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相色谱分析仪招标公告
气相色谱分析仪招标公告
阿克苏电厂气相色谱分析仪采购公告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阿克苏电厂气相色谱分析仪
2.采购方式
比质比价
3.投标人资格
(1)通用资格:独立法人。
(2)专用资格:产品相关证书。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投标报名、报价及索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起 _10_工作日内。
(2)报名证明资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5.投标报名
(1)报名方式:须先在徐矿招标与采购网(网址:http://bid.xkjt.net)上完成注册工作,经审核通过后在公告查看页面点击“我要投标”。
(2)提醒事项:注册、审核咨询电话:181*****621。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投标的,责任自负。
(3)逾期在线响应、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7.联系事项
招标人:徐矿集团新疆阿克苏热电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 联系方式:汪金海
联系方式:181*****621
技术咨询: 联系方式:曹家宁
电话:180*****707
邮编:
邮箱:
联系地址:阿克苏市西工业园区
徐矿集团新疆阿克苏热电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7日
附件1技术规范1.总则
1.1 本规范书适用于徐矿集团新疆阿克苏热电有限公司气相色谱分析仪,本规范书提出了检测仪器设计、设备制造、性能检验、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相关的国际国内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
1.3 投标方如与本规范书有偏差(无论多少或微小)都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对于投标文件中所有和招标文件的差异示作无效,招标方将认为投标方完全接受和同意本规范书的要求。
1.4 投标方对本次供货的仪器(包括附属系统与设备)负有全责。
1.5 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若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严格标准执行。
1.6 本规范书经招投标双方共同确认和签字后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订货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1.7 在合同签定后,招标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双方共同商定。
1.8 投标方提交投标文件中填写的设备名称、型号、产地、生产厂家等为必报项目。
1.9投标方需无偿提供供货后的现场设备安装、调试工作,招标方在确认仪器配件齐全、仪器使用正常、所有参数性能达到协议技术要求后,最终确认验收合格。
1.10 投标方需无偿提供各仪器使用的授课和现场指导的技术培训工作,直至招标方员工能正确熟练操作使用各类仪器。仪器各类英文技术资料应有对应中文翻译对照资料。
1.11 投标方需无偿提供各仪器现场调试及验收合格后1年内使用的专用药剂(包括标定药品、标准物质、保护液、冲洗液、仪器专用打印纸等更换品、消耗品等),专用药剂遗漏、不足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内无条件补足。
附表:设备清单
序号 | 名称 | 选用品牌 |
1 | 气相色谱分析仪 | 山东中惠、山东惠工、河南中分 |
2.技术要求
2.1仪表应为实验室用台式机。
2.2投标方提供每种分析仪器对工作环境的要求,并详细说明原因。
2.3 如果投标方提供的分析仪器对环境的要求需要特殊设备实现的,请在投标书中提供特殊设备的型号及相应价格。
2.4 对仪器设备所配带的药品应标明其主要成分和配制方法。
2.5 投标方应提供仪器仪表必要的备品备件、外部连接件、器具及专用工具。提供满足仪器、仪表使用一年内所需的电极、标定药品、标准物质、保护液、冲洗液、仪器专用打印纸等更换品、消耗品。
2.6 投标方提供3份说明书(详细使用维护说明);
2.7 仪器、仪表参数显示采用国际标准工程计量单位。
2.8 投标方应按仪器、仪表测量介质配用相应的电极等附件,分体式仪表应提供整套连接所需部件。
2.9 本规范书中所列的仪器、仪表均应齐全配带各种规格的附件、易损件。
2.10 免费提供所供仪器仪表全套的最新正版安装软件。
2.11 需技术监督部门定期检验的仪器、仪表,到货须提供有国家检验资质部门或机构出示的最新检验合格报告。对一些监督部门不能检验的特殊仪器、仪表,投标方需长期配合招标方提供相应的检验服务。
2.12 投标方应提供生产商出具的售后技术服务/产品维护承诺书,承诺产品使用一年内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及维护服务。
2.13仪器技术规范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1 | 气象色谱分析仪 | 适用标准:《绝缘油中含气量的气相色谱测定法》(DL/T 703-2015) 仪器配置:品牌电脑一台、激光打印机一台、氢气发生器一台、空气发生器一台、氮气瓶一支(已充气,钢瓶带减压阀)、标准混合气体:8L,不需提供振荡仪。 温度控制:四个温度控制部件:柱箱、热导、氢焰、转化炉。 柱箱温度控制:控温范围:室温以上10℃~300℃ (以1℃增量任意设置) 温控精度:±0.1℃(环境温度变化10℃或电源变化10%) 温度梯度:≤1%(温度范围50℃~100℃) 热导温度控制:控温范围:室温以上10℃~200℃(以1℃增量任意设置)温控精度:±0.1℃ 氢焰温度控制:室温以上10℃~200℃(以1℃增量任意设置)温控精度:±0.1℃ 转化炉温度控制:室温以上10℃~400℃(以1℃增量任意设置)温控精度:±0.1℃ 灵敏度与检测限:热导检测器:S≥2000mV·mL/mg(CH4)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D<5×10-11g/s(CH4) 稳定性:热导基线漂移:≤0.2mV/30min、热导基线噪声:≤30μV、氢焰基线漂移:≤1×10-12A/30min、氢焰基线噪声:≤5×10-13A 测定时间:≤45 min 工作条件:环境温度:5~35℃ 相对湿度:≤80% | 台 | 1 |
