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镇三期安置房建设建筑设计招标公告
虹桥镇三期安置房建设建筑设计招标公告
虹桥镇三期安置房建设项目的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虹桥镇三期安置房建设项目已由泰兴市虹桥镇人民政府以关于实施虹桥镇三期安置房建设项目建筑设计的意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虹兴置业有限公司,现委托泰兴市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泰兴市虹桥镇虹桥新城长虹路东侧、虹盛路南侧,总用地面积约61939.63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49629.53平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为138128.06㎡,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为11501.47㎡),地下建筑面积15107平米。
(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3)设计费最高限价:171万元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10%,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后支付合同价的10%,图审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30%,项目施工完成后年底一次性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2)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该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等门户网站未撤下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4)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5)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按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4 月28 日0:00时起,至2020年5 月8 日0:00时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 本工程为资格后审,审查内容和评标办法见附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泰兴市虹兴置业有限公司 | ||
地址: | 泰兴市虹桥镇 | ||
联系人: 电话: | 张兵 | ||
招标代理机构: | 泰兴市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
联系人: 电话: | 鞠进 |
2020年4月28日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评标办法。
招标
|
泰兴市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