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设施管理服务1批的在线询价公告[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32020042471611383
关于公共设施管理服务1批的在线询价公告[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32020042471611383
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1批的在线询价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1批的在线询价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黄惟侠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计划文号:********20005
采购计划金额(元):350000.00
预算总额(元):350000.00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编码:330784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名称:永康市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暂无
采购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XY
采购单位预算编码:205001
三、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技术参数或配置要求 |
1 | 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1 | 最高限价: 小于等于;计量单位: 元;广告类型名称: 满足; |
服务要求:
1、项目概况:1.项目预算:人民币35万元 2.招标方式:政采云在线询价 3.项目范围:永康市城区范围 4.项目内容:主要为采购人指定的楼顶(版面、标识标牌等)、路牌、绿化带广告、墙体(喷绘布、垂直式灯箱、标识标牌等)、大型设地广告、桥梁广告、(挑梁下)小广告、电子显示屏、招牌等户外广告(设施)的拆除工作。 5.项目期限:暂定签订正式合同后至5月底为止或者项目经费支出达到合同金额,采取何种方式结束项目由采购人根据进展情况决定。 6.项目清单:(见附件) 。2、投标人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吊车等机械设备以及专业技术能力(包括电、气焊等特种作业)和高空作业能力。 (4)本采购要求中带★的条款为强制性条款,必须无条件响应,否则投标报价无效。。3、质量、安全要求:(1)中标人对本项目实行自备拆除所需的吊车等机械设备、材料、工具、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和普工等一切要素,包施工安全、包拆除质量,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施工作业,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拆除费用。 (2)项目施工中,在不涉及重大变更的前提下,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因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要求。如涉及项目重大变更的,按项目变更程序处理。 (3)中标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中标人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4、服务承诺:(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弃标的,报相关部门列入招投标黑名单。中标人弃标或被取消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2)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安排的拆除任务,至少配备满足3个不同地点同时进行拆除任务的机械设备和作业人员。如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无故拖延履行合同,选择性拆除广告(设施),经采购人1次书面催促后仍不进行拆除作业的,中标人自愿承担被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赔偿违约金等责任。 (3)投标人须提供快速良好、有利于采购人的服务承诺,包括按时完成的保障措施、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安全及人员安全保障措施等各种方案。投报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最新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 ★(4)投标人须完全响应采购人上传的各个附件内容,报价时须以附件形式一并上传签字盖章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开标之日往前推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等文件,未上传上述附件的报价无效。 ★(5)投标人须完全响应单价响应清单,单价响应清单中列明的每种广告(设施)类型的单价须全部响应,报价时须按采购人规定的报价要求填写单价响应清单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当出现下列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时,其投标报价无效:①未上传单价响应清单;②单价响应清单中有任何一项单价高于最高限价;③单价响应清单填写内容模糊不清晰不能确定具体金额;④单价响应清单填写内容有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公章;⑤响应单价乘以数量与小计金额不一致;⑥各小计金额汇总与实际填写的总价金额不一致;⑦单价响应清单中填写的总价大写金额与系统显示的金额不一致;⑧各分项出现漏填、错填。。5、交付时间、地点: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地点、阶段任务、拆除广告类型、拆除标准等要求完成拆除工作。。6、验收标准:(1)中标人须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拆除施工前拆除现场应设置安全生产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及设备;拆除双方约定范围内的所有与广告(设施)有关的设施设备;较大物料的二次破碎;拆除施工完成后场地恢复平整;拆除施工时对邻近设施、建筑物、树林、交通、行人等的安全防护;降噪环保所采取的正当手段和必要措施;拆除垃圾的清理外运等。 (2)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的指定要求完成拆除任务,户外广告拆除后,墙体与墙立面要求达到干净、整洁,不留铁件等残留物;确实无法拆除的,须按采购人的要求采取粉刷、上漆、堵塞等适当的方式进行处理,防止产生锈迹、锈斑、锈水等现象;对墙面造成破坏的,须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修复,材料与色彩与原墙面要达到基本一致。 (3)拆除物处置由中标人与原广告(设施)所有人自行协商解决。所有人明确表示放弃拆除物处置的,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负责清理外运。。7、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接到采购人中标通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缴纳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期满后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关款项(如有)后无息退还。超过采购人规定期限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未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视为中标人自动弃标。。8、付款方式:项目完工后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通过,按照实际拆除数量、面积制作决算表,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盖章确认后,开具正式发票报财政审核,财政下拨款到位后一次性付清项目费用。。9、报价要求: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35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无效。投标人报价前请仔细阅读采购要求及报价要求等相关内容。 2.本项目以总价报价作为评标价,结算时按实际拆除数量与响应单价计算。 3.投标人须完全响应单价响应清单,单价响应清单中列明的每种广告(设施)类型的单价须全部响应,报价时须按采购人规定的报价要求填写单价响应清单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当出现下列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时,其投标报价无效:(1)未上传单价响应清单;(2)单价响应清单中有任何一项单价高于最高限价;(3)单价响应清单填写内容模糊不清晰不能确定具体金额;(4)单价响应清单填写内容有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公章;(5)响应单价乘以数量与小计金额不一致;(6)各小计金额汇总与实际填写的总价金额不一致;(7)单价响应清单中填写的总价大写金额与系统显示的金额不一致;(8)各分项出现漏填、错填。 4.单价响应清单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应按清单中列明的各种广告类型单价计算方式分项填报,不得更改计算方式报价,随意更改任何内容的报价无效。 5.在线询价报价单中的投标总报价与系统中的最终报价不一致的,以系统中的最终报价为准。 6.投标报价包含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施工费、机械台班租赁费、工时费、服务费、材料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税费、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与普工的意外保险等所有费用。 7.投标响应不允许负偏离采购要求中的任何指标和条款。 8.投标人一旦参与报价即视作完全响应在线询价采购要求中的所有指标和条款。本项目在线询价相关事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9.本项目在线询价采用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10、单价响应清单:特别注意:投标人报价时必须上传该单价响应清单,否则投标报价无效,详细要求见商务要求及报价要求。(详见单价响应清单附件)。11、广告(设施)类型图片(供参考):详见附件:2020年永康市楼顶、路牌等户外广告(设施)拆除服务项目采购要求。
报价时间:2020-04-24 10:21:02-2020-04-28 15:00:00
四、保证金金额、收款银行、用户名及卡号
附件信息:
********58/0b3e92a7-3bfc-4569-8a2d-ee2d********">2020年永康市楼顶、路牌等户外广告(设施)拆除服务项目采购要求-(4.24第二次上线).doc
********58/bb4178e0-a4ba-496b-885e-9ff011592fc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开标之日往前推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docx
********58/f180a893-030c-4b7c-a769-f8cebc465c64">单价响应清单(请仔细阅读).doc
********58/e*******-3be1-4db2-bff4-56c30fd679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docx
********58/56f3213e-5395-4e9e-a6d5-2e********f6">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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