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南河乡消防洒水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汉川市南河乡消防洒水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汉财采计[2020]86号)要求,湖北奥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汉川市南河乡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就汉川市南河乡消防洒水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汉川市南河乡消防洒水车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C-ABZFCG-********
3.项目预算价:19 万元
4.供货期:3个日历天
5.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对象: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公告发布后的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领取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6日(北京时间上午8:30 -11:30,下午14:30-17:00);
2.获取地点:湖北奥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川市人民大道284-11、12号);
3.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购买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壹份(提供原件备查,文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其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代理机构不接收磋商报名申请。相关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报名将被拒绝。报名资料审查合格后发放磋商文件;
(3)磋商文件收取相关费用,售后不退。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同磋商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5月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湖北奥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川市人民大道284-11、12号)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
采购 人:汉川市南河乡人民政府
联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9*****616
地址:汉川市南河乡姜岭街1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奥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 186*****653
地址:汉川市人民大道284-11、12号
六、联系人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标签: 消防洒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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