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馆一院一中心及应用技术学校PPP招标公告
三馆一院一中心及应用技术学校PPP招标公告
宿州市埇桥区三馆一院一中心及应用技术学校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采购编号:YQCG*******
一、前言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文件精神,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拟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宿州市埇桥区三馆一院一中心及应用技术学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项目投资、设计、建设与运营。目前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授权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和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人。现采购人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预审,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区位
三馆一院一中心位于埇桥区城东循环经济示范园,纬十一路与凤凰大道交叉口,总占地面积约172649.4平方米(259亩)。
宿州应用技术学校项目选址于宿州市职教园区内,东邻东规一路(市委党校),西邻东规二路(宿州职教中心)北邻宿州大道,南邻纬十三路,占地面积约300000平方米(450亩)。
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三馆一院
(1)文化馆,按照市民文化生活需求,主要服务于城市居民和周边乡村农民,建筑内容包括集会厅、休息大厅,娱乐室,舞台、讲堂和广场,总建筑面积约7798平方米;
(2)图书馆,包括藏书、借阅、咨询服务、公共活动与辅助服务、业务、行政办公、技术设备、后勤保障八类用房,总建筑面积约9256平方米;
(3)档案馆,包括档案库房、对外服务用房、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办公室用房等,总建筑面积约12845平方米;
(4)影剧院,集观演、娱乐,歌舞于一体的现代化影剧院,包括观演大厅、录像厅、歌舞厅、门厅等功能部分,建筑面积约9032平方米;
(5)地下车库,约8356平方米;
(6)文化广场,人们休闲娱乐,与室外文化活动,交流的场所,主要由一些绿化和小品建筑组成。
(二)全民健身中心
(1)全民健身综合馆,建筑面积约23000平方米;
(2)培训中心,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
(3)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
(4)室外足球场,建筑面积约28185.00平方米
(5)绿化景观及给排水管网工程
(三)宿州应用技术学校
(1)教学楼,建筑面积约16800平方米
(2)图书阅览室,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
(3)操场,建筑面积约15300平方米
(4)办公行政用房,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
(5)学生宿舍,建筑面积约31500平方米
(6)食堂,建筑面积约7200平方米
(7)生活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约31200平方米
(8)实习、实训用房,建筑面积约39000平方米
(9)其他配套设施
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与建设进度以实施机构的安排为准,政府方在不影响项目总体规划目标的前提下,有权对建设内容进行调整。
2.3估算总投资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04467.57万元,项目竣工后(如因政府方原因无法完成竣工手续,则项目交工后进行决算审计)由政府方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项目投资额进行决算审计,最终以此确定项目总投资。
表1- 1本项目投资估算表
序号 | 项目 | 投资估算(万元) |
1 | 工程建安费用 | 82918.57 |
1.1 | 三馆一院 | 26435.68 |
1.2 | 全民健身中心 | 22382.89 |
1.3 | 宿州应用技术学校 | 34100.00 |
2 | 设备购置费 | 6302.00 |
2.1 | 三馆一院 | 1682.00 |
2.2 | 全民健身中心 | 1620.00 |
2.3 | 宿州应用技术学校 | 3000.00 |
3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6273.14 |
3.1 | 三馆一院 | 2543.21 |
3.2 | 全民健身中心 | 2229.93 |
3.3 | 宿州应用技术学校 | 1500.00 |
4 | 预备费 | 5134.69 |
5 | 建设期贷款利息 | 3839,18 |
小计 | 104467.57 |
2.4合作模式
2.4.1本项目适合采用DBOT的项目运作方式。DBOT是Design-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中文意指设计、建设、运营、移交。
2.4.2项目资本金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25%,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额与资本金金额相同。政府指定出资人出资40%,中标社会资本方出资60%(若中标社会资本方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其中一方出资比例应高于政府方出资比例)。如贷款银行要求提高项目资本金比例,项目公司股东应相应增加出资。
2.4.3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前期报批、设计、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等全部工作内容,政府方负责对该项目实施监管,进行项目绩效评估并按效付费。
2.4.4除项目收益权外,未经项目实施机构同意,项目公司其他资产(含建设用地及在建工程)不得用于对外担保、抵押、质押或设置其他任何形式的他项权。项目公司不得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2.5合作期
项目合作期为12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10年。建设期以自身实际建设时间为准,总建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2.6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项目收入来源于可行性缺口补助和使用者付费。
2.7采购方式
本PPP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方式,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由采购人委托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进行。
以上所述事项最终以公开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
三、采购需求和采购预算
3.1采购需求
本PPP项目采购社会资本投资人。中标社会资本与采购人签订PPP项目合同,根据PPP项目合同与政府指定出资人合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再与项目采购人签订协议,承继中标社会资本方的权利和义务。项目公司在PPP项目合作期限内负责设计、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等全部工作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三款及财政部《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财金〔2016〕90号)第九条的相关规定,具备条件的中标社会资本可与项目公司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承担项目的建设。项目由项目公司负责运营。合作期满、政府方完成可行性缺口补助支付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政府指定机构。
3.2采购预算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04467.57万元。项目涉及的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根据总投资政府审计结果、中标社会资本报价和项目合同约定的计算办法确定。
四、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及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本项目接受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
4.1法定条件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成员均需提供);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声明,格式见附件;同时提供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其财务状况的2016-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成员均需提供);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声明,格式见附件。如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成员均需提供);
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申请人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成员均需提供);
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声明,格式见附件。如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成员均需提供);
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特定条件
4.2.1经营资格
申请人最近三年持续盈利,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6-2018年度连续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符合本条件。
4.2.2资质要求
申请人必须具有以下资质条件:
(1)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须符合本条件。
