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区农业农村局青白江2020年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青白江区农业农村局青白江2020年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成都市青白江区农业农村局青白江2020年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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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白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
目 录第一章 采购邀请第二章 服务商须知第三章 服务商资格证明文件第四章 投标函第五章采购证明文件格式第六章服务方案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一章 采购邀请成都市青白江区农业农村局(采购单位)青白江2020年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兹邀请国内符合青白江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采购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QN-NJK-2020-002
二、采购服务:采购青白江2020年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
三、资金来源:预算内财政资金(已落实)
四、采购项目概况:
为全面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现采购青白江2020年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
五、提交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函截止时间:2020年4月28日下午17:00;
开标时间:2020年4月29日下午14:00准时开标(北京时间)。(应标文件同时提交)
六、提交投标函地点和开标地点:
投标函提交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农业农村局908室,开标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三段159号农科大厦905室
七、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或其下属分支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服务内容要求
服务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青白江7个乡镇110个村(含2020年机制体制改革整合后的社区,下同)2020年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相关工作:前期调研、协助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农村集体“三资”业务监控及督办(负责全区“三资”监管平台运行过程中的问题处理、记录、上报,及时向青白江区农业农村局上报监控中发现的的违法违规问题;每周对系统中出现的三资预警进行督办并通知相关负责人,并跟踪相关负责人是否及时处理;每周对“三资”主题网站中区级层面内容进行收集、实时更新,保障网站内容丰富实用;每周收集回复“三资”监管系统中“政民互动”、“有话要说”、“投诉咨询”等模块中需要区级层面回复的问题,并督促乡镇及时回复其需要为村民解答的问题;每季度举行一次“三资”管理例会,总结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分享成功经验,通过互动交流提升“三资”业务操作、监督管理能力)、检查及整改(备注:账务检查(每月)、资产检查(每月)、资源检查(每月)、三资公开检查(每月)、预警信息查询(每月)、往来账款检查(半年)、投资检查(半年))、培训指导,并按照青白江区农业农村局的要求做好“三资”监管的其他相关工作。
2020年因村(社区)机制体制改革,区划调整、人员变动因素,制度重建、“三资”清理、人员培训等工作,报价分为“三资”监管代理基础项目服务费用和2020年增加服务项目服务费用,2021年和2022年续签合同将扣除2020年增加服务项目费用。
九、付款方式
详见合同。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成都市青白江区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周光剑
联系电话:135*****523
邮 编:610300
2020年4月24日
第二章 服务商须知
一、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采购青白江2020年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 |
2 | 谈判控制价 | 本项招标最高限价:24.8万元,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谈判控制价,否则,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3 | 方式 | 一次性投标报价 |
4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标法:报价、业绩、信誉、服务方案、工作计划安排的合理性、人员配置、响应文件的规范性等综合评分得分最高为原则确定成交投标人(详见评分标准) |
5 | 付款方式 | 合同中体现 |
6 | 实施时间及工期 | 合同期一年。(备注:服务期结束后,在区财政资金充足条件下,服务项目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采购人可以与中标商续签2年服务合同,因其他原因导致采购人不能支付时合同取消)。 |
8 | 实施地点 | 青白江区7个乡镇(街道)、110个村(涉农社区)。 |
9 | 投标文件 | 要求须提供的投标文件一正本密封盖章,两副本密封盖章 |
10 | 开标一览表 | 要求须提供的开标一览表1份密封盖章。 |
二、报名、提供投标文件、编制和递交投标人响应文件
1、投标人认为具备项目资格条件要求,且满足项目技术及商务基本要求的,可以按照谈判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进行投标。
2、投标人报名时,应当按照谈判公告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过确认或者公证的复印件。
3、采购执行部门不能以采购文件内容以外的任何方式和理由拒绝投标人报名。
4、参加投标人不足二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由执行部门发布终止本次采购公告。
5、投标人获得采购文件后,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人响应文件。
6、投标人响应文件编制结束后,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递交响应文件,并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执行部门应当拒收。
7、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执行部门。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8、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二家的,本次购活动终止。
三、资格审查
1、 投标人递交投标人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采购执行部门应当组织评标小组对递交投标人响应文件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邀请参加投标人名单。
