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镇江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标书编号:ZJZC-(2006)公字第17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合格的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所提供设备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颁发的2006年度产品代理证书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投标时必须携带原件备查);
(4)A标段合格的投标人2006年销售同类设备累计数量必须在10台以上(提供相关进货发票复印件及客户资料);B标段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有2004-2006年单笔合同采购50台以上电脑(品牌机)的成功案例2例以上(含2例);C标段合格的投标人必须为专业家电经销企业或电视机制造商;
(5)合格的投标人注册地在以镇江市区为中心的2小时都市圈范围内(火车或汽车车程),如为设备生产厂商或连锁企业则不受此限,但必须在镇江、南京、扬州、常州有售后服务机构(B标段、C标段必须在镇江地区有特约维修服务机构);
(6)连锁企业、分公司投标的必须取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公司的授权;
(7)合格的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镇江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时间:2006年11月6日至11月14日,上午9:00至12:00 ,下午2:00至6:00(公休日除外)
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正东路10号五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没有购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购买标书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2)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第3条中要求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3)成功案例合同及验收材料复印件(需提供设备清单)。上述材料原件投标时携带验证备查。
三、招标范围及要求:本次采购主体为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系统设备,分为两个标段招标,A标段:投影设备( 100 套),B标段:接收设备与系统集成( 147套),C标段:电视机( 46台),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要求。
四、采购方式及其他:
(1)本次采购分为A、B、C标段,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数量:A、B、C标段各1名
(3)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一天将投标样机(A、B、C标段)送至政府采购中心并安装完毕。
五、投标人投标时,A标段需交纳人民币1万元投标保证金和4万元的投标诚信金(共计5万元); B标段需交纳人民币0.5万元投标保证金和2.5万元的投标诚信金(共计3万元),投标保证金及投标诚信金须在投标时将转帐(现金)支票或汇票交给接受标书的镇江市公证处公证员(代收),当日不予接纳现金,否则投标无效。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七、投标时间:2006年11月28日北京时间9:00至9:30(截止时间)。
八、开标时间:2006年11月28日北京时间9:30,届时请投标人代表(3人以内)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九、购买标书联系人:高祺
联系电话:(0511)*******
传 真:(0511)*******
十、项目联系人:刘春、李斌
传 真:(0511)*******
十一、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
收款单位: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镇江市商业银行
帐 号:********59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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