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如皋市书香苑小区电力配套工程的如皋市书香苑小区电力配套工程电力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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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书香苑小区电力配套工程电力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书香苑小区电力配套工程电力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如皋市合盛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如皋市书香苑小区电力配套工程电力设备采购项目的电力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总投资约530万元。
2.2招标范围:电力设备包装、运输和保修、指导安装调试、检验和负责供电公司相关部门的验收,以及质量保证等伴随服务,且提供产品必须全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主要货物需求一览表》。 2.3包件划分:一个包件 2.4交货地点:如皋市书香苑小区项目现场。 2.5交货期:中标后20天内,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可以电话、传真或短信通知)。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且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主经营范围内; 3.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3、投标人取得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或生产产品没有处于被国家电网公司及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若查出你方所投产品在以上任何一个系统内,你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处理并取消中标资格) 3.6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不得同时投标; 3.9交货期满足公告要求; 3.10所有技术条款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机械及电力行业规范标准;符合《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16)及国家电网江苏省电力公司苏电运检【2016】501号居配工程及主材技术规范和南通供电公司的相关标准、要求及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规范等要求;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含供电主管部门验收)并通电运行。 3.11提供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13用 CA 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文件澄清等 内容 。办理CA证书具体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fcg.nantong.gov.cn/)办事指南栏目,《关于南通市 CA 驱动、招投标软件更新升级的通知》。 4.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企业CA 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3备注: 已经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zfcg.nantong.gov.cn/)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7日09时00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 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信息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zfcg.nantong.gov.cn/)上发布。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合盛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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