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万和华庭小区配电工程
启东市万和华庭小区配电工程
启东市万和华庭小区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第二次)
友情提醒: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网址ggzyjy.nantong.gov.cn,在网页左侧“主体登录”,选择点击“项目响应方登录”,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操作。)
本项目于2020年04月26日上午9时00分第一次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个,根据《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依法重新招标,选定承包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万和华庭小区配电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市众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启东市万和华庭小区
2.1.2审定价:********.10元
2.1.3招标控制价:******* 元
2.1.4合同估算价:估算总投资约1100万元
2.1.5工期要求: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4月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7月
2.1.7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2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本工程为万和华庭小区配电工程,主要包括小区电力配套电缆排管敷设、电缆井砌筑、开闭所配电室内高低压柜及变压器安装、低压分电箱、计量箱、地下室桥架、集抄(集中采集器及相应线管)、小区外部电缆接入点到各末端计量箱的电缆敷设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职业。
(2)项目负责人不得为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总经理,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投标时间截止时),且不得为退休返聘人员。
(3)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近两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5年),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4月27日17时00分至2020年5月12日14时30分;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ggzyjy.nantong.gov.c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14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启东市众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上海碧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樊海龙 | 联系人:陈燕 |
电 话:139*****920 | 电 话:189*****970 |
招标人:启东市众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负 责 人:
招标代理人:上海碧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负 责 人:
2020年4月26日
招标文件正文.pdf |
标签: 配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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