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0-1892]广州港新沙港区13#泊位工程项目24万吨筒仓设计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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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28 00:00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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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新沙港区13#泊位工程项目24万吨筒仓设计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港新沙港区13#泊位工程项目24万吨筒仓设计总承包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 招标人为中粮贸易(广东)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州港新沙港区13#泊位工程项目24万吨筒仓设计总承包 。

2.2项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新沙港区13#泊位中粮贸易(广东)有限公司厂区内。

2.3工程建设规模:新建总仓容24万吨粮仓,其中大直径筒仓12万吨(设单锥斗,单个仓容约1万吨);浅圆仓12万吨(设架空式平底多出口、清仓机,单个仓容约1.5万吨);设置卸粮坑(需具备同时往一期22万吨粮仓和扩建24万吨粮仓进粮的功能);码头前沿设置南线进粮输送系统(需具备同时往一期22万吨粮仓和扩建24万吨粮仓进粮的功能,气垫式皮带机最大输送能力1500t/h);设计最大出仓能力需达到1200t/h(按2*600t/h考虑);并配套建设相应的提升塔、变配电室、输送栈桥及粮食通风、防破碎、粮情监测、自动化控制、视频监控系统等辅助设施,实现与一期22万吨粮仓互通互倒。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广州港新沙港区13#泊位工程项目24万吨筒仓设计总承包 。包括初步设计文件、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等文件的编制及审查配合,建设期现场设计服务等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及配套服务内容。

2.5.2招标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程各阶段设计内容、提供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等。配合发包人完成本项目相关的报审报批工作,确保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建设期间派驻设计代表常驻现场服务,及时完成图纸变更修改,参加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技术指导和支持等;及时解答各阶段的图纸疑问、施工阶段至竣工验收及项目决算审计等全过程的各项服务。

2.6 设计工期

2.6.1设计工期:

(1)初步设计图纸:自合同签订日起30个日历日内提交给招标人;

(2)初步设计评审材料:自上交初步设计图纸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提交给招标人;

(3)规划设计方案:自初步设计评审通过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提交给招标人;

(4)施工图设计:自初步设计评审通过之日起35个日历日内提交给招标人;

(5)施工图审查材料:自施工图提交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提交给招标人;

(6)经审图合格施工图纸:自收到审图修改意见后3个日历日内提交给招标人。

备注:

1)以上各节点中除经招标人确认属重大调整或修改外,相关方案、图纸、材料等需要修改的,原则上均应在3个日历日内完成并上交成果;

2)项目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应及时处理各项设计变更等,除经招标人确认属重大调整或修改外,每次设计变更文件提交时间应自招标人签发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完成。

3)以上工期节点要求每拖延一个日历日,则在中标人应得的设计费中扣款5000元人民币。

2.6.2以上设计工期仅为暂定工期,如果甲方建设工期调整,相应调整设计工期,设计费不作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投标人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证书。

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满足以下要求的业绩1项及以上。

(1)近5年(自2015年1月起)类似工程;

(2)总仓容不小于24万吨的大直径筒仓或浅圆仓或立筒仓,且设备输送能力不小于500吨/小时;

(3)截止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项目已竣工验收合格,且已成功投产运营6个月及以上。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及业主单位出具的成功投产运营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业主单位公共固定查询电话及联系人,仅提供手机号码无效)等。以上资料均须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人员,并提供截至投标文件提交之日止,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清单。以上资料均须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5广东省外企业和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注:所有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

3.5投标人须出具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以下系统相关名录的《无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格式附件13):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4月28日至 2020 年5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登记资料: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是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持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须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③投标人的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业绩资格要求);④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及二代身份证原件(详见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⑤投标承诺函(格式参照公告附件一);⑥投标人纳税情况声明函(格式参照公告附件二);⑦投标登记申请表。

登记资料一式二份,①-⑥项按顺序装订成册,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每页加盖单位公章;⑦项原件一式两份,单独提交。所有要求提供资料复印件的原件在登记时现场核查。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合格者,不接受登记。

(3)购买时投标人已具备有效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

(4)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5.3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48窗口(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4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5.5投标人投标登记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投标登记,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5.6在规定的登记期间,登记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登记时间。在延期登记时间内,已登记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登记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登记。

(2)依法重新招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4开标室(中心本部)。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持以下资料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其他

8.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8.2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设计费。

8.3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一次性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

8.4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8.5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中粮贸易(广东)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

地址:广东东莞麻涌镇

8.6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8.7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粮贸易(广东)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傅工、吕工 联系电话:****-*******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17室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号保利中心1103室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thgzzc@163.com

监督平台:中粮油脂专业化平台招标采购监督

联系人:贾女士 办公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jiadongxue@cofco.com

交易服务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0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电话(手机)号码: ***-********

传真号码: ***-********

网址:http://www.gzzb.gd.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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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总承包 筒仓 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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