茗怡花园B1#-B3#、B7#楼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茗怡花园B1#-B3#、B7#楼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茗怡花园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LYGL********1
工程名称 茗怡花园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
招标人名称 连云港市住房保障中心
代理机构名称 连云港慧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连云区云山街道办事处核电路南,经九路东,经十路西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LYGL********104 茗怡花园B1#-B3#、B7#楼新建工程 公开招标 5300 2011-12-20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连云区中山西路南侧(原连云区武装部办公楼一楼)(报名前请与慧源公司联系)
公告发布日期 2011年12月16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12年1月10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3年2月12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11年12月16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1年12月22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叁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应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申请人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且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7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2、注册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
2、外地企业进市执行“连建管【2006】308号文”,必须保证中标后在连云港市注册分公司,并在连缴纳有关税费。。
3、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文、苏清办[2008]13号文、连清欠办[2010]4号、连清欠[2011]9号、苏清办[2011] 13号文。
4、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5、外市企业进市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 (详见www.lygztb.com.cn/index.do),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管理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连建管[2011]72号转)(详见www.lygztb.com.cn/index.do)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执行“连建管【2006】636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进行投标。一个建造师及其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需承担下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的,必须在上一工程项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原发包人、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建筑业处备案后方可承担。外市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投标人所属地市级建设主管部门证明该投标人所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及无不良行为的证明,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内,副本内放复印件。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
7、资格审查执行连建招【2006】569号文。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本资格后审中的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才准予参加投标。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五)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六)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持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七)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9、本工程依据苏建招[2010]333号实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注册建造师实行面谈制度,面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0、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经办人报名时须携带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另须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⑴企业介绍信原件⑵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⑶企业法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⑷拟报注册建造师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等复印件前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其中⑴、⑵、⑶、⑷所列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1、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12、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评分细则如下:
一、投标报价(70分):
(一)以招标最低控制价为基准价。招标最低控制价的确定执行苏建招[2010]333号附件三(投标报价评审的三种方法)中的方法一: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
(二)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最高分;投标报价每正偏离基准价1%,扣减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二、施工组织设计(20分):
(一)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分;
(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2分;
(三)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四)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2分;
(五)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2分;
(六)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2分;
(七)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分;
(八)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分;
(九)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如何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1分;
(十)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2分;
(十一)注册建造师答辩其中陈述1分,答辩1分,评审要点及得分,评分明细见下表:
内容 分 值 评 审 要 点 及 得 分
项
目
负
责
人
陈
述
及
答
辩 项目负责人陈述分值0-1分 1分:对总体情况了解全面细致,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准确、解决措施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且科学合理。
0.7分:对总体情况比较了解,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较深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比较准确、解决措施比较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比较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比较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5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了解,对项目现场的各种条件有一定的调查和了解并基本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基本准确、解决措施基本可靠,对施工计划表述基本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基本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0.3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不了解,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没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或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不准确、解决措施不得力,或对施工计划表述不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论述不完整、不符合实际,或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一致。
项目负责人答辩分值0-1分 1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晰。
0.7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比较深刻、回答提问比较准确、重点比较突出、简单明了、表述比较清晰。
0.5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提问基本准确、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表述基本清晰。
0-0.3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提问不准确,或重点不把握、表述不清晰。
说明:招标人可在以上评审内容的基础上自行增减相关内容,使之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说明:
(一)注册建造师在评标环节陈述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并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评分分值为2分,其中陈述1分,答辩1分。评审要点及得分见上表。
(二)各投标文件该部分的最终得分取所有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评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
三、投标人类似经历及业绩(10分):
(一) 企业经历及业绩2分。有类似经历及业绩者得2分;无类似经历及业绩者不得分。
(二)项目经理经历及业绩6分。有类似经历及业绩且为第一项目经理者每项得2分,累计不超过6分;无类似经历及业绩不得分。
(三)项目经理承担工程获奖2分。(1)对于投标项目经理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鲁班奖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最高加0.3分,有效期一年;省优最高加1分,有效期二年;鲁班奖(含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审的“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最高加1.5分,有效期三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2)对于投标项目经理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最高加0.1分,省级最高加0.3分,国家级最高加0.5分,有效期均为一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注意事项:所谓类似经历、业绩、获奖,本工程招标特指房屋建筑工程(住宅)且工程建筑面积不小于25000平方米(特指2008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证明文件要求为原始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获奖证书,投标文件中要提供复印件。
投标人开标时一次性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原件,业绩的核定以提供的原件为准,无原件不得分;所有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开标时一次性递交完整,评标过程再添加的无效。项目经理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打分的业绩不得分。(若提供的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等原件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及当地地市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四、信誉:本项指标为扣分项目。
本工程执行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应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地市级检察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出具的近两年来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
开标时投标人若存在“不良行为”,则扣除2分。
开标时投标人若提供不了其是否存在“不良行为”的证明,则扣除2分。
开标时投标注册建造师若存在“不良行为”,则扣除2分。
开标时投标注册建造师若提供不了其是否存在“不良行为”的证明,则扣除2分。
备注:1)此证明必须是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两个部门分别出具,两个证明均齐全(以行政主管部门公章为准,部门章无效);
2)关于建设局方面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不良行为查询网址: http://www.lygcin.gov.cn/ 进入“建设市场主体不当行为公示 ”。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向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询并出具证明,于开标时提供证明原件。
3)关于检察院方面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向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检察院查询并于开标时提供查询结果原件;
4)本省资质管理投标企业拟报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查询由招标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询;非本省资质管理的投标企业拟报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查询由投标人向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询并出具证明,于开标时提供证明原件。
五、投标报价合理性(4分)
说明:
(一)本项指标为扣分项目;
(二)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平衡报价的评价;
(三)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不平衡报价的数量和对投标总价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评分幅度进行评分:
0≤优≤1, 1≤良<2,2≤中<3,3≤差≤4
六、综合汇总
将各投标人的得分综合汇总。由评委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新浦区朝阳中路12号 联系人
王科长
传真 电话
********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苍梧路39号山水丽景广场B401室 联系人
魏工、顾工
传真 ****-******** 电话
****-********
邮编 222000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11年12月16日至 2011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 9时 0分 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 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连云区中山西路南侧(原连云区武装部办公楼一楼)(报名前请与慧源公司联系)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1年12月16日至 2011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 9时 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连云区中山西路南侧(原连云区武装部办公楼一楼)(报名前请与慧源公司联系) 获取 招标文件。
专业公告 连云区中山西路南侧(原连云区武装部办公楼一楼)(报名前请与慧源公司联系) 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应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申请人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且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7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2、注册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
2、外地企业进市执行“连建管【2006】308号文”,必须保证中标后在连云港市注册分公司,并在连缴纳有关税费。。
3、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文、苏清办[2008]13号文、连清欠办[2010]4号、连清欠[2011]9号、苏清办[2011] 13号文。
4、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5、外市企业进市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 (详见www.lygztb.com.cn/index.do),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管理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连建管[2011]72号转)(详见www.lygztb.com.cn/index.do)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执行“连建管【2006】636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进行投标。一个建造师及其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需承担下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的,必须在上一工程项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原发包人、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建筑业处备案后方可承担。外市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投标人所属地市级建设主管部门证明该投标人所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及无不良行为的证明,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内,副本内放复印件。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
7、资格审查执行连建招【2006】569号文。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本资格后审中的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才准予参加投标。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五)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六)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持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七)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9、本工程依据苏建招[2010]333号实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注册建造师实行面谈制度,面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0、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经办人报名时须携带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另须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⑴企业介绍信原件⑵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⑶企业法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⑷拟报注册建造师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等复印件前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其中⑴、⑵、⑶、⑷所列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1、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12、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评分细则如下:
一、投标报价(70分):
(一)以招标最低控制价为基准价。招标最低控制价的确定执行苏建招[2010]333号附件三(投标报价评审的三种方法)中的方法一: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
(二)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最高分;投标报价每正偏离基准价1%,扣减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二、施工组织设计(20分):
(一)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分;
(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2分;
(三)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四)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2分;
(五)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2分;
(六)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2分;
(七)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分;
(八)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分;
(九)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如何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1分;
(十)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2分;
(十一)注册建造师答辩其中陈述1分,答辩1分,评审要点及得分,评分明细见下表:
内容 分 值 评 审 要 点 及 得 分
项
目
负
责
人
陈
述
及
答
辩 项目负责人陈述分值0-1分 1分:对总体情况了解全面细致,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准确、解决措施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且科学合理。
0.7分:对总体情况比较了解,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较深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比较准确、解决措施比较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比较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比较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5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了解,对项目现场的各种条件有一定的调查和了解并基本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基本准确、解决措施基本可靠,对施工计划表述基本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基本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0.3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不了解,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没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或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不准确、解决措施不得力,或对施工计划表述不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论述不完整、不符合实际,或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一致。
项目负责人答辩分值0-1分 1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晰。
0.7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比较深刻、回答提问比较准确、重点比较突出、简单明了、表述比较清晰。
0.5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提问基本准确、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表述基本清晰。
0-0.3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提问不准确,或重点不把握、表述不清晰。
说明:招标人可在以上评审内容的基础上自行增减相关内容,使之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说明:
(一)注册建造师在评标环节陈述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并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评分分值为2分,其中陈述1分,答辩1分。评审要点及得分见上表。
(二)各投标文件该部分的最终得分取所有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评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
三、投标人类似经历及业绩(10分):
(一) 企业经历及业绩2分。有类似经历及业绩者得2分;无类似经历及业绩者不得分。
(二)项目经理经历及业绩6分。有类似经历及业绩且为第一项目经理者每项得2分,累计不超过6分;无类似经历及业绩不得分。
(三)项目经理承担工程获奖2分。(1)对于投标项目经理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鲁班奖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最高加0.3分,有效期一年;省优最高加1分,有效期二年;鲁班奖(含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审的“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最高加1.5分,有效期三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2)对于投标项目经理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最高加0.1分,省级最高加0.3分,国家级最高加0.5分,有效期均为一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注意事项:所谓类似经历、业绩、获奖,本工程招标特指房屋建筑工程(住宅)且工程建筑面积不小于25000平方米(特指2008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证明文件要求为原始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获奖证书,投标文件中要提供复印件。
投标人开标时一次性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原件,业绩的核定以提供的原件为准,无原件不得分;所有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开标时一次性递交完整,评标过程再添加的无效。项目经理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打分的业绩不得分。(若提供的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等原件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及当地地市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四、信誉:本项指标为扣分项目。
本工程执行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应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地市级检察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出具的近两年来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
开标时投标人若存在“不良行为”,则扣除2分。
开标时投标人若提供不了其是否存在“不良行为”的证明,则扣除2分。
开标时投标注册建造师若存在“不良行为”,则扣除2分。
开标时投标注册建造师若提供不了其是否存在“不良行为”的证明,则扣除2分。
备注:1)此证明必须是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两个部门分别出具,两个证明均齐全(以行政主管部门公章为准,部门章无效);
2)关于建设局方面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不良行为查询网址: http://www.lygcin.gov.cn/ 进入“建设市场主体不当行为公示 ”。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向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询并出具证明,于开标时提供证明原件。
3)关于检察院方面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向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检察院查询并于开标时提供查询结果原件;
4)本省资质管理投标企业拟报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查询由招标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询;非本省资质管理的投标企业拟报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查询由投标人向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询并出具证明,于开标时提供证明原件。
五、投标报价合理性(4分)
说明:
(一)本项指标为扣分项目;
(二)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平衡报价的评价;
(三)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不平衡报价的数量和对投标总价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评分幅度进行评分:
0≤优≤1, 1≤良<2,2≤中<3,3≤差≤4
六、综合汇总
将各投标人的得分综合汇总。由评委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连云区中山西路南侧(原连云区武装部办公楼一楼)(报名前请与慧源公司联系)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连云区中山西路南侧(原连云区武装部办公楼一楼)(报名前请与慧源公司联系)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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