2、投标人资格审查的范围不能超过采购文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评标小组对投标人响应文件密封、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小组会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投标人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投标人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投标人响应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密封时未加盖、少加盖公章或者密封章,但是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投标人名称且得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现场认可的;
(2)投标人响应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3)投标人响应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且占应签字地方的比例不能超过20%)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4)投标人响应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除采购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5)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3、评标小组资格审查过程中,评标小组成员对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法和采购文件规定。
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小组成员认为资格审查过程不符合政府采购法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领导小组报告。
四、评标
1、评标结束后,部分投标人响应文件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不能以此作为高价成交的依据,评标小组也不能接受其高价成交。
2、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失败:
(1)参加的投标人均被淘汰的;
(2)评标结束,投标人响应文件均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
(3)投标人报价均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
(4)其他无法继续开展评标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3、投标人报价结束后,评标小组应当按照投标人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
评标小组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数量根据评标情况和采购人的需求确定。
4、评标小组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后,应当向采购执行部门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参加投标人名单;
(2)推荐的成交候选投标人。
5、评标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评标报告的有效性。
五、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本项目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报价 | 1.经专家评审的最低有效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基准价; 2.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20。 | 20分 |
2 | 业绩 | 供应商每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1个得1分,最多得6分。 (说明: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 6分 |
3 | 信誉 | 供应商2016年1月1日(含1日)以后,在类似业绩中获得过被服务单位优秀评价的,得6分。(说明: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应评价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 6分 |
4 | 服务方案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的科学性、完整性、可操作性以及对采购人需求内容的响应程度进行综合评分: 1、方案科学、全面、可操作性强得31-35分; 2、方案合理、完整、可操作性一般得26-30分; 3、方案可行、内容基本完整、可操作得20-25分; 4、其余酌情得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35分 |
5 | 工作计划安排的合理性 | 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工作计划安排的合理性进行综合比较评分:优,得9-12分;良,得5-8分;一般,得1-4分;差,不得分。 | 12分 |
6 | 人员配置 | 一、供应商拟派于本项目的团队工作人员(负责人除外)具有初级会计师资格的,得2分;具有中级会计师资格的,得4分;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得6分,本项最多得6分。(说明: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供应商拟派于本项目的软件客服人员熟悉“三资”监管系统的,得5分。(说明:提供软件方面的专业证明文件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供应商拟派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具有“三资”业务服务经验的,得5分。(说明: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 16分 |
7 | 响应文件的规范性 |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5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5分 |
七、谈判结果
1、评标结束后,采购执行部门应当发布评标结果公示。
2、评标结果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3、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或者发现成交候选投标人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执行部门反映。
八、确定成交投标人
1、评标结果公示后,采购执行部门应当将评标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投标人。
2、采购人收到评标报告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以内确定成交投标人。采购人应当确定报价最低的成交候选投标人作为成交投标人。
3、采购人因客观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成交投标人的,应当向各方当事人说明情况。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成交投标人的,成交候选投标人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
4、采购人确定成交投标人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投标人:
