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防汛机动抢险队履带式挖掘机设备 ZJZC-(2007)竞字第15号
镇江市防汛机动抢险队履带式挖掘机设备 ZJZC-(2007)竞字第15号
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防汛机动抢险队履带式挖掘机设备采购,项目编号:ZJZC-(2007)竞字第15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是所需采购设备的制造商或其授权本项目的唯一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经销商投标时必须持有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
(3)合格的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镇江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时间:2007年3月30日至4月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正东路10号五楼)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谈判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没有购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书将被拒绝。
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2)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盖公章)。
三、采购范围及要求:本次采购履带式挖掘机设备1台,需运输安装到位。具体内容详见本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项目要求。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数量: 1名。
五、供应商在谈判时,每标段各需交纳人民币1万元的谈判保证金和4万元的谈判诚信金给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共计5万元),谈判保证金及诚信金必须在谈判响应书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转帐支票或汇票交给接受谈判响应书的镇江市公证处公证员(代收),现金一律不予接受,否则谈判响应无效。
六、谈判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正东路10号五楼,梦溪园巷巷口)。
七、提交谈判响应书时间:2007 年4月10日北京时间9:00至9:30(截止时间)。
八、谈判时间:2007年4月10日北京时间9:3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3人以内)出席谈判会议。
九、购买谈判文件联系人:高祺
联系电话:(0511)*******
传 真:(0511)*******
十、项目联系人:方晴、陶然
传 真:(0511)*******
十一、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
收款单位: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
帐 号:********59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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