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招租招标公告

商铺招租招标公告



依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经砚山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砚国资复〔2020〕28号)文件批准,受砚山七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公开招租方式面向全社会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租项目

(一)基本情况


标的物

位置

使用面积

(平方米)

租赁年限(年)

起租价(元/年)

竞价幅度(元/次)

竞租保证金(元)

承租保证金

年租金递增幅度(%)

原砚山县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楼面对大门左起第一格

186.08

5

71826

2000

10000

5000

10

原砚山县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楼面对大门左起第二格

70.75

5

34172

2000

10000

5000

10

原砚山县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楼面对大门左起第三格

335.96

5

100788

2000

20000

5000

10

原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工商所)一楼面对商铺左起第一格

118.61

5

65235

2000

10000

5000

10

原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工商所)一楼面对商铺左起第二格

538.93

5

239823

2000

20000

5000

10

砚山县种子站(江那镇兴华路下段)

土:1988.3

房:754.92

5

97385

2000

10000

5000

10

砚山县农技站(江那镇新丰路88号)(面对大门左起第一格

29.82

5

3757

1000

5000

5000

10

砚山县农技站(江那镇新丰路88号)(面对大门左起第二格

15.28

5

1925

1000

5000

5000

10

砚山县农技站(江那镇新丰路88号)(面对大门左起第三格

51.66

5

6511

1000

5000

5000

10

砚山县农技站(江那镇新丰路88号)(面对大门左起第四格

25.17

5

3171

1000

5000

5000

10

砚山县农技站(江那镇新丰路88号)(面对大门左起第五格

25.17

5

3171

1000

5000

5000

10

砚山县农技站(江那镇新丰路88号)(面对大门左起第六格

18.05

5

2274

1000

5000

5000

10

砚山县城建监察大队面对商铺左起第一格

30.57

5

14765

2000

5000

5000

10

砚山县城建监察大队面对商铺左起第二格

50.27

5

24280

2000

5000

5000

10

砚山县种子管理站面对大门右起第一格

26.68

5

3255

1000

5000

5000

10

砚山县种子管理站面对大门右起第二格

76.03

5

9276

1000

5000

5000

10

砚山县种子管理站面对大门右起第三格

50.75

5

6192

1000

5000

5000

10

江那镇嘉禾社区大克底村小组一层一格商铺

288.97

5

20000

1000

5000

5000

10

(二)经营范围

江那镇嘉禾社区大克底村小组一层一格商铺只允许经营体育运动器材,其余商铺允许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各类经营项目。

(三)承租期间限制事项

严禁经营带有赌博、违法违禁物品、黑社会性质等违法经营项目。

二、竞租对象:全社会商业经营者

三、竞租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的,作招租失败处理。

(二)公开竞价时,无意向竞租方报价应价的,作招租失败处理。

(三)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意向竞租方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场地、并见证交易过程,由砚山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现场监督人员及出租方代表和意向竞租方商议进行协议出租,协议出租价以起租价为基础进行协商,并遵守公告内容。

(四)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竞租方的:按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进行竞价竞租。以现场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人。

四、标的展示:意向竞租方可联系出租方对该标的进行了解,也可请出租方带领到实地对该标的进行现场踏勘,以现场踏勘现状为准。

联 系 人:蒋立梦

联系电话:137*****534

五、报名时间、竞租保证金缴纳时间:2020年428日至2020年512日17:00时截止(节假日除外)

凡有意竞租方:

(1)自然人报名:请携带竞租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单、竞租方开户行名称及账号(以便及时退还保证金);

(2)单位名义报名:请携带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还须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六、竞价时间:


商铺位置

竞价时间

原砚山县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楼面对大门左起第一格、第二格、第三格;

原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工商所)一楼面对商铺左起第一格、第二格;

砚山县种子站(江那镇兴华路下段)商铺

2020年513日上午09时00分

砚山县农技站(江那镇新丰路88号)(面对大门左起第一格、第二格、第三格、第四格、第五格、第六个;

砚山县城建监察大队面对商铺左起第一格、第二格;

砚山县种子管理站面对大门右起第一格、第二格、第三格;

江那镇嘉禾社区大克底村小组一层一格商铺

2020年513日下午15时00分

七、支付方式:

