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食堂主体建设及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职工食堂主体建设及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汉寿县百禄桥镇职工食堂主体建设及装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 受汉寿县百禄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汉寿县百禄桥镇职工食堂主体建设及装修工程采购项目按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通过公告征集方式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采购项目,公告如下:

  • 一、采购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汉寿县百禄桥镇职工食堂主体建设及装修工程
    • 政府采购编号: 汉财采计[2020]000205
    • 委托代理编号:GDHCCD[2020]033
    • 供应商来源:网上公开征集
    • 是否允许联合体:第1包:否
    • 采购项目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分包号包名称项目基本情况预算金额(元)
      1职工食堂主体建设及装修工程详细450955.99
    • 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标的物名称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服务合同条款
      1职工食堂主体建设及装修工程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
  •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 包名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第1包: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 (一)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其他组织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二)全权代表若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全权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三)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四)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六)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清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有效期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清单(加盖供应商公章);
    • (七)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 (八)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页面下附件。
    • 其它说明:
      1、供应商在提交资质证明材料时要求同时提供以上原件供谈判小组审查。资格审查资料需提供2份胶装并逐页盖章。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时间为2020年05月07日14:30至2020年05月07日15:00。 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截止时间后2个工作日内对被谈判小组确定合格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通知,未被谈判小组确定合格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
  •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 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05-07 15:00(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常德市紫菱路芙蓉盛世C1栋5单元1808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 经竞争性谈判小组评审,确定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 (5)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办法
  • 七、联系方式

    • 采购人:汉寿县百禄桥镇人民政府
    • 地 址:百禄桥集镇
    • 联系人:黄立琼
    • 联系电话:135*****500
    • 采购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鄢刚
    • 联系电话:****-*******
    • 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南栋13楼
  • 八、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和金额

    •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按百分比收取),支付标准:不超过成交金额的1.5%
  •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 附件:

    •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 我们,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
    • [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 号: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编号:________________]相关内容,
    • 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
    • 材 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 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一、我方在此声明:
    •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 1、受到刑事处罚;
    • 2、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 的行政处罚。
    •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________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 日 期:_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
  •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修 主体 职工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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