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充电站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唐山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充电站工程
已由 唐山市行政审批局 以 唐审投资备
案(2020)6 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招标人为 唐山市公共
交通总公司 。建设资金为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唐山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充电站工程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唐山公交总公司所属五个停车场(北郊枢纽站、理工北校区首末站、市民中心
首末站、蓝天楼首末站、银河路停车场)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唐山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充电站工程是在唐山公交所属五个停车场建设安
装 68 台(折合)150kW 充电桩、25 台 630kVA 箱变及 2 台环网柜,同时配套建设安装供配电设
施和膜结构罩棚 2142 平方米。其中,银河路停车场建设安装 10 台 630kVA 箱变、1 台环网柜、
20 台 150kW 充电桩、1 台 12 枪 600kW 充电堆,建设安装膜结构罩棚 588 平方米等供配电设
施;蓝天楼首末站建设安装 4 台 630kVA 箱变、16 台 150kW 充电桩,建设安装膜结构罩棚 476
平方米等供配电设施;市民中心首末站建设安装 8 台 150kW 充电桩,建设安装膜结构罩棚 126
平方米等供配电设施;理工北校区首末站建设安装 2 台 630kVA 箱变、8 台 150kW 充电桩,建设
安装膜结构罩棚 252 平方米等供配电设施;北郊枢纽站建设安装 9 台 630kVA 箱变、1 台环网
柜、6 台 300kW 充电桩,建设安装膜结构罩棚 700 平方米等供配电设施。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的 EPC 总承包工作,包括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
制、施工图设计,通过相关专业部门审核审批,完成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施工图范围内的
全部施工内容的实施,负责与相关专业部门沟通、协调各项工作,完成全部施工内容,项目所
有设备试运行正常,直至完成全部竣工验收工作。
2.6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
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7 计划工期:3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1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乙级
及以上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
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能力。
3.2.2 投标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充电站工程
或电力工程)的设计、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在此说明:①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则
指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业绩。②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业绩须由联合体各方分别
提供;如不具备工程总承包业绩则须同时提供设计业绩(具备设计资质的提供)+施工业绩(具
备施工资质的提供)。】
3.2.3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
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
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充电站工程或电力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能超过 2 家,施工单位
只限于一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
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
目中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5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投标
时各成员均需查询。
3.6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4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以下简称“惠招
标”)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惠招标”下载相
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 1000
元,平台收费标准请详见惠招标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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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平台收费的通知”,请及时缴纳,以免影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
5.2 开标地点为: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学院路与长宁道交叉口北行 350 米路东)第五开
标室,本项目为网上开标,供应商应及时登陆惠招标在线参与开标。
5.3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5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惠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
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建议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前 2 天内开始递交,错开递交投标文件高峰期,以免造成无法递交的情况。未按规
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
理。
5.4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不接受。
5.5 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8 日 15 时 00 分,投标人需使用 CA 锁在规定时间
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
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
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山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宏远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唐山市路北区华岩路
地
址:唐山市高新区宏扬花园 D10 楼 8 号
联系人:邸建刚
联系人:李会玲
电
话:
****-******* 电
话:
****-******* 2020 年 4 月 24 日
特别提醒:
1、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
源交易信息网平台(http://www.hebpr.cn)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 中“关于市场主体
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
2、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惠招标”电子招
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 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匿名提出。
潜在投标人未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 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
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