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衬不锈钢管及内衬不锈钢管件招标公告

内衬不锈钢管及内衬不锈钢管件招标公告


第一章:投标邀请

致江苏舜龙管业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众信绿色管业科技有限公司、临沂金豪管业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杰润管业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新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内衬不锈钢管及内衬不锈钢管件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邀请招标,现欢迎贵公司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FZ2020NCBXG04-01

2.项目名称: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内衬不锈钢管及内衬不锈钢管件采购项目

3.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货物一览表

4.投标人资格:详见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5.评审办法:评审委员会将对通过投标人技术商务资格证明审查的各合格投标人,根据招标货物一览表所报单价乘以数量累计价格总和最低价为最终供应商的原则。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051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之前投标文件(响应文件须分为报价标和技术商务标,需分开装订成册),应用牛皮纸信封袋密封的形式加盖公章寄(或送)到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5楼材料部(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12号)

7、评标时间:2020年051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8、评标地点: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7

9、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

一、招标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单位

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

(米/个/元人民币)

各品目号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品牌

1

1

内衬不锈钢复合直缝钢管

DN700*10mm*1.2mm

Q235B\SUS316L

285

2490.00

709650.00

报价人填写报价货物品牌

2

内衬不锈钢复合直缝钢管

DN300*8mm*0.9mm

Q235B\SUS316L

14

693.00

9702.00

3

内衬不锈钢复合直缝钢管

DN200*6mm*0.7mm

Q235B\SUS316L

3

373.00

1119.00

4

内衬不锈钢复合直缝钢管

DN15*4.5mm*0.6mm

Q235B\SUS316L

3

241.00

723.00

5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特制三通

DN700﹡300*10mm*1.2mm

Q235B\SUS316L

1

7840.00

7840.00

6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特制三通

DN300*150*8mm*0.9mm

Q235B\SUS316L

1

1330.00

1330.00

7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特制弯管

DN300*90o *8mm*0.9mm

Q235B\SUS316L

1

1365.00

1365.00

8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特制弯管

DN300*45o *8mm*0.9mm

Q235B\SUS316L

1

980.00

980.00

9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特制弯管

DN300*22o *8mm*0.9mm

Q235B\SUS316L

1

980.00

980.00

10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特制弯管

DN700*90o*10mm*1.2mm

Q235B\SUS316L

1

8330.00

8330.00

11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特制弯管

DN700*65o*10mm*1.2mm

Q235B\SUS316L

2

6720.00

13440.00

12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特制弯管

DN700*45o*10mm*1.2mm

Q235B\SUS316L

4

5880.00

23520.00

13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特制弯管

DN700*30o*10mm*1.2mm

Q235B\SUS316L

8

4760.00

38080.00

14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特制弯管

DN700*22o*10mm*1.2mm

Q235B\SUS316L

1

4200.00

4200.00

15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特制弯管

DN200*90o*6mm*0.7mm

Q235B\SUS316L

1

455.00

455.00

16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特制泄水三通

DN700*200*10mm*1.2mm

Q235B\SUS316L

1

7840.00

7840.00

合计总额:捌拾贰万玖仟伍佰伍拾肆元整 ¥829554.00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合同包1人民币829554.00元,若投标人所报价货物单项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和超过品目合计最高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交货期

本合同生效后,需方将每次采购计划提前十个日历日以书面形式传真供方,供方收到采购计划后需在当日给予确认回复,如供方未回复的,视为已收到需方的采购计划,供方按需方提供的货物规格、数量十日历日内给予到货,延期到货按违约处理。

交货地点

中标人负责送达采购人仓库或指定地点(福州市地区)。

注:

1、投标人按合同包进行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报价无效。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报价应包括:内衬不锈钢复合直缝钢管主材、配件货物制作、现场安装服务(管道组队、吊装、定位,管道焊接,现场管道切割、开孔、管端堆焊、坡口加工、焊缝部位外防腐、试压、竣工验收)、税金、劳务、管理、运输、装卸、专利、保险、售后服务以及对供货产品抽样送检检测等费用以及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中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他应缴的全部费用。

3、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和总价报价,上述招标内容为计划采购预估数量,具体采购规格、数量以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需求为准,结算时以具体采购货物的序号相应的中标单价合计结算金额。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改本项目的规模的权利,不对此行为承担责任和法律责任,亦无义务向中标人解释其原因。

4、投标人须对每一个序号进行逐一单价报价、序号总价报价和最终投标报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每一个货物名称中相对应的技术规格货物的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和预算总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5、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6、中标制造商货物须为原企业原厂原包装制造生产品牌,并按规格打捆,如发现提供其他生产品牌,用户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7、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中标人承担重新招标的全部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采购人可选择其它厂家供货,如有价差(其它厂家所供货物高于签约价的价差)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费用;未按约供货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

