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1217) 3、预算编号:08-20-0139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主要内容:主要承担辖区内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条线的巡查、宣传、指导;做好巡查信息收集和信息报告工作,同时协助区卫监所各科室开展执法辅助和相关文案工作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5、交付地址:指定地址 6、交付日期:2020年全年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落实中小微企业相关优惠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4-27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5-07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的材料及携带的报名材料:1)供应商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证明其 身份的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扫描件;2)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4-27 15:00:00至2020-05-07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响应人可自(报名有效期)2020年4月27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7日,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报名,并于报名有效日期间(9:00~11:00;13:00~16:00)将报名资料发送邮件至lc@shbid.com并写明购标书单位全称与报名投标的项目通过网上验证并领取招标文件。所有供应商的报名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最终确认。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响应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规定现场验证并购买采购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5-14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5-14 13: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22楼 2、磋商地点: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22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及技术人员携带法人代表证明书或 法人代表委托书、上海政府采购网提供的CA证书、上海市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投标确认回执、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二副)、3G/4G可以无线上网并能成功使用CA证书的笔记本电脑出席谈判会。 迟到或未携带CA证书导致无法现场签到、解密的响应单位将拒绝其参加投标。 响应文件评审以响应单位网上上传的为准,纸质文件仅供评审专家阅读方便。 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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