9号
邮政编码:154400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138*****055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邮政编码:150028
联 系 人:李女士、李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163.com">********@163.com
监督部门:佳木斯市公路管理处
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长安西路189号
电 话:****-*******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注: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①2018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②营运资金(2018年度流动资产-2018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
注:1.2018年流动资产、2018年流动负债均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的数据;
2.如果投标人 2018 年度的流动资产减 2018 年度的流动负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营运资金额度,可不提供银行信贷
3.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近五年内(2015年1月1日~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额200万元以上的桥梁工程施工项目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
注:1.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也可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2.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4)黑龙江省2018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或交通运输部2018年全国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未被认定为D级。 |
注:1.近三年是指2017年1月1日~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2.投标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是指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列入人社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及全国信用信息网;
3.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 经理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
项目 总工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注: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道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
2.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 方法 | 投标人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得分相等时,按投标人的2018年年营业额高的优先。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后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评标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当投标人的评标价相等时,按投标人在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排名的先后次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若在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时未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则以投标人的2018年年营业额高的优先。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工程保证保险方式,投标人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的相关规定提交。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交了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2份。 (12)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
2.1.1 2.1.3 |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或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2份。 (8)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公示信息表》中内容与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一致。 (10)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1)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
2.2.1 | 第一个信封 评分分值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主要人员:25分; 技术能力:10分; 履约信誉:15分; 项目业绩: 10分 具体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附件(第一个信封评分标准) | |
2.2.3 | 第二个信封 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 |
3.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0.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10.2招标人设置成本价评估值A,投标人应视其投标报价情况自行判断,是否需要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准备好与投标报价相对应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详细的清单预算、主要材料的来源、价格证明材料以及评标委员会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A值时,使得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该书面说明和证明材料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A=【(最高投标限价×0.85)+(通过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且范围在最高投标限价×0.9(含本数值)至最高投标限价×0.8 (含本数值)之间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2 若通过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在最高投标限价×0.9(含本数值)至最高投标限价×0.8 (含本数值)之间,则A值=最高投标限价×0.85。 通过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不会因其投标报价未参与成本价评估值A计算而被否决。 |
评标办法附件:
第一个信封评分标准
条 款 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40 | 施工总体计划 | 8 | = 1 \* GB3 ①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4.8~6.4(不含)分; = 2 \* GB3 ②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6.4(含)~8分。 | |
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20 | = 1 \* GB3 ①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比较详细、比较合理,操作性较强,得12.0~16(不含)分; = 2 \* GB3 ②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详细、合理,操作性强,得16(含)~20分。 | ||||
质量、安全、环保、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 12 | = 1 \* GB3 ①质量、安全、环保、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7.2~9.6(不含)分; = 2 \* GB3 ②质量、安全、环保、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9.6(含)~12.0分。 | ||||
2.2.2(2) | 主要人员 | 25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2.5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得7.5分,加分情况如下: = 1 \* GB3 ①职称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加2分,最多加2分; = 2 \* GB3 ②每有1桥梁工程或含有桥梁工程的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加1.5分,最多加3分。 |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12.5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得 7.5分,加分情况如下: 每有1桥梁工程或含有桥梁工程的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业绩,加2.5分,最多加5分。 | ||||
2.2.2(3)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10 | 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 | 10 | 投标人具备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得6分,加分情况如下: = 1 \* GB3 ①每获得1项与项目施工有关的省部级工法,加1分,最多加2分; = 2 \* GB3 ②每获得1项与项目施工有关的专利,加1分,最多加2分。 |
履约信誉 | 15 | 履约信誉 及信用评价 | 15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9分,加分情况如下: 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7年度和2018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有一年取的AA的加4分;连续两年取得AA的加6分。 注:未列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7年度、2018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施工企业按照该企业在交通运输部2017年度、2018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确定。 | ||
项目业绩 | 10 | 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电子递交投标文件截止)项目业绩 | 10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业绩最低要求),得6分,加分情况如下: 近五年独立完成过的单项合同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含有桥梁工程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或桥梁工程施工项目,每增加1个,加2分,最多加4分。 |
注:各评分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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