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设备招标公告

给排水设备招标公告

老挝南公1水电站项目给排水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老挝南公1水电站项目给排水设备采购已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中国水利电力对外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水利电力对外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招标公告请各单位参加老挝南公1水电站项目给排水设备采购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南公1水电站位于老挝南部阿速坡省的南公河上,为老挝、越南、柬埔寨三个国家的交界区域。坝址距省城阿速坡公路里程约55km,省城阿速坡距万象公路里程约905km,距泰国首府曼谷公路里程为1114km,从阿速坡经越南的班赫口岸至越南岘港的公路里程为411公里。
南公1水电站采用混合开发方式。主要水工建筑物包括: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左岸台阶式溢洪道、左岸导流洞、右岸进水口、引水隧洞、上游调压井、钢管道、地下厂房、地下主变室、地面GIS楼、尾闸尾调室及尾水隧洞。
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60MW,电站装有2台单机输出功率为80MW的立式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引水方式为一管二机,设有调压井。每台机组进口设置进水主阀,进水主阀采用液压操作蝶阀。机组调速系统选用具有PID调节规律的微机电液调速器。
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原则设计,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
2.2 招标范围
2.2.1 投标人的供货范围包括:
卖方负责南公1水电站给排水设备采购的设计、制造、装配、工厂试验和检验、装配、防腐、出厂验收、包装、运输至上海或天津港指定仓库(车板交货)、运输保险(国内段)、商检和交货、现场开箱清点交接等工作;卖方应负责现场组装(如需要);卖方应负责现场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交接验收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工作及保证期内的维修服务;负责提供现场培训、设计文件提供(包括必要的图纸和资料)、设计联络、竣工图、工厂技术培训以及相关技术服务等,提供必要的维修设备、试验设备和仪器仪表,并对上述供货范围的产品和服务质量负责。同时,有义务为电站运营阶段持续按计划提供同质量备品备件和技术支持。
主要供货设备如下表所示,具体供货范围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
表2.2-1 给排水设备供货清单
序号 名 称 规格 数量 备 注
1 一体化水净化处理设备及其附件 净水量≥2 m3/h 1套
2 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及附件 处理量≥1m3/h 1套
2.3 交货进度
2台机组的计划投产时间分别为2021年2月28日和2021年4月30日。
(1)本招标设备的交货时间及批次按表2.3-1执行,在合同谈判(执行)过程中买方有权作出调整。设备暂定为一批交货,具体如下:
表2.3-1 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一览表
发货批次 名称 交货日期
1批 给排水设备、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2020年7月30日
注:
1、附件、专用工具随设备一起供货。
2、油漆、备品备件等有保存年限要求的设备、材料,由买方根据安装进度计划通知卖方进行供货。
3、以上交货时间应视为最晚发货至港口指定仓库完毕的时间,发货时间相同或相近的卖方应尽量集中在一批次发货,如个别按以上批次要求无法成套组织发货的,可经买方批准后分批次发货,但最晚时间不可超过上表。以上时间均为暂定时间,买方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设备交货时间进行调整,卖方应积极配合并不得以此为由变更合同价格。
2.4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为天津港或上海港等国内主要港口买方指定的地点(车板交货)。南公1项目无应急运输通道,投标人应承担其不满足合同文件要求漏发或少发部件的空运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是一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并具备本次招标给排水设备的设计、制造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5个及以上工程的给排水设备(一体化净水设备≥2m3/h,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1m3/h,其中至少包括1个境外项目)的业绩证明文件(2015年1月以后合同复印件)。
(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较大产品质量问题。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项目的制造供货。
(5)其他要求:具备实施投标项目的设计、制造、工艺水平、试验和检验等能力;具有实施投标项目的管理经验、技术能力、制造经验、制造装备、试验检测设备、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20年4月28日9时整至2020年5月9日17时整。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有意向的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pp.ctg.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通过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报名”提交申请,并在 “支付管理”模块勾选对应条目完成支付操作。潜在投标人可以选择在线支付或线下支付(银行汇款)完成标书款缴纳:
(1)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时请先选择支付银行,然后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支付,支付完成后电子采购平台会根据银行扣款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2)线下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时须通过银行汇款将标书款汇至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中环广场支行(账号:****************317)。线下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须再次登录电子采购平台,依次填写支付信息、上传汇款底单并保存提交,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核对标书款到账情况后开放下载权限。(暂不适用)
4.4 若超过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则不能在电子采购平台相应标段点击“报名”,将不能获取未报名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电子采购平台报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投标文件需要使用电子钥匙(CA)加密后上传至本电子采购平台(标书购买阶段不需使用CA电子钥匙)。本电子采购平台的相关电子钥匙(CA)须在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网址:https://ixin.itrus.com.cn/s/sanxia,服务热线电话:***-********),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19日10时整。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网上提交的方式,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
6.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未成功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水利电力对外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3号中水电大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B座
邮编:100120 邮编:610041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电话:***-********
传真:***-********
招标采购监督:中国水利电力对外有限公司纪检工作部
联系人:韩艳梅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给排水设备 水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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