(1)成交候选投标人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2)成交候选投标人因不可抗力、社会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破产、重组等原因确定无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
(3)成交候选投标人书面自愿放弃成交,且无其他非法目的的;
(4)其他不应确定成交投标人的情形。
成交候选投标人有本条第一款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投标人为成交投标人。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投标人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成交候选投标人以本条第一款第(3)项规定放弃成交的,应当说明理由。后一位成交候选投标人报价与其报价差额比例超过10%的,采购人应当不予确定成交投标人,并重新组织采购。
九、成交结果
1、采购人确定成交投标人后,由采购人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投标人应当按照公告规定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
十、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评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依法进行质疑和投诉。
采购人应当依法作出质疑答复。
十一、政府采购合同
1、成交投标人应当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以及谈判过程中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人和成交投标人除应当对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进行约定以外,还应当对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和总价、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和配置清单、履约时间和地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标准和清单、付款时间和方式以及其他实质性内容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并将这些约定内容事项所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充分体现。
采购人和成交投标人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得改变谈判文件的规定要求、响应文件和谈判过程中的响应承诺范围。
3、采购人因客观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向各方当事人说明情况。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投标人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
4、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成交投标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和响应文件以及谈判过程中的响应承诺严格履约,保证质量,不得降低标准、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第三章 服务商资格证明文件
一、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或其下属分支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
1.经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3.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4.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
5.承诺书。
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上述所有证明资料加盖公司公章)。
第四章 投标函
成都市青白江区农业农村局:
我方全面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决定参加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竞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人名称) 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全部服务,投标竞价根据采购人要求报价,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3、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采购商证明文件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请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职务) 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活动和评比、谈判以及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及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全部承担其产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 (签字)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参 选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承 诺 书
成都市青白江区农业农村局 :
本承诺书声明:我单位响应文件在整个投标过程均保持有效性。若我 在本次投标全过程中提供了不真实的资料或信息,则有充分理由和权力拒绝直至取消我公司的投标及成交资格,且我 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采购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
特此承诺。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月 日
四、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五、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项目主要内容 | 金额 |
青白江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基础项目服务费用 | 第一章第八条 | |
2020年增加服务项目服务费 | 制度重建;并村“三资”清理培训、指导、检查;人员业务培训等 | |