(2)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须符合本条件。
4.2.3业绩要求
申请人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1项单个合同额不少于5亿元的公共建筑类或房屋建筑类项目业绩(厂房除外)。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为准(完成日期在2014年1月1日以后即可;以联合体参与方取得的业绩,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等材料,证明其实际承担的施工业绩满足本条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仅认可申请人提供的申请人自身的业绩,不认可其子公司、母公司及其他关联方的业绩。如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符合本条件。
4.2.4信誉要求
(1)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截止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所有建设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不良资产或重大不良投资项目。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所有成员均须符合本条件(申请人需自行承诺)。
(2)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截止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声明。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成员均须符合本条件(申请人需自行承诺)。
(3)申请人提供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期间的某一日在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指定地点查询打印的企业信用报告。企业信用报告中近三年须无贷款逾期、无欠付本金和利息、无不良担保或不良承诺记录等。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成员均须符合本条件。
4.2.5项目管理要求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1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壹级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具有高级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提供自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申请人为其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项目经理。
4.2.6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1)联合体成员企业(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中金融机构投资人不得作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成员的职责分工、对项目公司的出资比例、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
(2)本项目不接受独立投标人以外的其他方或联合体成员以外的其他方成为项目公司的股东。
(3)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协议各项条款不得改变。
(4)联合体成员其中一方对项目公司的出资比例应高于政府指定出资人出资比例。
4.3本项目资格预审和公开招标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
4.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及公开招标。
4.3.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3.3 申请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全国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名单。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成员均不得有本款情形。
4.3.4 合伙制企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和公开招标。
4.4特别说明
4.4.1 金融机构包括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募基金、信托、证券、保险、金融租赁、财务公司等)。另仅为本项目资格预审和公开招标之目的,本资格预审文件视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为金融机构。
4.4.2 申请人确定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形式投标时,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应充分考虑项目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的便利性。本项目不接受独立投标人以外的其他方或联合体成员以外的其他方成为项目公司的股东。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在项目公司中的出资比例在股权锁定期内不得变更。
4.4.3 项目资本金应由项目公司股东以非债务性资金出资。社会资本方应按时足额缴纳项目资本金,其出资不得由第三方代持。各股东出资同股同权,不得采用“明股实债”、“小股大债”等方式。
4.4.4 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不得回购社会资本投资本金或兜底本金损失。政府不得向社会资本承诺固定收益回报。政府及其部门不得为本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4.5 不得将项目运营责任返包给政府方出资代表承担或另行指定社会资本方以外的第三方承担。
4.4.6 本项目涉及的前期PPP咨询费用及采购代理费用于中标公示期结束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方足额支付,不纳入项目总投资。
五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自资格预审公告“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社会资本如确定参加资格预审,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与资格预审确认函》并按要求于2020年5月15日前传真回复(传真号码:***-********)。如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发函,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供应商参与资格预审确认函》格式如下:
供应商参与资格预审确认函
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本单位将参与宿州市埇桥区三馆一院一中心及应用技术学校PPP项目的资格预审,并已从“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了该资格预审文件,特发函确认。
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代表):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填写《供应商参与资格预审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信息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加盖申请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胶装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或未按要求装订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纸质版份数:壹份正本,肆份副本,另须提供存储与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全一致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PDF版的U盘1只。每份纸质申请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并按要求盖章密封,U盘单独密封于信封中。
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5月2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接收结束时间:2020年5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接收地点: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宿州市银河一路与磬云路交叉口,汇金广场A座5楼)。
联系电话:152*****70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及确定合格的申请人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申请人,具有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或未能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参加后续的公开招标的投标。
八、本次资格预审联系事项
采购人: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周静静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鸿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2*****702
以上事项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关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zggzyjy.cn)”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2020年4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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