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园申报国家级绿色园区第三方评价报告的采购公告
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部委托,对中德园申报国家级绿色园区第三方评价报告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132-000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01 | 中德园申报国家级绿色园区第三方评价报告 | 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 否 | 查看 | 1 |
一、项目概况为加快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率先打造一批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引领相关领域绿色转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由工信部牵头组织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评选工作,绿色园区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一直秉承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通过省级循环化改造园区验收,在绿色发展领域成效显著。为进一步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拟开展工信部绿色园区申报工作,征集和遴选国家级绿色园区申报咨询机构,做好第三方评价工作。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2年 2、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 3、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4、付款方式项目签订合同后,按时完成绿色园区评价报告编制、创建情况汇报PPT制作支付合同总价的50 %;评价报告通过省经信委初审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30 %;后续咨询服务到期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20 %。三、服务需求 1、成交供应商要继续做好绿色园区后续咨询相关服务(自签订合同起二年内不收取额外费用)。 2、评价时间要求:至少为20人日,其中,高级工程师进行咨询服务在10人日以上(至少含现场评价10人日,其中,高级工程师5人日)。四、实质性要求:评价报告应充分体现评价机构在现场开展评价的实施过程,内容简要、证据充分支撑评价结论。针对每一项评价条款的要求,详细阐述评价的过程和判定企业符合情况的充分依据,对引用的关键内容给出证据文件来源,对计算给出详细的计算过程和数据依据,做到证据和信息可信、内容精要、判定准确。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须在项目实施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具体的实施方案,对项目在时间节点、进度控制、组织管理、质量要求等方面提出明确具体的安排,经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部同意后组织实施。第三方评价报告递交省级部门前,中标方需组织国内工业园区绿色发展领域知名专家/教授、环境领域正高级工程师等进行预评审,中标方应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订。五、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执行相关规定 2、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 [2017]603号)执行。 3、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4、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六、技术要求按照国家工信部绿色园区申报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申报咨询服务并出具评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1)评价绿色园区发展情况;(2)评价过程描述;(3)园区绿色化建设或改造主要做法;(4)绿色园区建设或改造工作亮点;(5)绿色园区建设或改造中存在的问题;(6)有关建议;(7)参考文件清单;(8)提供绿色园区申报咨询服务。(9)绿色园区第三方评价报告文本;(10)绿色园区创建情况的汇报PPT。七、主要服务成果及内容主要包括: 1、绿色园区第三方评价报告文本; 2、绿色园区创建情况的汇报PPT。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2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
人民币320,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无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
《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04月27日08:30时起至 2020年05月0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疫情防控期间,在与代理机构沟通后再选择线上电子邮件方式领取)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0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 05月21日13:3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路54号,沈阳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A座五楼开标室。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04月27日至2020年05月07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
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部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中央大街27号
项目联 系 人: 王静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项目联系人: 丁媛、邵静
联系电话:
***-********转8131 8130
传真:
***-********邮箱地址: huicheng_zb@163.com
开户行: 中信银行沈阳铁西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76
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