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工业用液体二氧化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GYT-2020-041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业用液体二氧化碳采购项目已完成审批,以DGYT-2020-0418批准,招标人为天津大港油田滨港集团博弘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业用液体二氧化碳(二氧化碳含量≥99.5%)60000吨;
使用功能:满足二氧化碳增油需求;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
交货期:按招标人需求分批交货;
交货地点及方式:招标人的施工地点(天津、河北地区),供方负责送货;
技术标准:符合GB_T6052-2011标准要求;
包装规格要求:要求液化气体专用车辆运输;
服务要求:投标人应承诺当卸货现场无法达到卸货要求时,接受退货,招标人根据情况合理补偿运费;投标人承诺每日不少于300吨供应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注册独立法人实体、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指定的唯一代理商;
投标人为标的物的生产制造商的,需提供制造商相关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生产、销售二氧化碳(液体、气体、固体),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为标的物的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授权书(且互为授权和被授权关系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此项目投标)、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授权制造商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生产、销售二氧化碳(液体、气体、固体)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8-2019年有销售符合GB_T6052-2011标准要求的液体二氧化碳业绩(需提供销售合同原件的扫描件);
(5)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生产供货能力:生产制造商需提供主要生产设备清单、规格、照片及购入发票,当地政府的行政批复件等证明性材料,提供出厂产品自检报告及第三方检测报告。代理商需提供授权制造商本条款要求的全部资料;
(7)检测能力:生产制造商需提供自有检测设备的照片及购入发票,代理商需提供授权制造商本条款要求的全部资料。投标人检测能力应满足每次施工检测一次,由招标人安排抽检;
(8)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至今)的服务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无涉及商业贿赂、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②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9)其他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
(10)样品要求:评标完成后,由排名前三的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自行送交工业用液体二氧化碳样品(不少于2升,取样钢瓶包装,样品无异味)给招标人,由招标人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评价,该检测及评价报告应完全符合GB_T6052-2011标准要求。即可确定为中标供应商,若排名前三的中标人样品检测、评价不合格,则由排名第四的厂家按以上要求送检样品,检测、评价合格后为中标供应商,以此类推。
样品送达至天津大港油田滨港集团博弘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潜在投标人于2020年 4月 26日至2020年 5月 6日 17时 30分前(北京时间)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咨询本公告第九条指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②按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现金业务。
4.2 招标文件每套(不分标段)售价1500 元(售后不退),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本公告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银行汇款,报名截止日前将电汇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和确认后的投标人特别提示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此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
5.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5月 15日 08时 30分(北京时间)。
5.2本次投标采取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5.2.1提交时间和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平台拒收。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向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提交 20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 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 5月 15日 08时 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八、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大港油田滨港集团博弘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技术联系人:安静联系方式:
186*****914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300280
联系人:安微邮箱:
********1@qq.com
电 话:
***-******** 手机:
156*****145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号:
****************8570
异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联系电话:
***-********投诉受理部门:大港油田公司企管法规处 联系电话: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
********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