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城区环卫服务项目
连城县城区环卫服务项目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连城县城市管理局
乙方: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25]MZZX[GK]*******的连城县城区环卫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连城县城区道路保洁面积情况一览表;连城县城区环卫服务项目作业方案;连城县城区环卫服务项目质量考核标准。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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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99 | 其他服务 | 其他服务 | 5 | 年 | 国内 | ******** | ******** | 福龙马牌 |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国家和省市、区行业相关的标准及有关规定 | 无 | ||||
合计: | ********.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仟伍佰肆拾伍万壹仟玖佰玖拾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本项目进行总承包服务,承包年限5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符合质量标准。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连城县城区(莲峰镇)道路清扫保洁(包含道路交通防护栏)、垃圾清运转运、河道保洁、公厕保洁管理、牛皮廯清理及垃圾转运站运营管理,服务过程中涉及的垃圾主要为生活垃圾。 (1)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包含道路交通防护栏)本项目环卫服务涉及的城区路面面积210.15万平方米。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包含道路交通防护栏)总面积约168.27万平方米,其中主次干道保洁面积约126.64万平方米(等级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范围包含绿化带),背街小巷保洁面积约41.63万平方米。(2)城区垃圾清运转运垃圾清运转运作业内容主要将城区垃圾桶或垃圾箱的生活垃圾收集至城区垃圾中转站,然后将城区垃圾中转站中的生活垃圾转运至连城县麻潭无害化处理场进行填埋处理,垃圾收集转运采用全密闭式的运输方式,确保在垃圾运输过程中无滴漏、无二次污染。(3)城区河道保洁城区河道保洁长度约13km。河道保洁范围包括城区文川河主干流、黄九垄溪、水南溪、隔川溪、洪山溪的水面、硬化坡面绿化带(含截污沟)的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4)城区公厕保洁管理城区保洁管理公厕共15座,其中因沿河路修建,白庙桥公厕将拆迁,在附近新建一座。(5)城区牛皮廯清理本项目城区城市牛皮廯清理长度42公里。牛皮廯清理范围主要包括城市道路、人行隧道、高架路(桥)和道路两侧2米以下建筑物立面以及废物桶、各类设施【包括路灯柱、大型电话亭、报刊亭、电线杆、公园围栏、红绿灯(电子眼)、环卫工具房、交通防护栏、交通指示牌、景观(路)灯、垃圾箱、流动公厕、人行天桥(含桥墩)、人行道防护栏、围墙、消防栓、休息(椅)石凳、宣传栏、沿江防护栏、沿路围墙、邮筒公共设施等】。(6)中转站运营管理运营管理的压缩转运站共4座。中转站运营管理主要包括中转站设施设备的运营维护、渗滤液处理、除臭系统的建设等。垃圾中转站运营将从城区垃圾桶或垃圾箱收集来的生活垃圾进行压缩、除臭、渗滤液处理等处置,再将处置过的生活垃圾运输至连城县麻潭无害化处理场,避免造成转运站内外的空气污染,防止垃圾洒落造成二次污染。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甲方严格按《连城县城区道路保洁面积情况一览表》、《连城县城区环卫服务项目作业方案》、《连城县城区环卫服务项目质量考核标准》进行质量考核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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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甲方根据乙方履约情况支付承包费用,月承包费用金额为人民币壹佰零玖万捌佰陆拾陆元伍角(¥*******.5元)。承包人完成一个月环卫作业后,于次月10日前(节假日顺延)向发包人提供在发包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并向发包人缴纳上月违约金后,发包人于次月25日前(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按月支付承包费用。承包人就本项目需缴纳的税款原则上均须向项目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承包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3%的履约保证金,即金额为人民币壹佰玖拾陆万叁仟伍佰陆拾元整(¥*******元),履约保证金以履约保函的形式提交。履约保函在整个项目合同期满后10日内无息退回;在合同期内,若承包人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发包人有权扣罚或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且承包人须在7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金额。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为五年,即2020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10、违约责任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则合同各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不可抗力消除后,经双方协商一致,继续履行合同。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均可向违约方提出协议解除合同的意向,并由合同各方进行协商。协商期限为20天,若合同各方在约定的协商期限内能够协商一致,则合同各方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各自义务;若协商不成,则守约方可以向违约方提出协议解除通知,提前解除合同。若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处置项目资产,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甲方、乙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柒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15.5.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办公场所,分区域作业应在所在地区设立项目部,并配备办公场所”,乙方在连城县设立项目部,乙方对项目部履行本合同进行监督指导,并对本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15.5.2甲乙双方确认以下为住址为所有文书的送达地址,甲方:连城县莲峰镇西环中路388号;乙方: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如有变更地址,应于变更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未通知,造成送达文书无法签收退回的,视为已送达。15.5.3本项目合同最终以纸质版合同为准。
甲方: | 连城县城市管理局 | 乙方: |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连城县莲峰镇西环中路388号 | 住所: | 龙岩经济开发区 |
单位负责人: | 罗明汉 | 单位负责人: | 张桂潮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89*****855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龙岩新罗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71*****010******* |
签订地点:连城县
标签: 环卫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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