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东澳岛玲玎海岸二期阿丽拉酒店室内设计答疑公告

珠海东澳岛玲玎海岸二期阿丽拉酒店室内设计答疑公告

项目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E****************001
项目名称珠海东澳岛玲玎海岸二期阿丽拉酒店室内设计
标题珠海东澳岛玲玎海岸二期阿丽拉酒店室内设计答疑公告
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珠海东澳岛玲玎海岸二期阿丽拉酒店室内设计的疑问已收悉,现答疑如下:

一、招标文件部分:
1、7页1.6招标内容中,样板段内容为小套房样板间一间(以及一段标准层走廊)。合同中样板段还包括电梯厅。
疑问澄清:请澄清样板段的工作内容。
回复:在招标阶段主要是标准客房,在合同执行阶段还要包括走廊、电梯厅等,主要以凯悦酒店集团的要求为准。

2、8页1.11设计估算和预算编制一般不包括在室内设计的工作范围内,请明确该部分工作需要完成的程度。是否仅需要提供一个大概的数字即可,设计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预算标准进行。
回复:是,中标后仅需提供概算,预算不需要提供。

3、12页15.4投标报价风险: 其它事项 [ 设计费总额中已包含设计有关风险金,包括以下内容: 1.本项目设计费包含:室内平面功能方案设计、室内概念方案设计、室内方案设计、室内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阶段驻场(累计不少于驻场时间6个月)、现场服务及技术服务等配合工作所涉及的所有设计服务费用。 2.因招标人或使用单位要求所需的方案调整、图纸变更的修改设计工作由中标人按要求完成,不另行收费。 3.本招标文件及合同范本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4. 方案设计需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在此阶段的调整或重新设计,均由中标人负责实施,不另行计费。 5.中标人须配合招标人进行施工图设计等成果报审报批工作,并根据审批意见或招标人意见进行调整和修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结算不另计取费用。 6.由于政策调整导致项目终止,招标人将按照中标人实际已完成的部分支付费用,中标人不能以项目终止导致损失为理由要求招标人予以赔偿。 ]。
疑问澄清:本项目设计费包括对未确认的工作成果进行修改调整,不包括对已确认设计成果的调整,将额外收费。如因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对确认的设计成果进行调整,将另行收费。
回复:如因非中标人原因导致的对确认的设计成果进行调整,将另行收费,收费标准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确定。

4、13页16.7履约担保:作为设计合同,建议取消履约担保,已在整体付款进度中留有结算尾款。
回复:本项目取消履约担保的要求。

5、13页16.8费用支付方式:基于以往的设计经验,我方建议如下付款方式
(1) 预付款20%
(2)提交完整平面后10%
(3)概念方案确认后5%
(4)提交样板房成果文件后5%
(5)方案完成50%后支付10%(效果图)
(6)方案完成100%后支付10%(效果图)
(7)提交深化(扩初)设计成果文件50%后10%
(8)提交深化(扩初)设计成果文件50%后10%
(9)提交所有施工图后10%
(10)内装施工开始支付5%(驻场设计师到场前支付)
(11)工程竣工验收以后支付5%?
?合计? 100%
设计费请款的提起将不以以上顺序为准,将按照实际设计工作推进情况提交请款。
回复:付款方式调整为: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20%]。
进度款:[1、提交完整平面优化成果文件,并经委托人及酒管审核确认后,由中标人提交付款申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
2、提交完概念方案成果文件及样板房方案设计成果,并经委托人及酒管审核确认后,由中标人提交付款申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
3、方案设计成果文件完成50%及样板房扩初设计成果,并经委托人及酒管审核确认后,由中标人提交付款申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
4、方案设计成果文件完成100%,并经委托人及酒管审核确认后,由中标人提交付款申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
5、深化(扩初)设计成果文件完成50%,并经委托人及酒管审核确认后,由中标人提交付款申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
6、深化(扩初)设计成果文件完成100%,并经委托人及酒管审核确认后,由中标人提交付款申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
7、提交设计范围内所有施工图,并通过审核后,由中标人提交付款申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
8、现场施工开始后3个月支付合同总价的5%。(含驻场设计师费用)]
结算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酒店管理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

6、14页16.9设计进度奖、罚: 我方建议每延误一天将支付招标人延误部分该阶段设计费的万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预期提交成果阶段费用总额的3%。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根据法院或者第三方仲裁的判决结果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条款需甲乙方对等。
回复: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16.9条第一款调整为:每延误一天将支付招标人延误部分该阶段设计费的万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暂定总设计费的3%。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根据法院或者第三方仲裁的判决结果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7、15页说明事项:3、技术标书的方案设计说明(二)技术标书的效果图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本项目所在区位、度假氛围、经营模式的理解,说明概念设计故事; 2、酒店功能分区平图,及建筑空间优化建议;3、大堂和样板间的平面设计; 4、全日餐厅和中餐厅的设计意向及相关概念图片; 5、大堂2张效果图; 6、样板房1张效果图。 可以将图纸与说明文字进行统一编排。
疑问澄清:后文18页中的评标要素表中,要求提供宴会厅设计意向,但是此处要求为中餐厅。还请明确澄清。
回复:应为中餐厅,技术标评标要素表中的宴会厅设计意向修改为中餐厅设计意向。

