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远眺(上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工业区空气特征污染溯源专项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需求;(3)报名包件一或包件二的供应商需具有国家或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与本项目相适应能力已包含在资质认定批准的能力范围内;(4)近三年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为: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次招标不接受转包,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工业区空气特征污染溯源专项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423-321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YTJCZXG-200401) 3、预算编号:00-20-19153,00-20-1915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件一:本项目甲方委托乙方根据甲方筛选和提供的金山地区上海石化、金山二工区、上海化工区及奉贤分区区无组织排放点位进行VOCs现场采样和分析,合计采集并分析样品110个。对PAMS和TO15的VOCs物种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并对样品中其它主要组分做定性半定量分析。包件二:本项目甲方委托乙方根据甲方筛选和提供的金山地区上海石化、金山二工区、上海化工区及奉贤分区区有组织排放点位进行VOCs现场采样和分析,合计采集并分析样品105个。对PAMS和TO15的VOCs物种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并对样品中其它主要组分做定性半定量分析。本项目共分两个包件,投标人可投一个或多个包件,须对所投包件中所有内容进行投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中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按要求完成金山地区无/有组织废气溯源采样与分析。 7、采购预算金额:1290000.00元(国库资金:129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功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4-27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5-07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供应商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注:以上资料上传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4-27 16:00:00至2020-05-07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500元/包件)。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5-18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5-18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8号科技京城东楼311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线上投标回执单;(4)可无线上网的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平台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5)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注:投标单位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必须与网上投标时所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为同一证书,且未发生在网上投标后进行数字证书更新(或延期)等可能改变数字证书(CA证书)验证信息的行为,如因投标单位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不一致或验证信息改变使其开标时无法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平台或登陆后无法进行开标签到及解密等后续行为导致其投标失败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任何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六、 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远眺(上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三江路55号 |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8号科技京城东楼311室 | 邮编:200235 | 邮编:200002 | 联系人:史跃龙 | 联系人:彭婉 | 电话:24011953 | 电话:18817477629 | 传真:24011953 | 传真:021-61135481-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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