(一)竞租以最高报价为最终承租价,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承租人的第一年房屋使用租金须在公开竞价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到出租方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不可抵成交价款,若五个工作日内不交清全部成交价款的,视为主动弃权或违约,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承租资格,同时作招租失败处理。剩余年限房屋使用租金须于当年房屋到期时(最迟不得超过一星期)一次性付清到出租方处,否则将取消房屋使用权。竞租保证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竞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二)房屋租赁产生的税费由出租方缴纳(租赁税已含于租金中),租赁期间经营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上缴。

八、租赁要求:

(一)承租人竞租成功后,与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当场签订《竞价出租成功确认书》或《协议出租成功确认书》,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在竞价活动结束后次日发布结果公示,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承租人持《竞价出租成交确认书》或《协议出租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提交一份原件到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备案。

(二)承租方在租用期间必须守法经营,严禁经营带有赌博、违法违禁物品、黑社会性质等违法经营项目。必须保证租赁房屋有关设施完好,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三)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经营执照规定内容经营,不能从事违法违纪经营项目,租赁期间房屋未经县国资局和出租方许可不能擅自转租转借,如果违反,出租方将无条件收回房屋,不予退还剩余房屋使用租金。

(四)遇国家政策变化,政府需要进行城市改造时,出租方有权限时收回房屋,只退还承租方剩余房屋使用租金,不另外补偿。

(五)承租人到出租方办理租赁手续时,还须支付承租保证金。租赁期满,经出租方验收,房屋完好无损,承租方结清一切税费后,承租保证金由出租方全额退还给承租方。若房屋有损坏,维修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维修费用超出保证金范围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六)公告内未尽事宜,详见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九、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原县畜牧局四楼)

联 系 人:陶茂俊

联系电话:****-*******

(竞租保证金须由竞租人对公账户或个人账户转账)

开户单位: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砚山支行

帐 号:****************020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0年427

-->
项目编号:YN****************59统一交易标识码:C01-****************00-********-****60-8
项目分类:行政事业单位产权交易资产类别(实物):房产
转让方名称:砚山七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方代码:****************9Q
转让方类别:法人转让方角色:出让人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挂牌价格(万元):70.7806
挂牌期间(天):14挂牌日期:2020-04-27
是否自动延期:交易方式:其他
转让事项说明:
源网站链接:ggzy.yn.gov.cn

依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经砚山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砚国资复〔2020〕28号)文件批准,受砚山七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公开招租方式面向全社会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租项目

(一)基本情况


标的物

位置

使用面积

(平方米)

租赁年限(年)

起租价(元/年)

竞价幅度(元/次)

竞租保证金(元)

承租保证金

年租金递增幅度(%)

原砚山县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楼面对大门左起第一格

186.08

5

71826

2000

10000

5000

10

原砚山县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楼面对大门左起第二格

70.75

5

34172

2000

10000

5000

10

原砚山县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楼面对大门左起第三格

335.96

5

100788

2000

20000

5000

10

原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工商所)一楼面对商铺左起第一格

118.61

5

65235

2000

10000

5000

10

原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工商所)一楼面对商铺左起第二格

538.93

5

239823

2000

20000

5000

10

砚山县种子站(江那镇兴华路下段)

土:1988.3

房:754.92

5

97385

2000

10000

5000

10

砚山县农技站(江那镇新丰路88号)(面对大门左起第一格

29.82

5

3757

1000

5000

5000

10

砚山县农技站(江那镇新丰路88号)(面对大门左起第二格

15.28

5

1925

1000

5000

5000

10

砚山县农技站(江那镇新丰路88号)(面对大门左起第三格

51.66

5

6511

1000

5000

5000

10

砚山县农技站(江那镇新丰路88号)(面对大门左起第四格

25.17

5

3171

1000

5000

5000

10

砚山县农技站(江那镇新丰路88号)(面对大门左起第五格

25.17

5

3171

1000

5000

5000

10

砚山县农技站(江那镇新丰路88号)(面对大门左起第六格

18.05

5

2274

1000

5000

5000

10

砚山县城建监察大队面对商铺左起第一格

30.57

5

14765

2000

5000

5000

10

砚山县城建监察大队面对商铺左起第二格

50.27

5

24280

2000

5000

5000

10

砚山县种子管理站面对大门右起第一格

26.68

5

3255

1000

5000

5000

10

砚山县种子管理站面对大门右起第二格

76.03

5

9276

1000

5000

5000

10

砚山县种子管理站面对大门右起第三格

50.75

5

6192

1000

5000

5000

10

江那镇嘉禾社区大克底村小组一层一格商铺

288.97

5

20000

1000

5000

5000

10

(二)经营范围

江那镇嘉禾社区大克底村小组一层一格商铺只允许经营体育运动器材,其余商铺允许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各类经营项目。

