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里县人民医院新生儿救治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医疗设备采购

托里县人民医院新生儿救治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医疗设备采购


一、 招标项目编号:2041xzj038

二、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T组合复苏器125000适用复苏对象:体重≤10Kg的婴儿预算同最高限价
2T组合复苏器(带支架、空压机)1630001.6总重量(包含设备和附件):≤6Kg预算同最高限价
3新生儿复苏气囊21560主要部件采用硅橡胶材料制作而成预算同最高限价
4新生儿辐射保暖抢救台4184000具有预热、手控、肤温三种温度控制模式预算同最高限价
5婴儿保暖箱(带蓝光)5325000设置温度、箱内温度、皮肤温度分屏显示预算同最高限价
6新生儿转运箱1186000设置温度、箱内温度、皮肤温度、蓄电池容量分屏显示预算同最高限价
7经皮黄疸仪236000检测方法:绿、蓝光比较,光源反射式预算同最高限价
8手持式血液分析仪(核心产品)(原装进口))1188000测定原理、方式:生物电极法,液体微流控定标预算同最高限价
9新生儿专用监护仪298000要求标配双血氧接口预算同最高限价
10新生儿高频、常频呼吸机(核心产品)1395000可供早产儿、新生儿、婴儿使用;能适用于25kg以内的病人进行机械通气预算同最高限价

说明:1、本项目总预算及最高限价为150.156万元。供应商每个设备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该设备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本次采购只有一个标段,供应商须对上述全部设备做出投标报价及供货、服务响应,不接受漏项或数量偏差。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

4.2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出具备案证明文件);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或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出具备案证明文件),货物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产设备生产厂家须具备)。

4.3第8项设备“手持式血液分析仪”须具有进口货物制造商或制造商中国区总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4.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20-04-28至2020-05-07 19:00:00

上午:10:30-13:00

下午:15:30-19: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工人文化宫旁) 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务一部。

3.标书售价(元):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的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出具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05-20 11:00:00

七、投标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工人文化宫旁)文苑综合楼七楼第一会议室

八、 开标时间:2020-05-20 11:00:00

九、 开标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工人文化宫旁)文苑综合楼七楼第一会议室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标项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开户银行收款账号交付方式备注
1托里县人民医院新生儿救治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医疗设备采购22000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青年路支行********4569非现金形式的电汇、网银支付方式由供应商的账户汇出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2.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2.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2.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8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组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文)。

3、其他事项:无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齐娟

联系电话:****-********852576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大厦七楼业务一部

2、采购人名称:托里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郭艾

联系电话:****-*******

地址:新疆塔城地区托里县托里镇文化东路28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托里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杨宣慧

监督投诉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设备 孕产妇 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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