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净水厂及配套管线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第三净水厂及配套管线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农安县第三净水厂及配套管线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GX-JLZB-*******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安县第三净水厂及配套管线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已由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农发改审批字【2020】1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64665.02㎡,新建农安县第三净水厂一座。建设膜处理间、净水间、办公楼及附属设施等,合计建筑面积16353.63 ㎡;同时配套购置主要生产设备 35594 台(套),新建管线 10990m。项目建成后,供水规模10万m3/d;

2.2建设地点:农安县迎宾路南侧300m;

2.3招标范围:农安县第三净水厂及配套管线工程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等工作;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施工计划工期: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1日。

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内完成全部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批复后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并提供全部合格的设计成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且吉林省企业须是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省外施工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并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且吉林省企业须是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省外设计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无在建承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业绩认定:投标人近5年(2015-2019年)有一项及以上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4投标人近三年(2016-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5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登记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提供能证明其具备承担相应招标项目的资格和能力的证明文件;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必须由牵头人加盖公章;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2016】9号文件规定:“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有效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或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理人携带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中海国际广场A座16楼1612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如已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的企业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生成PDF文件格式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对于启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电子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注册证书(对于启用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无在建承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提供投标报名期内信用中国网站公示页;提供企业上一年度信用评价平台公示页或相关证明材料。

注:上述相关报名资料投标人均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且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准备报名资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 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市政务中心二楼西区会议室。

5.2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吉林省农安县农安镇宝安路建设大厦

联 系 人:牟阳阳

联 系 电 话:137*****550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中海国际广场A座16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 系 电 话:156*****005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农安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农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地址:农安县宝安路建设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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