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的要求,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受武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就武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测设备采购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项目名称及内容:武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测设备采购 包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数量 | 政府采购计划 | 第一包 | 高效液相色谱仪 | 1台 | 35万元 |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计划为废标 | 气相色谱仪 | 1台 | 50万元 | 第二包 | 薄层照相、展开系统 | 1台 | 40万元 | 第三包 | 激光散射粒度仪 | 1台 | 60万元 | 第四包 | 微量蒸发仪 | 1台 | 17万元 | 荧光多功能酶标仪 | 1套 | 25万元 |
三、参加谈判单位资格要求: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⒈ 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 ⒉ 供应商为货物制造商的,须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证或产品认证书;供应商为货物代理商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原厂的销售或代理授权证明; ⒊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银行信誉,具有相应的货物供应和安装、培训能力; ⒋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并有良好的技术储备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⒌供应商近两年内已承担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 ⒍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于2011年12月14日 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起凭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在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7楼服务大厅免费领取谈判文件,若供应商需邮购招标文件,请书面通知我公司,我们将以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邮寄费收取_100_元人民币。 五、投标保证金 为保护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免遭投标人的不当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第一包: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第二包: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第三包: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第四包: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但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2月 16日14:30前到帐,否则为废标。 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 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的,须在用途或附言、备注中注明项目编号和“保证金”字样;采用现金缴存至我公司指定帐户方式的,须在“款项来源”中填写单位名称、项目编号和“保证金”字样。 收取投标保证金账户: 收 款 人: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行 号:840085 开户银行:中行中南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的确认: ①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应于开标前凭盖有银行印章的转账(或电汇)回单复印件到我公司财务部门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 ②采用现金缴存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应于现金缴存当天凭现金缴存单回单到我公司财务部门确认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 六、答疑时间安排 投标供应商在领取了招标文件后,如果对招标文件中有不明之处,请在2011年 12月 16日17:00时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在2011年 12月19日17:00时前给以书面形式回复每一个投标供应商。 七、谈判事宜 投标文件送达截止及开标会时间:2011年12月21日9:30时(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7楼3号会议室(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湖北银行大厦) 投标人须派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参加谈判。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武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地 址: 武汉市江岸区二七路142号 联 系 人: 孙科长 九、招标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西路平安置业大厦7楼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 于 超 十、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监管部 门: 武汉市政府采购办 联 系 人: 刘莉 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采购人)的 (项目名称) 的竞争性谈判。授权委托人在竞争性谈判、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