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宁波市飞轿造漆有限公司地块(三期)房屋拆除活动第三方现场环境监理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杭州欣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于原宁波市飞轿造漆有限公司地块(三期)房屋拆除活动第三方现场环境监理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杭州欣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就原宁波市飞轿造漆有限公司地块(三期)房屋拆除活动第三方现场环境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HZX03TG20012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竞争性磋商范围、服务期限及服务内容:生产车间、反应釜、对释釜、齿轮泵、磨砂机、调漆缸、配料缸、储罐等设备的拆除及固废(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液废处理、建筑垃圾清运等全部服务内容涉及到的第三方现场环境监理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四、本项目最高限价:11万元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 4 月 24 日至 2020年 4月 30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2.发售地点:杭州欣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海县金水东路52号)联系人:吴滢,联系电话:****-********,传真:****-********,邮箱:********79@qq.com。
3.售价: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招标编号及子包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1.报名表,格式见附件;
2.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元整。
1、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帐)截止时间:2020年5月11日16:00,各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杭州欣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交;
2、开标时须提供杭州欣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开标时凭银行回执单原件与杭州欣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置换)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5月12日14:00时。
九、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五号五楼,详见当天五楼大厅公告)。
十、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十一、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
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http://ninghai.bidding.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自发布采购公告后后续可能出现的修改通知,澄清说明等等,如有错过,后果自负。
★十二、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海县城市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杭州欣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滢
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宁海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
十三、财务信息
关于本次采购的标书费、保证金、服务费都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华庭支行
户名: 杭州欣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十四、疫情期间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所有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2、投标截止时间止,所有投标文件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开标。开标过程视频监控记录。
3、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代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和传真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79@qq.com
4、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联系方式。
5、本项目评审过程各工作人员及评委各成员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各评委各成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
6、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7、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8、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1-7条内容废止。
9、肺炎防疫期间,请各投标人遵守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附件信息:
********740/20204/e8d2d50b-11ad-4dcc-a417-0808d8c55724">原宁波市飞轿造漆有限公司地块(三期)房屋拆除第三方现场环境监理服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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