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水导流工程04标(电气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尾水导流工程04标(电气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水北调宿迁市尾水导流工程己经江苏省发改委以苏发改农经发【2016】143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和地方筹措。项目法人为南水北调宿迁市尾水导流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南水北调宿迁市尾水导流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电气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宿迁市。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宿迁市尾水导流工程总规模为28.6万吨/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铺设管道91.7Km,新建调度泵站2座、污水厂尾水提升泵站5座,以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程等。依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确定宿迁市尾水导流工程等别为Ⅲ等;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⒍ 2013),确定穿新沂河堤防管道工程等级为1级。
本工程包括管道工程、跨河建筑工程、泵站工程、水保和环保工程等五部分内容。工程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建设内容为铺设管道总长约91.7 km;兴建尾水调度泵站2座,其中1号尾水调度泵站规模为15.0万m3/d,2号尾水调度泵站规模为19.1万m3/d;兴建污水处理厂内配套提升泵站5座,其中苏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配套提升泵站规模为6.5万m3/d,富春紫光污水处理厂配套提升泵站规模为8.5万m3/d,宿豫污水处理厂配套提升泵站规模为2.5万m3/d,陆集污水处理厂配套提升泵站规模为2.1万m3/d,宏信工业污水处理厂配套提升泵站规模为2.5万m3/d。在1号调度泵站设南水北调宿迁市尾水导流工程管理所,布置调度运行管理中心,配置自动化监控系统,集中监控和调度工程运行。其余6座泵站设现场管理房,负责现场管理。新建7座泵站和原一期总提升泵站、耿车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新源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考虑自动化监控。
工程核定投资概算54152.31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标段名称:南水北调宿迁市尾水导流工程采购04标(电气设备采购与安装)(合同编号:NSBD-SQDL-CG-04)。招标内容为7座新建泵站工程及压力释放井工程电气设备的采购及安装,供电线路工程材料采购及施工。
本次招标范围如下:
电气设备采购及安装:24台高压环网柜;10台高压移开式开关柜;48台MNS低压开关柜;12台干式变压器;1台油变;7台套直流屏;动力柜及控制箱等;其他附属设备等。供电线路施工:YJV-10kV高压电缆约5240米;YJV-20kV高压电缆约1000米;高压架空线约700米;电缆附件及控制信号电缆等。泵站工程供电线路为电缆接入,施工方式为排管或拖拉管,电缆线路约3516米。包干购置所涉及的电缆等所需全部材料。包干临近、跨(穿)越带电线路施工措施;完成线路的试验、竣工报验及通电运行;提供工程完工技术文件资料图纸、移交验收资料及其它服务等工作;供电部门认可的相关手续(含交接试验等),缴纳高可靠性供电费及所有的协调工作等;供电、施工涉及到的所有手续办理等。
投标人中标后负责上述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出厂检验、包装、保险、运输和工地交货及售后服务;提供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提交图纸、说明书和其它技术资料;承担相应的设计联络;接受招标人代表参加工厂检验和出厂验收;提供安装和试验、试运行和验收;提供对运行和维修人员的培训工作等;完成合同规定的协调工作等。
本标段工程计划施工工期120日历天,计划于2020年6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于2020年9月30日完工,并通过供电验收通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等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类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合同内容含 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配电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明确显示工程内容,下同)。【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资料或竣工验收文件等证明资料,缺一不可,下同】
3.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应持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有效证明亦可),且没有处于停标(停接任务)状态,无在建工程(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供由社保机关出具的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连续6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3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相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
3.4近3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承诺)。
3.5从业单位(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含)以上。(2018年施工、监理、设备类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及应用见江苏水利网: 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19/11/22/art_42984_*******.html。);
3.6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于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58.213.139.243: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
4.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http://58.213.139.243:9101/OP/downLoadHtml.aspx)。
4.3本项目只接受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符合投标条件的且已在《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在2020年5月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58.213.139.243:9101/OP/Login.aspx[http://58.213.139.243:9101/OP/Login.aspx]),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22日10时15分整。
5.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不予接收。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不见面开标会。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水北调宿迁市尾水导流工程建设处
地址:宿迁市
联系人:裴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605室
联系人:许女士 肖女士
电话:***-********
传真:***-******** 邮编: 210019
电子邮件:********4@qq.com
9.特别提醒
9.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http://221.226.253.51:504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参与开标。
9.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10、评分标准
序号 | 赋分项目 | 赋 分 依 据 | 赋分值 | |
一 | 商务部分赋分标准 | |||
1 | 投标报价 | 本工程采用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含备用金)为1228万元整,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为否决投标。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为: S=T*A+B*(1-A) S为评标基准价,T为最高投标限价,A为业主权重系数,取0.5、0.6、0.7三者选一,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取确认;有效标n>5时,B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的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n≤5时,无需剔除。)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66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00%以下的,每低1%,在66分的基础上扣0.5分; 100%以上的,每高1%,在66分的基础上扣1分; 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最低得分为0分。 | 66分 | |
2 | 信用等级 | 企业信用参照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规〔2019〕6号“省水利厅文件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018年施工、监理、设备类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及应用见江苏水利网: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19/11/22/art_42984_*******.html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 4分 | |
3 | 企业业绩 | 具有完成自2015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以来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供配电业绩(合同价在200万元及以上)有1个不得分,在1个基础上每多一个加2分,最多得3分。 注: 提供: 1、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资料或竣工验收文件等证明资料的原件的扫描件,否则本项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重复计算。 3、提供的材料须能反映出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内容,否则评委会有权视为不作为赋分业绩。 | 3分 | |
4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自2015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以来具有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供配电业绩(合同价在200万元及以上)有1个不得分,在1个基础上每多一个加1分,最多得2分。 注: 1、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资料或竣工验收文件等证明资料的原件的扫描件,否则本项不得分。 2、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上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的,请提供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重复计算。 4、提供的材料须能反映出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内容,否则评委会有权不作为赋分业绩。 | 2分 | |
二 | 技术部分赋分标准 | |||
5 | 技术部分 | 5.1响应性(4分):投标文件对招标的内容全部响应,供货设备及设备元器件品牌要求响应招标文件及图纸技术要求.如有细微偏差,有一项未响应扣0.5分,扣完为止。 5.2安装、调试、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5分):方案合理可行,措施有保障; 5.3检测设施(1分):检测设备先进齐全、检测手段完善; 5.4备品备件(1分):备品备件品种齐全、数量合理1分; 5.5运行维护、使用寿命(2分)。 5.6配套件、配套设备品牌不低于招标文件中推荐的品牌,得2分,否则不得分;(2分) 5.7主要人员的配备情况(含安装、调试、质检、安全和售后人员)(2.5分).提供包括人员姓名、年龄、职称证或相关从业资格证、近六个月养老金缴费证明、参加过同类工程的业绩材料,提供相对应的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完全满足得满分,不完全满足不得分。 5.8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质保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质保期加1分,满分2分。不满足各项质保要求,仅增加质保期年限不得分。 5.9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措施;(2分) 5.10组织供电部门验收,通电试运行方案可行(3.5分)。 | 25 | |
赋分合计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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