3.投标方的工作范围和责任
3.1投标方对本批仪器的技术、性能、设计、安全、可靠性及加工制造的部件质量全面负责。
3.2投标方提供设计、制造、安装、运行、检验、使用和维修的技术文件和图纸。
3.3投标方的工作范围包括本批仪器的安装调试、包装和运输,还包括对设备的安装、运行所需的技术服务。投标方派出技术好、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的技术人员、检查人员在设备安装、调试及投运期间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
3.4投标方提供备品备件、专用药剂及专用工具,并保证在的设备寿命期内提供备品备件。
4.包装、运输和储存
为了运输而采用的包装应保证设备以良好的状态完整地到达目的地。投标方提供的包装应能保证合同设备在现场的保管与维护,在合理时间内采取有效的防潮、抗氧化、耐水、耐风侵蚀的措施。
5.质量保证和性能试验
5.1规程、规范和标准
5.1.1产品设计、制造应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请投标方提供所使用标准和规范最新有效版本清单。
5.1.2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方开始采购之日的这段时期内,招标方有权提出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投标方应遵守这些要求。
5.2请投标方列出设备试验项目及试验方式,提供质量保证的有关文件及使用标准,并应满足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5.2.1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有关试验报告和完整的质量保证书。
5.2.2招标方在设备投运后,必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性能试验,在安装调试合格一年内,当性能不满足技术要求时,投标方应负责调整,因设计制造上出现问题造成的故障,投标方应做到三包(包退、包换、包修)。
5.2.3在前所列的安装和运行条件下,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应能连续工作及正常运行,主要部件(易损件除外)在正常情况下的使用寿命应满足1年,若在使用寿命内损坏,投标方应免费维修。
5.2.4投标方在产品安装调试期间,应派合格的服务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必需在使用者的实验室内安装调试仪器直至用户认可仪器符合技术性能为止。
5.2.5投标方必须为招标方仪器使用人员提供培训(包括厂家培训或现场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仪器的基本原理、操作及一般仪器维护保养知识,投标方必需负责培训至招标方仪器使用人员能熟练掌握仪器的原理、操作和维护,并承诺免费提供仪器使用的技术支持。
5.2.6设备出厂前必须进行彻底清洁。
5.2.7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设备有关的监制(检验)和性能验收标准,并应符合技术要求中规定。
6.质保期
6.1质保期为仪器验收合格投运后12个月。
6.2在规定的质保期内,因投标方原因造成的损坏,或不能进行正常工作时,投标方应免费维修或更换零部件。出现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时,招标方有权要求退货、换货,或改用其他厂家、型号的产品。
6.3质保期后,投标方应长期供应备品备件。
6.4质保期后,如招标方有必要请投标方人员到现场服务时,投标方人员应及时到现场服务。
7.安装运行条件
7.1所有仪器仪表均放置于化学实验室内。
7.2电源
电压:三相四线制(380V/220V),设备所需其他等级的电源由投标方自行解决。 频率:50 HZ。
附件2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1.一般要求
1.1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进口部件的外文图纸及文件应由投标方免费翻译成中文。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 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正确,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接到中标通知后,10天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方确认。
1.4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有关的资料。
1.5投标方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7天内提供的与设备设计、制造、监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有关的技术资料,为3套纸质文件,电子文件1套。
1.6投标方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7天内提供运行和维护手册、培训手册3套纸质文件,另加1套电子版。
2.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2.1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及图纸应能满足电厂总体设计、设备安装、现场调试运行和维护的需要。如果不能满足,招标方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方应无偿提供所需要的补充技术资料。
2.2 投标时投标方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2.2.1投标方详细的全部仪器设备供货清单
2.2.2专用工具清单。
2.2.3备品备件及专用药剂清单。
2.3 投标方中标后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2.3.1投标方详细的全部仪器设备供货清单
2.3.2专用工具清单。