投标总价 | 小写:(万元) 大写: |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服务方案说明:本项格式自拟,服务方案须包业务监控及督办、检查及整改、培训指导等内容。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青白江2020年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成都市青白江区农业农村局青白江2020年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项目编号: )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在合同中予以说明,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项目基本情况为了健全青白江区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体系,完善村级“三资”管理制度,强化监督,逐步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做到规范管理,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促进农民增收,青白江区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三资”业务监管代理服务。通过监管代理服务,对青白江区7个乡镇(街道)“三资”工作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监督7个乡镇(街道)是否按要求完成“三资”相关工作,给予“三资”业务指导培训及问题处理指导,为农业农村局提供青白江区的“三资”监管报告,使管理部门实时掌控7个乡镇(街道)“三资”工作进展,保障7个乡镇(街道)“三资”各项业务真正高效推进。
2020年 月 日,通过综合评标法的采购方式,最终确定由 公司开展青白江区7个乡镇(街道)“三资”业务监管代理服务。
服务期限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一、“三资”业务监管代理服务
(一)前期调研
乙方安排项目成员到乡镇(街道)进行前期调研,主要了解7个乡镇(街道)“三资”管理的人员配置、设备配置、制度建设和执行、经济业务情况,以便在监管过程中有针对性进行监管、指导和提升。通过前期调研对青白江区“三资”管理既有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并提出下一步提升方向,形成调研报告。
(二)协助健全“三资”管理制度
监管代理服务初期通过实地调研、了解7个乡镇(街道)“三资”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后,对7个乡镇(街道)三资管理制度进行评价,包括7个乡镇(街道)及下辖110个村(涉农社区)“三资”管理各项制度是否健全和规范,如资金管理制度、资源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对于不完善、不健全的,协助健全“三资”管理各类制度规范。
(三)业务监控及督办
乙方安排会计人员对7个乡镇(街道)“三资”工作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通知未按要求处理“三资”工作的情况,监督和指导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三资”业务处理、信息发布、更新等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负责7个乡镇(街道)“三资”监管平台运行过程中的问题及时记录上报;对于监控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及领导;
2、每周对7个乡镇(街道)系统中出现的三资预警进行督办并通知相关负责人,并跟踪相关负责人是否及时处理;
3、每周对“三资”主题网站中区级层面内容进行收集、与农业农村局确认无误签发后,实时发布更新,保障网站内容丰富实用;
4、每周收集回复“三资”监管系统中“政民互动”、“有话要说”、“投诉咨询”等模块中需要区级层面回复的问题,并督促乡镇及时回复其需要为村民解答的问题;
5、协助主管部门定期举行“三资”管理例会(每季度一次),分享监管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总结的经验,互动交流,举一反三,强化“三资”业务操作、监督管理能力,增强“三资”管理团队的凝聚力。
6、按照区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7个乡镇(街道)“三资”监控的其他工作。
(四)业务检查及整改
乙方安排会计人员对7个乡镇(街道)“三资”系统业务处理进行检查,保证系统数据的正确性、及时性。定期提供7个乡镇(街道)“三资”管理报表,确保区主管部门实时掌握7个乡镇(街道)“三资”管理最新进展。指导7个乡镇(街道)业务问题的整改,提高7个乡镇(街道)“三资”管理规范性和业务人员专业水平。
业务检查包括账务检查和专项检查。账务检查是指对会计核算正确性、规范性的检查。专项检查是指对资产管理、资源管理、“三资”公开、往来账款、投资管理等的检查。
1、账务检查(每月)
(1)检查内容
账务检查会计账务处理是否合法、准确、规范,包括账面检查和附件检查。
账面检查从摘要、科目、金额、辅助项等记账凭证信息进行检查,检查摘要。摘要规范性、分录填写规范性、科目设置规范性、科目使用准确性。
附件检查从是否上传附件、附件齐全性(审批签字流程资料、项目招投标、项目验收资料等)、附件是否清晰、附件真实性(是否为记账凭证所记载事项的凭证、上传错误、发票是否真实、签章是否真实等)、附件规范性(发票抬头是否为个人、原始票据填写不规范等),通过附件检查经济事项的民主流程是否合规、与记账凭证账面内容是否相符。
(2)检查时间
按月检查,每月20号至月末最后一天,检查上月账务。比如2月的账务在3月20日至31日检查。
(3)检查步骤
检查账务进度:开始账务检查前,先检查和统计7个乡镇(街道)做账进度及凭证进度,并导出《账务统计表》、《附件统计表》。查询相关村(社)是否存在连续空结三个月及以上,并导出和整理《空结统计表》。
进行凭证抽样:每个账套按照以下方式每月进行抽样检查。
业务金额区间(元) | 抽查比率 |
小于5000 | 10% |
5000至10000 | 20% |
10000至30000 | 30% |
30000至50000 | 40% |
50000以上 | 100% |
账务检查:抽样以后,开始进行账务检查。
(4)检查记录
检查时记录被检查的区域(镇-村-组)、账套、凭证号、是否有问题、问题类别、问题描述、整改建议、证据截图。
2、专项检查
(1)资产检查(每月)
进行固定资产台账与会计“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的账账相符检查。购入的固定资产是否都登记了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清理是否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核算,相关清理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在固定资产卡片中进行更新。固定资产是否按照《村集体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折旧。
检查资产台账、合同台账与“经营收入”科目中关于资产经营处置的账账是否相符,包括进行了有资产经营收入是否登记了资产卡片及上传了资产图片,是否更新了资产卡片、录入了资产合同。
(2)资源检查(每月)
检查资源台账、合同台账与 “发包及上交收入”科目中关于资源经营处置的账账是否相符,包括进行了经营处置的资源是否登记了资源卡片及上传了资源图片,是否更新了资源卡片、录入了资源合同。
(3)“三资”公开检查(每月)
通过“三资”监管平台的公示信息汇总查询模块,检查村集体是否按时进行公示并统计发布总数,同时检查上传的公示信息是否为所检查当月账务。
(4)预警信息查询(每月)
查询预警、督办信息的处理情况,通过“预警督办”模块的“预警汇总表”、“督办列表”查询。重点关注“政民互动预警”及“投诉建议处理”。安排会计人员对“三资”系统中出现的“三资”预警进行督办并通知相关负责人,并跟踪相关负责人是否及时处理。
(5)往来账款检查(半年)
对应收款、应付款、内部往来、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及应付款等往来科目进行检查,核实相关挂账原因,是因为会计账务处理错误导致挂账,还是因为实际未收未付挂账。通过 “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对应收款、内部往来应收部分进行坏账风险分析,形成风险报告。
对于“坏账准备”科目进行检查,检查计提坏账准备的相关手续是否齐全。
(6)投资检查(半年)
对短期投资、长期投资、投资收益进行检查,检查相关投资是否具有完备的投资手续,包括投资方案、投资决议、审批签字、 投资协议(合同)等资料。是否按照投资合同的约定取得投资收益。投资到期是否收回投资。
(五)业务指导及问题处理
(1)乙方对7个乡镇(街道)村组代理会计核算中心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对资金、资产、资源业务办理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指导,保证7个乡镇(街道)业务办理标准一致、规范统一,并为用户建立服务日记,记录所有服务工作。
