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太湖3号航标(万寿河3号航标)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太湖3号航标(万寿河3号航标)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湖3号航标(万寿河3号航标)改建工程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港航〔2020〕5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发2020年全省航道、船闸养护计划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州市武进区航道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常州市武进区航道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太湖是中国五大淡水湖之一,为沿湖各城市提供了便利的航运条件。太湖3号航标位于太湖湖区,为左右通航标,指明万寿河和锡宜线航道方向。原有航标建于1996年,运营多年,现拟移位改建。

太湖3号航标改建工程采用钢管桩基础接混凝土承台,基础采用630钢管桩,桩长12m;承台为圆柱形,共三级,底部边缘设置钢包角,顶面设置3个系船柱;标体为柱形,采用3系海事防锈铝合金焊接而成,总高8m;灯体选用一体化LED航标灯,配备太阳能电池组和遥感遥测终端装置。

本次招标共1个合同段,合同段号HTHB-3#-SG,招标范围包括航标基础、标体、灯具及相关设施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工程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含原有航标的拆除)。总投资额约90万元。

计划工期:3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1年。

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按《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标准评定。

安全要求:无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设有交通资质的中心试验室或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

业绩要求:

5、2015年1月1日至今(以系统备案的完工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航标工程的施工;

信誉要求: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A(暂定)级或以上级别。

7、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8、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或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B证;

9、项目总工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B证,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10、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应无在建工程,或有在建工程但在本项目计划开工之日前可以撤离,并附业主出具的可撤离证明。

其它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11、专职安全员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C证。

其它要求:

12、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专职安全员在投标人所属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月社保实际缴费证明原件(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社保机构出具的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为本项目提供其它服务的单位不能参加投标。

14、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等,不得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否则,相关单位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均不予接收(接收的文件均作废标处理,且其报价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开标会上确定的评标基准价因本条原因,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后应予以更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 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厅门户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市武进区航道管理处

地址:武进区府东路7号四楼

联系人:焦振寿

电话:****-********

招标代理: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进区延政中大道世贸中心大厦A801室

联系人:蒋新涛、余洋

电话:****-********

邮箱:********@qq.com

8.其它

8.1本项目为全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并按时解密。

8.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价法”。

8.3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网站,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3)未在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首页的系统帮助文档。本省单位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招标监督机构咨询,外省单位可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咨询。

(4)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3〕2号附件)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未记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显示规模、投资、交竣工时间、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信息,则不予认可。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7)投标人在投标报名中若对系统操作有疑问,可与江苏百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8.4招标文件的获取

(1)网上成功报名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后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报名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本公告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含澄清和限价),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8.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

(4)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州市锦绣路2号1-1号楼403开标室)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5)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开始时间可能因评标流程而推迟,但不会早于系统公布的时间。

(6)二次开标会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第二信封的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6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

8.7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建 航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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