条款号

编 列 内 容

1

1.1

项目名称: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内衬不锈钢管及内衬不锈钢管件采购项目

采购人名称: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内容: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编号:FZ2020NCBXG04-01

2

2.1

一、报价人需提供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需是一般纳税人,三证合一的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5、我司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⑴报价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

⑵报价人应对以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同时原件备查。

3

3.1

招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3.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12号)

接 收 人:高先生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05月1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4

4.1

评审办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审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评审委员会成员首先对所有报名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标准等条件要求进行评审,选定不少于三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相关资格、技术、商务标准要求的合格供应商作为该采购项目报价对象,合格供应商根据合同包货物一览表进行密封报价,所报单价以累计价格总和最低价并单价不超过控制单价为中标候选人的原则。

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的报价人,评审报价价格比较,并按评审价格由低到高排序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评审委员会应当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再出现投标人评审结果相同的情况时,评委会将在中选候选排名中以随机现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中选人。

5

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室

6

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或电汇等公对公(非现金)形式提交,以投标截止时间9:30(北京时间)前到达投标邀请中指定的账户为准,采购人将以其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请在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注明“FZ2020LUOSHUAN03-02投标保证金”的字样,以便更有效地对投标保证金进行到账核实及退还)。

2、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采购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报价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缴交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招标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4、履约担保:本项目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时三天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保函格式详见附件10。履约担保为合同总价的5%,待年供货最后一批次货物质保期满后产品无质量问题且无违约索赔情况下无利息全额退还供方。

交纳方式:电汇或银行转帐形式。

报价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福州杨桥支行

账 号:****************0870

履约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福州杨桥支行

账 号:****************7413

7

投标文件须分为报价标和技术商务标,需分开装订成册,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的)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

8

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条款:

(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

(2)未按本招标件规定要求装订,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5)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报价及分项报价;

(5)一个投标人不止报一个价;

(6)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7)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9)未满足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

(10)未在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投标文件;

(11)投标人存在串通报价行为的。

第三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技术标准及要求

一、项目概述

1、 项目简介

1.1.本项目采购的货物主要用于给水安装工程。

1.2.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当发生矛盾时,以其中最高标准为准。

二、技术规范、规程

本次招标除以下条款有特别规定外,按照《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GB17505-2016有关规定执行,交货验收地点为:福州市洪山桥工地现场。

2.1.规程、规范

用于本产品制造及加工所有材料、工艺、质量控制和包装至少符合或超过下列标准和规程规范,但不限于以下标准和规程规范。选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按目前已颁布的最新版本执行。

GB/T246-2007 金属管压扁试验方法

GB/T2102-2006 钢管的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GB/T20878-2007 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及化学成分

GB/T3091-2008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CJ/Tl51-2016 薄壁不锈钢水管

GB/T12771-2008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

GB/T31940-2015 流体输送用双金属复合耐腐蚀钢管

SH/T3527-2009 石油化工不锈钢复合钢焊接规程

GB/T13148-2008 不锈钢复合钢板焊接技术要求

GB/T50235-2010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T50236-2011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GB/T50268-200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GB/T241-2007 金属管液压试验方法

GB/T6554-2003 电气绝缘用树脂基反应复合物

GB/Tl 7219-1998 生活饮用水输配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规范

GB/T 1771 色漆和清漆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

GB/T 1725 色漆、清漆和塑料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

GB/T 1728 漆膜、腻子膜干燥时间测定法

GB/T 1731 漆膜柔韧性测定法

GB/T 1732 漆膜耐冲击测定法

GB/T 1733 漆膜耐水性测定法

GB/T 1758 涂料使用量测定法

GB/T 1764 漆膜厚度测定法

GB/T 1768 漆膜耐磨性测定法

GB/T 3186 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

GB/T 5210 色漆和清漆拉开法附着力试验

GB/T 5369 船用饮水舱涂料通用技术条件

GB/T 6739 色漆和清漆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

GB/T 6750 色漆和清漆密度的测定

GB/T 6753.3 涂料贮存稳定性试验方法

GB/T 8923 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

GB/T 13288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喷射清理后的钢材表面粗糙度特性

GB/T 9750 涂料产品包装标志

GB/T 13491 涂料产品包装通则

GB/T 13690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

HG/T 2458 涂料产品检验、运输和贮存通则

SY 0447 埋地钢制管道环氧煤沥青防腐层技术标准

三、质量及技术要求

3.1 基体钢管

在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的结构中,处于外层、主要起承压作用的“低碳钢”或“低合金钢”钢管称为“基体钢管”;

在本招标项目中,基体钢管采用“Q235B”直缝焊管,其技术、质量指标应符合GB/T3091-2008相关条款的规定;

3.2 内衬管

内衬管是指:在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的结构中,处于里层、主要起耐腐蚀作用的不锈钢薄壁焊管;