8、设计周期,要求合计270日历天。
疑问澄清: 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迟,设计周期将顺延。
回复:同意。

9、37页投标保函协议:三、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
2.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设计合同;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4.被保证人以其它方式放弃中标的。
四、 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我方收到受益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后,将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立即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

根据本次招标文件及合同,其中有一些条款及内容为原则性冲突,需要后期协商调整。故无法接受投标保函要求中的以上几点。建议调整如下:
(2)被保证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通过甲乙双方协商,无故拒绝签署设计合同,受益人可以提起索赔
(3)建议取消履约保函相关的条款。
(4)如投标方无故放弃中标,将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
回复:投标保函内容不做调整。

10、第16页资格审查要素表5. 广东建设信息网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正常登记的彩色网页截图。6. 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审批通过的彩色网页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主办方需提供
疑问澄清:该条是否只需要牵头单位提供,境外单位无法提供。其中主办方是否;理解为投标主体单位。
回复:是的。

11、第31页,19废除中标:
19.1.2 ; 19.1.3; 19.1.4; 19.1.5;. 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内容,其中有一些原则性冲突需要后期协商调整。如根据本条,投标方提出的内容,招标方不能接受,投标方将作废标处理,结合第37页投标包含协议,我方无法提供履约保证金。
回复:本项目取消履约担保的要求。

二、合同部分修改意见:
12、5.1.1设计范围仅包括列明的设计功能区。如有功能区的增减,将相应调整设计费用。
回复:同意。

13、5.2.1(3)调整意见:配合酒管公司,为委托方提供酒店各功能设施的面积要求,并根据经营理念结合相关设施的功能关系,在方案设计、功能布局、总平面交通流线布局等方面满足阿丽拉酒店的设计标准;
回复:同意。

14、5.2.1(7)调整意见:造价估算不包括在室内设计工作范围,建议删除。
回复:造价估算包含在设计工作范围。

15、5.2.2(2)协调委托人及各顾问机构的反馈意见并统一确认后,完成2套酒店标准客房样板段(大床房、双床房、客房走廊及电梯厅)及与样板间相关房间的室内施工图设计。调整意见:大床/双床样板间为同一种样板间设计,此处应为一套酒店标准客房样板段(大床/双床,一段客房走道及电梯厅)及与样板间相关房间的室内施工图设计。
回复:同意。


16、5.2.3(5)调整意见:需配合二次机电进行建筑、空调、水电、消防等各专业设计顾问理解室内设计意向,并由二次机电顾问依据此设计意向进行建筑及机电设备的二次机电设计,并将室内设计要求容入各专业设计及施工图中。
(澄清二次机电不包括在室内设计工作范围,此处仅为配合其他专业工作)
回复:本设计范围不包含二次机电设计,但应配合二次机电及相关专业单位的施工图出图。

17、5.2.5(4)调整意见:并提供连续6个月资深设计师驻场服务
回复:同意。

18、5.2.5(10)调整意见:在造价允许范围内,委托方应严格按设计人图纸施工,设计人有责任根据现场情况,必要情况下调整局部的方案设计,但需得到委托方的书面认同。
回复:同意。

19、5.3 设计周期:周期计算以收到预付款后第二天开始计。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原定设计周期将顺延。
回复:不同意。

20、第六条设计成果要求调整意见:在最终图纸提交前,尽量避免太多套图纸。由于项目进展过程中会有很多调整修订,图纸流通过多容易导致后期讨论时各方信息不对等。建议为各阶段最多8套
回复:不做调整,图纸数量按合同规定执行。

21、第六条6.2建议增加将第三阶段中的主要空间效果图提前到本阶段提交。
回复:同意。

22、第六条6.3 建议将第四阶段中(2)全套物料规格(包括活动家具、装饰灯具、洁具、五金、窗帘、地毯、面料);(3)20 套A4 规格的物料书及PDF 文件;(4)一套材料实物样板;提前至扩初阶段提交。
回复:同意。

23、第六条6.5,提供连续6个月驻场服务。具体开始时间由委托人通知。
回复:同意。

24、7.4 设计费付款比例按招标文件中意见调整。
回复:已做调整,见本答疑相关内容。

25、7.5 调整意见:在方案不违反规范性、原则性的前提下,委托人签署方案确认书后再要求对设计方案进行实质性的修改时,将产生设计修改费用,费用金额将由双方协商。
回复:同意。

