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汽车广场立体停车楼(交通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东方汽车广场立体停车楼(交通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东方汽车广场立体停车楼(交通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1.建设单位:盐城瑞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东方汽车广场立体停车楼(交通设施)工程
3.招标代理: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东方汽车广场
(2)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4月
(3)工期:2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国有资金,已落实
5.标段划分: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相应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 | 招 标 内 容 | 建设规模 | 投资额 |
1标段 | 东方汽车广场立体停车楼(交通设施)工程 | 东方汽车广场立体停车楼(交通设施)工程,详细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约38万元 |
6.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
(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7.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8.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2020年4月27 日16:00时,请授权委托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20年4月27 日16:00时至2020年4月30 日18:00时 ”携带本人身份证、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到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融城10号楼806室)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联系电话:139*****844,联系人:周春燕)。
9.本项目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证金(现金)交至代理公司。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中标公示结束后凭单位介绍信到代理公司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交完履约保证金凭单位介绍信到代理公司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规定时间不参加投标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0.本项目的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1.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12. 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评标时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建设单位:盐城瑞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一鸣
联系电话:********
地址:盐都区盛州大厦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春燕
联系电话:******** 139*****844
地址:盐城金融城10号楼8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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