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31635部队分队战术训练场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31635部队分队战术训练场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解放军31635部队分队战术训练场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解放军31635部队,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下拨,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31635部队分队战术训练场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桂林市玉圭园大酒店东南侧约650处(枫林村附近)
2.3建设规模及内容:1.导调控制设施:含新建一栋四层导调控制楼,建筑占地面积:814.80平方米,建筑面积:2859.60平方米。2.战场环境设施:①铁路输送装(卸)载区:奇峰营区3号门设置一个模拟装卸台;②疏散隐蔽区、战车(炮)阵地区、指挥观察区:含一个机动训练展开区、一个训练展开区;③控制点及有关标志:五个控制点(拟建铁塔用于安装监控、照明及其他设备),铁塔建筑的长度为:2.5米,宽度为:2.5米,高度为:10.25米;④保障设施、配套设施:一个生活保障区(保障区内设置一个12.3米×4米,高3米的卫生间)及其他配套设施,在训练场2公里外设置两个混凝土圆形堡垒及四个砖砌圆形堡垒。
2.4合同估算价:本项目合同招标控制价1292.58万元,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1272.58万元(其中暂列金额96.19万元),设计费用20万元。
2.5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60日历天(各单体施工工期按合同约定的工期))。
2.6招标范围:中国人民解放军31635部队分队战术训练场工程等。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阶段,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本项目的(1)总平方案设计、单体方案设计及方案设计获得批准所需的优化、修改工作;(2)初步设计及概算的优化;(3)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4)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施工;(5)设备(货物)采购、运输、装卸、保管以及设备的试验、安装、调试等;(6)设计施工过程中跟踪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协调配合办理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等相关手续,以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审核、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接收使用。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方案设计劳务费补偿: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及施工资质,其中(1)工程设计资质只需具有以下任何一项资质即可: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2.5其他要求: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人且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
3.3 本次招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 家设计单位和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要求投标设计单位只需具有以下任何一项资质即可: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 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3.5 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4.1本项目不需报名。
4.2本项目必须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在开标时提供与招标人签订的《保密协议》,现场审核,否则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保密协议请在附件中自行下载填写后与招标人联系签订,联系人:吴工;电话:156*****785;地址:桂林市雁山区柘木镇奇峰路1号)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于2020年4月27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lggzy.org.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18日10时30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9号开标室(临桂区西城中路69路创业大厦西辅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携保密协议、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验证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和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9.发布公告 。
10. 交易服务单位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中国人民解放军31635部队监督部门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31635部队
地址:桂林市雁山区柘木镇奇峰路1号
联系人:吴工
电话:156*****785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中隐路清华园A3栋3楼
联系人:秦飞翼
电话/传真:134*****697
日期: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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