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办公自动化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办公自动化设备招标公告

五莲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五莲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现对该单位办公自动化设备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和报价。
一、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五莲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张淑英
联系电话:*******
二、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办公自动化设备一宗(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编号:WZ-2011-195;
三、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工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人民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本采购文件要求的提供货物的能力;
3. 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原厂商或销售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出具原厂商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1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地点:五莲县政府采购中心(五莲县城利民路49号);
3.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原件一份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进行报名审查。
五、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2011年12月22日上午8:30-9:00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并在此后举行开标仪式。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另行通知。
六、本项目负责人:徐永田,业务咨询电话:****-***********-*******(传真)。
七、采购中心开户行信息:
单位名称:五莲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五莲支行
五莲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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