2.3.3备品备件及专用药剂清单。
2.3.4维护和运行手册,使用说明书。
2.3.5性能保证(包括材料、设备及系统出厂前的测试报告)。
附件3性能验收1.性能验收试验
1.1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附件1的要求。
1.2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为招标方现场。
1.3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仪器安装调试完成、运行正常后3个月内,具体试验时间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1.4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方提供,参加方配合, 并应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并经招标方确认。投标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1.5制造、安装和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工厂试验
投标方通过试验,确保所提供的设备符合规范书中的要求。
现场试验与检验
设备安装完毕后,招标方做试验来验证是否达到指定的性能。
在进行现场试验时,投标方安排有资格的技术人员出席验证,并协助这些试验。
1.6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
按相关标准执行
1.7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
本1.6和投标方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
1.8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能验收试验报告以招标方为主编写,投标方参加,共同签章确认结论。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调。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
附件4技术服务和联络1.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1.1投标方必须派人负责各种仪器、仪表的安装、调试,并对招标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直至招标方有关人员能正常使用并能简单维修(需招标方签字确认)。服务要求见下表,如果此人数不能满足现场需要,投标方要追加人数,但招标方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表一 培训要求 | ||||
序号 | 培训内容 | 地点 | 时间 | 人数 |
1 | 设备维护 | 招标方现场 | 2个工作日 | 1 |
2 | 操作培训 | 招标方现场 | 3个工作日 | 1 |
1.2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
1.2.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2.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2.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2.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1.2.5投标方须更换招标方认为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1.3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1.3.1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方提供的安装、调试监督的工序表(投标方填写)
序号 | 工序名称 | 工序主要内容 | 备注 |
1.3.2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3.3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3.4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方协商。
1.4招标方的义务
招标方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
2.培训
2.1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
2.3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见表一。
2.4培训资料由投标方提供,食宿、交通自理,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3.售后服务
设备保修期为实验室验收合格投运后12个月,供货商应及时提供现场服务,原则上接到通知不超过24小时。仪器供货商对所供设备应提供终身技术服务。
3.1服务承诺
3.1.1售后服务承诺
a提供成交货物齐全的资料(专用工具和相应质检手续证明文件);
b提供及时、迅速、优质的服务,迅速快捷地提供货物的备品备件,并保证采购人能够及时买到货物所需的备品备件和易损件;
c货物出现故障后,响应及排除故障时间:24小时。
d供应商对提供的所有货物,明确质保期限。质保期内,除人为因素损坏外,全部免费维修;
e承诺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方无偿进行维修或更换部件(易损件除外);保修期满后终生维修,维修更换只收取零部件材料费。
3.1.2技术服务承诺
a接到客户咨询服务电话2小时内给予答复。
b接到客户请求服务电话48小时内到达现场服务。
c公司提供免费操作使用培训。
d每年对客户进行两次回访服务,并负责对原设备进行工艺改进提高。
e对于设备所需备品备件,我公司5年内按不高于投标价及时优惠供应。
f公司内各项工作活动严格按ISO9001质量体系要求进行。
g所有过程记录、用户档案永久保存,以便用户查阅和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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