(2)乙方对7个乡镇(街道)“三资”管理制度的解释和疑问回复。
(3)业务指导主要方式为设置会计及软件客服人员通过在线QQ远程协助、客服电话的方式,对相关人员的疑问、咨询进行及时地解答和指导。必要时下乡进行现场指导。
(六)监管报表
整个监管服务过程中将至少提供以下报告,以便区级主管部门实时掌控7个乡镇(街道)“三资”管理动态。
(1)账务进度:《账务统计表》、《附件统计表》、《空结统计表》。
(2)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科目余额表》、《收支汇总表》。
(3)账务检查:《账务检查记录表》,含错误记录、错误原因、整改建议。
(4)固定资产检查:《固定资产检查记录表》。
(5)资源检查:《资源检查记录表》。
(6)三资公开检查:《信息发布统计表》、《触摸屏查询平台运行情况表》。
(7)预警信息检查:《预警信息汇总表》、《督办汇总表》、《投诉建议及处理情况表》。
(8)业务指导及问题处理:《业务指导及问题处理记录表》。
(9)往来账款检查:《往来账款检查记录分析表》。
(10)投资检查:《投资检查记录分析表》。
(11)月报:向业主单位提交月报,每月在规定的日期内按照业主要求的格式提供相关报告和附件表格。
(12)季报:向业主单位提交季报,则在规定的日期内,按照业主要求的格式提供相关报告和附件表格。
(13)年报:每年对当年的“三资”监管工作进行年度汇报并提交相关附表。
二、工作验收
(14)乙方配合甲方按照《青白江2020年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考评办法》开展考证。
人员配置乙方针对本项目配备专门的服务团队包括项目主管、监管会计人员、客服人员,项目负责人及监管会计人员应相对固定,如有变动,提前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
人员配置: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服务费用:青白江区青白江区“三资”业务监管代理服务采购项目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年(大写: /年)。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服务费用的50%;服务期满验收合格后,支付50%(综合评价80分以上为优秀,甲方一次性支付50%服务费;70-80分(不包含80分)视为合格,甲方只一次性支付40%服务费;70分以下,甲方不支付剩余服务费)。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规等额发票。
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
二、甲方有权依据合同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整改。
三、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五、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六、应及时告知、督促7个乡镇(街道)相关人员配合乙方开展工作,若存在不配合的情况,在乙方告知情况后应及时出面协调。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二、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三、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四、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五、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二、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乙方对此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一、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三、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四、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合同生效及其他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项目采购文件
二、项目投标文件
三、成交通知书
甲方: (盖章) | 乙方: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
地 址: | 地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电 话: | 电 话: |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
青白江2020年农村集体“三资”监管
代理服务考评办法
为监督青白江2020年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特制定以下考评办法。
一、考评时间
青白江区农业农村局在合同到期前组织工作考评。代理服务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做好有关工作,将前期调研、协助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和开展业务监控及督办、业务检查及整改、业务指导及问题处理、13类监管报表报送记录存档保存,合同到期5日前将有关资料报送青白江区农业农村局农经管理科。
二、考评办法
考评分为满意度测评和工作记录考评,采用百分制,满意度测评30分(乡镇20分、业务主管部门10分),工作记录考评70分,满分100分。
青白江2020年农村集体“三资”监管 代理服务满意度测评(乡镇) | |||||||
序号 | 服务评介内容 | 是否开展服务 | 开展服务满意度情况 | ||||
是 | 否 | 优秀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1 | 前期调研 | ||||||
2 | 协助健全“三资” 管理制度 | ||||||
3 | 业务监控及督办 | ||||||
4 | 业务检查及整改 | ||||||
5 | 业务指导及问题处理 | ||||||
备注:1、优秀20分,满意18分,基本满意16分,不满意0分,在对应栏打“√”。
2、满意度测评由7个乡镇参与,每个镇抽三个村,采用无记名投票,评价结果取平均分。
青白江2020年农村集体“三资”监管 代理服务满意度测评(业务主管部门) | |||||||
序号 | 服务评介内容 | 是否开展服务 | 开展服务满意度情况 | ||||
是 | 否 | 优秀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1 | 是否积极协助主管部门召开季度工作例会 | ||||||
2 | 发现问题是否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督促问题及时整改 | ||||||
3 | 是否按时间要求及时向主管部门提供各类报表 | ||||||
备注:1、优秀10分,满意9分,基本满意7分,不满意0分,在对应栏打“√”,评价结果取平均分。
青白江2020年农村集体“三资”监管 代理服务工作记录考评 | ||
序号 | 服务内容 | 考评得分 |
1 | 前期调研 | |
2 | 协助健全“三资” 管理制度 | |
3 | 业务监控及督办 | |
4 | 业务检查及整改 | |
5 | 业务指导及问题处理 | |
6 | 13类监管报表 |
备注:1、工作记录考评分为前期调研、协助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和开展业务监控及督办、业务检查及整改、业务指导及问题处理、13类监管报表报送六类,分值分别5分、5分、15分、25分、15分、5分。
2、工作记录考评由青白江区农业农村局农经管理科牵头,局纪检监察室、项目评审组、三分之一的乡镇参与,参评人员综合讨论分项评分,汇总后为工作记录考评总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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