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媒体招商招标公告

加油站媒体招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昆明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昆明石油分公司加油站媒体招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合作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范围

为昆明公司具备开展条件的150个站点,分布于官渡、嵩明、石林、东川、宜良、盘龙、五华、禄劝、富民、安宁、寻甸、西山、经开、呈贡、晋宁15个区县公司的广告位招商;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服务内容及标准

3.项目概况:

本项目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昆明石油分公司(下面简称“招标人”)加油站媒体招商;现已具备招商条件。招标人为服务区的经营主体,双方按联营扣点的模式进行合作,保底营业额第一年为700-805万元,第二年为800-920万元,第三年为900-1035万元;联营扣点比例为:10%;合作年限:3年。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投标能力的企业或个体经营户;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包括:各项广告户外媒体经营;

(3)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单位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一年(2018年或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5)相关承诺:①中标单位承诺在中标后需对新增广告位进行新建,投资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投资金额以审计金额为准,合作期间中标单位对广告位具有使用权,合作期满后新建广告位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②中标单位在中标后需承诺每月加油区立柱、加油机龙门广告预留35%媒体广告位,围墙(落地式)广告、地推DM单直投、道旗广告预留25%媒体广告位,作为招标人自宣使用;③中标单位需承诺在中标后一年共六次免费换画的服务,超出免费部分的,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结算;④中标单位需承诺在中标后,月均保底营业额须在每月20日以前将款项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月保底营业额在招标人扣除分成比例后,在当月月底前将剩余部分支付给合作单位,合作单位在收取招标人支付的款项后,需向招标人提供符合税务部门规定的发票(增值税专票);合作单位若超过两个月未缴纳足额足月的保底营业额且未进行补齐,招标人将无偿终止合作(注:以上承诺内容无固定格式,格式由各投标单位自拟)

(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200.00元/份,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2)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上述证件不全将不予受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0427日至20200506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7:00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昆明市护国路护国大厦9楼C、D座。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9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迎新城-新座17A楼14室

开标地点:新迎新城-新座17A楼14室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昆明石油分公司

地 址:昆明市北京路241号中石化云南昆明石油分公司

招标代理人: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护国路护国大厦9楼C、D座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187*****002


标签: 招商 媒体 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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