26、8.1.2调整意见:委托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做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甲方应根据实际的返工工作量与乙方协商并支付额外返工费用。
回复:同意。

27、8.1.3调整意见:委托人要求设计人在合同规定时间前交付设计资料文件时,应征得设计人同意,且根据赶工时间要求协商支付额外的赶工费用。
回复:同意。

28、8.1.4调整意见:委托人应根据合同约定的差旅次数为设计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以及驻场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费用由设计人自行负责。
回复:同意。

29、8.2.4调整意见:设计人收到委托人合理的修改建议后应立即予以执行;委托人提出的各类关于技术合理性的变更要求,设计人应予以满足。如在设计成果已确认的情况下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及修改,将产生额外的设计修改费用。
回复:同意。

30、8.2.6调整意见:在对方案无原则性或颠覆性修改的前提下,设计人应充分接受委托人聘用的酒店管理公司、结构顾问、造价顾问等相关人员或相关单位的优化建议,该优化建议应视为委托人的设计要求或指令,在经委托人确认后,设计人应进行调整并提交委托人确认。如需对已确认的工作进行调整,将产生额外的设计调整费用,金额将由双方协商。
回复:同意。

31、8.2.8调整意见:并提供累计6个月的设计师驻场服务。
回复:修改为:提供连续6个月资深设计师驻场服务,但具体时间应以委托方的具体通知为准。

32、8.2.7调整意见:根据设计进度及委托人要求,设计人需到委托人所在地进行各阶段的沟通及成果汇报,合同约定差旅次数内不另计费用。
回复:同意。

33、8.2.8调整意见:设计方案应充分考虑经济性及可实施性,按限额标准实行限额设计,精装区域限额设计标准为8000 元/m2, 简装区域满足基本使用功能。应承担因限额设计需要的配合调整材料等工作,不另计费用。
回复:不同意。

34、8.2.9调整意见:需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各项报建所需的全部设计图纸(不另计费用),并对施工招标的施工图进行确认。
回复:同意。

35、9.1.1调整意见: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设计人不退还委托人已付的预付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人还应根据设计人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具体数额双方根据合同7.4 条约定协商确定。
回复:不同意。

36、9.2.1调整意见: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若设计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设计人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经第三方(法院/仲裁)认定为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或经济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还应按照法院结果支付赔偿金。
回复:同意。

37、9.2.2 调整意见:由于设计人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包括各阶段工期)向委托人提交成果文件的,设计人按每延误1 天延误部分该阶段设计费用的万分之三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额累计总计不应超过逾期部分该阶段设计费的3%。设计人迟延提交成果文件超过30 日的,或未能在收到委托人通知的7 个工作日内及时补救的,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设计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回复:同意。

38、9.2.3 调整意见:前期工作协调会、工地例会及委托人要求的现场事故处理等协调事项,必须派驻场工程师参加,设计人无故缺席的每次扣减设计费0.5 万元。经委托人确认的一般性设计变更需在7 天内提供变更图纸,设计人无故逾期的,每次扣减逾期部分该阶段设计费的万分之三,逾期费用总额累计不超过该部分该阶段设计费的3%。其上述扣减费用将由设计方另行支付。
回复:同意。

39、9.2.5调整意见:设计人应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和规定、本合同中的要求和设计任务书进行设计,并对提交的成果文件的质量、完成度、正确性和合理性负责。由于设计人在进行本设计服务时不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或者不遵循通行的行业准则,或者明显违背委托人提供的设计材料或设计文件中的相关数据及内容,导致设计失误,或者所提供服务及成果背离本合同的明确要求的,经第三方(法院/仲裁)认定为设计过错的,将按照法院结果支付赔偿金。
回复:同意。

40、9.2.6调整意见: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回复:同意。

三、设计任务书部分:
41、室内设计服务范围:仅限于任务书列明的功能区域,如有新增的设计功能区域将相应增加设计费用。
回复:如有新增或删减的设计功能区,将由双方协商增加或减少设计费用。

42、室内设计方案阶段调整意见:协调委托方及各顾问机构的反馈意见并统一确认后,完成一套酒店标准客房样板段(大床房、双床房、客房走廊及电梯厅)及与样板间相关房间的室内施工图设计;
回复:同意,但具体要求应以满足凯悦酒店集团的要求为准。

四、其他:
43、招标代理费是否可以由甲方支付。
回复:不可以,由中标人支付。

44、投标人制作经济标书时务必按“投标文件格式文件:标书封面”制作经济标书封面。

45、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设计任务书相关内容与本答疑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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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格力海岛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理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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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室内设计 酒店 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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