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伊滨区掘丁路(顾龙路-洛偃快速)路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伊滨区掘丁路(顾龙路-洛偃快速)路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伊滨区掘丁路(顾龙路-洛偃快速)路灯工程 | |||||||||||
二、采购项目编号:伊滨采购【2020】20号 | |||||||||||
三、项目预算金额:*******.18元 | |||||||||||
最高限价:*******.18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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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 |||||||||||
五、项目基本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描述等) | |||||||||||
1、项目概况:伊滨区掘丁路(顾龙路-洛偃快速)路灯工程,位于洛阳市伊滨区掘丁路(顾龙路-洛偃快速)段,工程内容包含安装60KVA箱变1台,10m双臂路灯159套,14m中杆灯4套,敷设电缆保护管364.5米,电力电缆10021.48米,制作手孔井72座以及工程配套基础,沥青路面、水稳垫层、混凝土路面及绿化带内地砖拆除,安装道牙,沥青灌缝,切割沥青路面,外购土方,黄杨及红叶李绿化等; 2、项目地点:洛阳市伊滨区; 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范围:磋商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6、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8、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 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0、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 |||||||||||
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且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所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人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019年6月(含)以来连续半年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 4、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磋商的,提供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019年6月(含)以来连续半年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 5、供应商须提供(2016、2017、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供应商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6、供应商须需提供2019年6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7、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出具资产信誉及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8、其他: (1)同一采购包的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2)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3)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磋商开启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响应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其将不被接受); 9、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 |||||||||||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 |||||||||||
1.时间:2020年04月26日08时30分 至 2020年04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39号奥林商务1103室 | |||||||||||
3.方式:报名时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套(原件备查),复印件每页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当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继续教育等证明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 |||||||||||
4.售价:300元 | |||||||||||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0年05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39号奥林商务1103室 | |||||||||||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0年05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39号奥林商务1103室 | |||||||||||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04月26日至2020年04月28日。 | |||||||||||
十一、联系方式 | |||||||||||
1. 采购人: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 |||||||||||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厦7020室 | |||||||||||
联系人:雷先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39号奥林商务1103室 | |||||||||||
联系人:温先生 | |||||||||||
联系方式:****-******** | |||||||||||
发布人:王晶晶 | |||||||||||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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