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磐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
关于磐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
一、招标项目编号: PACG2020-GK-008
二、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四、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磐安县建设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 | 1 | ******** | 项 | 磐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详见《招标需求》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和财综〔2014〕96 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第七条的规定;
B.拟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总公司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分公司),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必须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有效材料材料)
C.本项目不得转包,谢绝联合体投标。
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机构服务能力评价证书乙级及以上证书。(承诺函格式,采购文件有相应附件的以采购文件为准,如无相应格式,格式自拟)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售价:
1.本项目只接受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不接受供应商现场获取,供应商须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正式供应商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2. 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3.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2020年5月6日上午9:30时止;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时,请在响应附件处扫描上传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获取采购文件表及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原件等资料;
(4)以上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采购公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获取采购文件成功后(通过政采云进入相应项目进行获取采购文件操作后)下载文件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在“投标人澄清时间”截止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分中心可不予受理、答复。
七、投标说明
1.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有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和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分别按要求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开标室二(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22楼),联系电话:137*****021(662021),联系人:磐安县公证处 陈冬初,邮寄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5月21日上午09∶30时。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和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无效。(注:1.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和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均不做强制性要求,如未提供备份文件且电子标书无法解密由投标人承担相应后果;2.不强制投标人代表必须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但必须自行做好电子标书上传和解密工作,如未参加现场开标则不准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20-05-21 09:30:00
八、投标地址: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开标室二(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22楼)
九、开标时间: 2020-05-21 09:30:00
十、开标地址: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开标室二(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22楼)
十一、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二、 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三、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
联系人: 周乐飞 陈娅妮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县建筑业大厦21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科
2、采购人名称: 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曹国政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花月路211号建筑业大厦4楼建设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金华市磐安县财政局
联系人: 陈巧慧
监督投诉电话: ****-********
传真: /
地址: 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路88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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