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和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开发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和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本采购项目开发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和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服务单位采购,采购人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开发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和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服务单位采购
项目编号:Z320693200028(CS014)
二、采购项目说明及预算金额
2.1磋商及采购范围:
本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如下: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和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服务单位采购,具体服务内容、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
2.2 服务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3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森林经营方案及“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两项方案(送审稿)提交并专家评审,在送审稿通过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后 10 个工作日内提交《县级森林经营方案》和《“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报批稿)。
2.4质量要求:满足《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县级森林经营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林造[2018]5号)、《江苏省林业局关于编制“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工作的通知》(苏林资[2019]28号)和《南通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方案〉的通知》(通林发[2019]22号)的编制规范,并最终通过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核。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报价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35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金额(即最高限价)的均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企业入库
凡参与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办理CA加密锁和电子签章。详情请查阅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集中办理数字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技术支持:客服电话4009980000。
1、已注册成为南通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需要作如下工作:
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主体登陆)的项目响应方业务系统,在新主体库中先复核基本信息之后自行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等,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完成注册,供应商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2、首次来南通市未注册办理成为南通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需要作如下工作:
首先需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陆→免费注册。在主体库中自行补充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等,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完成注册,供应商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二)参加本次采购的磋商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供应商其他要求:
1、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开具的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证明: 法定代表人参加项目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磋商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磋商供应商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需提供企业信用查询结果(企业信用可以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进入查询自行打印),查询结果有效期须在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磋商投标截止日内有效。提供以上网页的磋商供应商单位企业信用的截图,未提供截图或失信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均不予通过。
4、资格响应函(按磋商文件第七章后附格式);
5、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按磋商文件第七章后附格式)。
以上未尽之处详见第五章资格审查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拒绝以下磋商供应商参与投标:
磋商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四、公告期限
自本邀请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之日起10日。
五、磋商保证金
5.1本项目实行磋商保证金集中管理。磋商供应商必须按磋商供应商须知确定的磋商保证金在本工程开标前汇入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磋商保证金集中管理帐户,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特别提醒: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汇入磋商保证金,以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时刻作为有效保证金时限的依据,各磋商供应商应当充分预判因各种因素导致保证金到账的滞后情况,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5.1.1磋商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电汇、网银,不接受现金、本票等形式。
5.1.2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柒仟元整/磋商供应商;
5.1.3接受磋商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
(1)开户名: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5.1.4保证金账户:磋商供应商下载标书之后,在“业务管理-开标前-保证金账户获取(南通)”功能下,找到具体标段,点击“生成子账户”按钮获取保证金子账户。
5.1.5磋商供应商从基本账户往完整的保证金账户里面打款。且磋商供应商须自行核对使用的基本账户与诚信库中备案的基本账户是否一致,不一致请及时修改。
5.1.6保证金打款成功之后,投标人须将银行回执单保存好并带至开标现场查验(银行回执单须现场核验,不得密封在响应文件内)。
5.1.7如果开标现场磋商供应商对本单位保证金缴纳有疑义,磋商供应商可以向评标委员提交书面申请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
5.1.8磋商保证金计算利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本金与利息一并划付至投标保证金付款人基本账户。为提高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代理或采购人统一代为办理成交人和未成交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5.1.9如有问题请现场技术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513-59001839/18951132107
5.1.10银行驻场人员联系电话:杨会计0513-68091307(中国建设银行开发区支行)。
5.1.11未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出的磋商保证金,以及使用其他磋商供应商子账户汇款的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一律不予接受。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的磋商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5.1.12各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磋商保证金从提交到入帐的时间风险,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办理相关事项并再次确认是否已成功缴纳,以保证磋商保证金在磋商文件指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帐户。
六、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文件上传与递交
1、报名及下载谈判文件: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请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CA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9时30分前,逾期不可报名。(没有办理过南通地区CA加密锁和电子签章的,务必提前办理南通地区CA加密锁及企业入库)。
网上报名路径:磋商响应供应商使用CA加密锁登陆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fcg.nantong.gov.cn//),在网站首页 “主体登陆”→“免费注册”,点击进入“项目响应方系统”,在“政府采购”→“下载报名”界面找到该项目,进行报名操作,磋商文件在报名后可进行下载。
2、响应文件制作:“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系统帮助>《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
3、网上提交投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进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系统帮助>《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
4、响应文件的解密:磋商响应供应商进入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后,紧接着就把解密锁插入电脑上做好解密准备,在主持人的指令发出之后到解密截止时间之前有充足的解密时间(正常情况下,每个磋商响应供应商解密自己投标文件时间不到一分钟),如果磋商响应供应商网络或电脑出现问题,可能会影响解密时间(若因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会被打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请磋商响应供应商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保CA锁不出故障。
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 14日9:30 分,解密截止时间:鸿雁不见面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开标地点: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远程不见面交易特别提示: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开标当日,磋商响应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具体详见附件(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磋商响应供应商操作手册)。开评标全过程中,各磋商响应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磋商响应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磋商响应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2)本项目报名、下载、上传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磋商响应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
3)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招投标系统操作和发布,投标文件的编制使用“南通市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磋商响应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负。磋商响应供应商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徐工,电话:13348071025,0513-59001839,QQ:1012486868),获得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开标、投标文件解密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磋商响应供应商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张建彬咨询,联系方式为:手机:17625213828,QQ:960616741或座机:0513-59001839。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提前进入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fcg.nantong.gov.cn//找到“网上开标”模块,根据操作手册(进入相应项目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扫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磋商响应供应商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5)为确保本项目远程开标时交互顺利,现补充QQ群作为本项目的备用远程交互群,群号为:244898689,群名称为:江苏希地丰华远程不见面开标群。各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在开标时间止后以“单位全称+授权委托人姓名”的格式申请加入此群,并在入群后修改自己在群里的备注名称为“单位全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在开评标全过程中,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是默认的远程交互工具,若系统交互出现故障,则以此QQ群作为备用远程交互工具进行实时交互,若此时磋商响应供应商亦未加入备用QQ交互群,则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磋商响应供应商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6)友情提醒: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系统发送最后报价填报通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15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经磋商委员会核实后,报价标不予得分。
本项目的采购人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均由采购人提出。相关的询问、质疑,请直接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七、磋商项目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13-83596156
(二)代理机构磋商文件制作人:姜海燕,联系电话:13773620368、0513-69895656;
对项目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磋商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磋商响应供应商仅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提交投标文件叁套(包括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商务标、电子光盘)。
九、其他说明事项: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特别提醒:
1、本项目下载通过互联网操作,请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
2、建议供应商使用“IE浏览器”进行上述操作。
3、到现场磋商时,请考虑路途拥堵、停车困难等情况,适当提前到达。
4、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5、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行登记问询制度,请参与公共资源现场交易活动的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体温检测和轨迹问询,自觉服从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调度安排,并在交易活动现场注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减少逗留时间。
十一、磋商评审流程简介
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十二、监督管理
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全区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综合性监督管理。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可以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反馈,包括但不限于:
(1)对招标公告、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和答疑内容已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过异议,对回复仍有疑问的;
(2)对开标程序、评标过程、中标候选人的确定等有异议的;
(3)发现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供货履约、验收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并提供有效线索的;
(4)潜在磋商供应商存在陪标、围标、串标等行为的。
联系方式:0513-51017660。电子邮箱:ntkfqggb@163.com。地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西裙楼5楼行政审批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4 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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