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梯门镇16村户户通道路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东平县梯门镇16村户户通道路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平县梯门镇16村户户通道路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东平县梯门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泰安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4月28日17:2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5月08日09:30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东平县梯门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详见附件 | 1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4)投标人须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078.170374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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