(三)承租期间限制事项

严禁经营带有赌博、违法违禁物品、黑社会性质等违法经营项目。

二、竞租对象:全社会商业经营者

三、竞租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的,作招租失败处理。

(二)公开竞价时,无意向竞租方报价应价的,作招租失败处理。

(三)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意向竞租方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场地、并见证交易过程,由砚山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现场监督人员及出租方代表和意向竞租方商议进行协议出租,协议出租价以起租价为基础进行协商,并遵守公告内容。

(四)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竞租方的:按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进行竞价竞租。以现场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人。

四、标的展示:意向竞租方可联系出租方对该标的进行了解,也可请出租方带领到实地对该标的进行现场踏勘,以现场踏勘现状为准。

联 系 人:蒋立梦

联系电话:137*****534

五、报名时间、竞租保证金缴纳时间:2020年428日至2020年512日17:00时截止(节假日除外)

凡有意竞租方:

(1)自然人报名:请携带竞租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单、竞租方开户行名称及账号(以便及时退还保证金);

(2)单位名义报名:请携带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还须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六、竞价时间:


商铺位置

竞价时间

原砚山县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楼面对大门左起第一格、第二格、第三格;

原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工商所)一楼面对商铺左起第一格、第二格;

砚山县种子站(江那镇兴华路下段)商铺

2020年513日上午09时00分

砚山县农技站(江那镇新丰路88号)(面对大门左起第一格、第二格、第三格、第四格、第五格、第六个;

砚山县城建监察大队面对商铺左起第一格、第二格;

砚山县种子管理站面对大门右起第一格、第二格、第三格;

江那镇嘉禾社区大克底村小组一层一格商铺

2020年513日下午15时00分

七、支付方式:

(一)竞租以最高报价为最终承租价,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承租人的第一年房屋使用租金须在公开竞价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到出租方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不可抵成交价款,若五个工作日内不交清全部成交价款的,视为主动弃权或违约,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承租资格,同时作招租失败处理。剩余年限房屋使用租金须于当年房屋到期时(最迟不得超过一星期)一次性付清到出租方处,否则将取消房屋使用权。竞租保证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竞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二)房屋租赁产生的税费由出租方缴纳(租赁税已含于租金中),租赁期间经营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上缴。

八、租赁要求:

(一)承租人竞租成功后,与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当场签订《竞价出租成功确认书》或《协议出租成功确认书》,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在竞价活动结束后次日发布结果公示,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承租人持《竞价出租成交确认书》或《协议出租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提交一份原件到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备案。

(二)承租方在租用期间必须守法经营,严禁经营带有赌博、违法违禁物品、黑社会性质等违法经营项目。必须保证租赁房屋有关设施完好,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三)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经营执照规定内容经营,不能从事违法违纪经营项目,租赁期间房屋未经县国资局和出租方许可不能擅自转租转借,如果违反,出租方将无条件收回房屋,不予退还剩余房屋使用租金。

(四)遇国家政策变化,政府需要进行城市改造时,出租方有权限时收回房屋,只退还承租方剩余房屋使用租金,不另外补偿。

(五)承租人到出租方办理租赁手续时,还须支付承租保证金。租赁期满,经出租方验收,房屋完好无损,承租方结清一切税费后,承租保证金由出租方全额退还给承租方。若房屋有损坏,维修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维修费用超出保证金范围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六)公告内未尽事宜,详见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九、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原县畜牧局四楼)

联 系 人:陶茂俊

联系电话:****-*******

(竞租保证金须由竞租人对公账户或个人账户转账)

开户单位: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砚山支行

帐 号:****************020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0年42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招租 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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