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检测试剂项目(第一批)单一来源征询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检测试剂项目(第一批)单一来源征询公告


公示简要说明:/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检测试剂项目(第一批)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检测试剂项目(第一批)(第一包)10000*******人份HIV抗体确证检测试剂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检测试剂项目(第一批)(第二包)6000600000人份CD4检测试剂 (旷博试剂)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检测试剂项目(第一批)(第三包)6000900000人份梅毒(冻干)标准物质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检测试剂项目(第一批)(第四包)65494000限制性抗原亲和力检测试剂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检测试剂项目(第一批)(第五包)5000750000人份序列测定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拟采购产品符合采购人使用需求的仅有一个生产企业,需要从生产企业或其合法授权经销商处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第1包:上海英旻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第2包:乌鲁木齐瑞康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第3包:乌鲁木齐鑫金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第4包:乌鲁木齐鑫金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第5包:北京德弘昌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第1包:上海市外青松公路3858号16幢

第2包:乌鲁木齐市阿勒泰路232号德昌饭店3层305室

第3包: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北路136号

第4包: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北路136号

第5包:北京市朝阳区水岸庄园351号楼1至5层101室3层(03)301072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杨晓梅副主任医师乌鲁木齐友谊医院
栾丽主任医师自治区中医院
孟永彪高工新疆大学
孙蕾高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王吉亮副主任医师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杨晓梅:1.第1/2/3/4项产品,在国家采购目录中替代进口试剂符合指标的注册厂家只有唯一一家单位;2.第5项产品,有史以来在新疆采购招标中,实质响应的只有一家。综上所述,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2.栾丽:1.第1/2/3/4项产品在国家采购目录中替代进口试剂符合指标的注册厂家只有唯一一家单位;2.第5项产品,有史以来在新疆采购招标中,实质响应的只有一家。综上所述,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3.孟永彪:1.第1/2/3/4项产品产品在国家采购目录中替代进口试剂符合指标的注册厂家只有唯一一家单位;2.第5项产品,历史以来在新疆采购招标中,实质响应的仅有一家。综上所述,建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上述五种产品。

4.孙蕾:1.第1/2/3/4项产品在国家采购目录中替代进口产品注册,厂家为唯一产品;2.第5项产品,有史以来在新疆采购招标中,实质响应的只有一家。综上所述,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5.王吉亮:1.第1/2/3/4项产品在国家采购目录中替代进口试剂符合指标的注册厂家只有唯一一家单位;2.第5项产品,有史以来在新疆采购招标中,实质响应的只有一家。综上所述,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人:李正勇

监管部门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试剂 艾滋病 疾病预防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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