在本招标项目中,内衬管采用316L不锈钢冷轧薄板卷焊制作而成;不锈钢牌号为“316L(对应国内牌号为:022Cr17Ni12Mo2)”。

3.3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

3.3.1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复合钢管的尺寸、外形、重量以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31940-2015《流体输送用双金属复合耐腐蚀钢管》第“5.1、5.2、5.3、5.4”条款的规定。

3.3.2 管端堆焊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出厂前应对钢管两端做“堆焊”处理;堆焊层沿管道轴向长度不少于50mm,有效厚度不低于1.5 mm、且应加工平滑;堆焊金属应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做合金成分分析,其合金成分含量应不低于“022Cr17Ni12Mo2”所对应的规定值;堆焊金属应按照GB/T31940-2015中第“5.5.3”条款的要求进行“目视检查”、“着色渗透检测”以及“拍片抽检”。

3.3.3管端坡口

钢管出厂前应采用机械加工方式加工焊接坡口,坡口角度、管端切斜以及钝边厚度应符合GB/T31940-2015标准中第“5.5.1、5.5.2”条的规定;

3.3.4检验、检测

钢管应按照GB/T31940-2015规定逐支进行水压试验,并按标准进行拉伸、压扁实验以及硬度试验;

3.3.5钢管夹持力

钢管基层和复层应贴合紧密,确保在安装、使用过程中不出现松动、脱层、鼓包等现象;

3.4 管件技术要求

3.4.1基体碳钢管件

本招标文件中涉及的管道连接方式均为“焊接连接”。用于生产内衬不锈钢复合弯头、三通的配套基体碳钢管件,其技术、质量指标应符合GB/T13401-2017《钢制对焊管件技术规范》的要求;

3.4.2管件不锈钢衬里

基体碳钢管件内衬的不锈钢,其壁厚、材质、化学成分应与配套使用的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相一致;不锈钢衬里层应与基体碳钢管件贴合紧密。

3.4.3管件连接端

内衬不锈钢复合管件的每一个连接端,应按照规定进行“内壁堆焊”处理,堆焊层的长度、有效厚度、合金成分含量检验、检测要求与本招标技术规范第“3.3.2”条的规定一致。

3.5 钢管外防腐

3.5.1防腐材料的选择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外壁防腐:加强级防腐,材料选用二道底漆IPN8710-1涂料,底漆一层仟维布二道面漆 IPN8710-3面漆,底漆厚度:50(μm/道),面漆厚度:100(μm/道)用量:200(g/m2.道),要求防腐性能好、附着力强。

3.5.2 IPN8710涂料性能

指标要求如下表:

IPN8710涂料质量指标

序号

项 目

指标

底漆

面漆

1

漆膜外观

黑色、漆膜平整

白色、漆膜平整

2

粘度(涂-4 粘度计,25±1℃(s)

>30

>30

3

干燥时间(25±1℃)(h)

表干

≤2

≤2

4

实干

24

24

5

冲击强度

≥4.9(50)

≥4.9(50)

6

柔韧性(曲率半径)

1

1

7

附着力(级)

1

1

8

耐化学介质浸泡

10%NaOH

浸泡72h,漆膜无变化

9

3%NaCH

浸泡72h,漆膜无变化

10

10%H2SO4

浸泡72h,漆膜完整,不脱落

3.6 钢管组队、焊接以及焊缝防腐

本招标文件中涉及的钢管连接均为焊接连接。制造商在钢管出厂前应按招标技术要求对复合钢管两端做“内壁堆焊”处理(具体详见本招标技术要求第“3.3.2”条),并按规定加工成方便焊接的坡口(以机加工形式加工坡口,坡口角度符合本招标技术要求第“3.3.3”条规定);

在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的施工职责范围包括:管道组队、定位,管道焊接,现场管道切割、开孔、管端堆焊、坡口加工,焊缝部位外防腐;

3.6.1 管道坡口设计及加工

管道坡口应采用机械加工方法完成。坡口的角度、钝边的厚度以如下“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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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管道坡口及组队


3.6.2 坡口组队

组队前应采用机械方法及有机溶剂清除坡口两侧20mm范围内的油污、锈迹、氧化膜以及其它污物,组队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组队前先将背面坡口保护装置送入坡口内,组队完毕后应进行四点刚性固定,采用机械夹具进行坡口间隙调整;用透明胶带将坡口密封,并在12点位置开一小孔方便空气排出,将背面保护气体通入焊缝部位进行氩气置换,10分钟后用测氧仪测定保护气体纯度,当氧含量符合要求时。即可开始焊接;

3.6.3 管道焊接

中标人正式开始管道焊接前,应按规定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将评定合格的报告提交给现场监理;焊接工艺评定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NB/T47014的有关规定进行。

管道焊接应按下列步骤和要求进行:

Ⅰ)打底层焊接:

打底焊接也叫根部焊接,为焊接工序中的第一道焊接。采用手工钨极氩弧焊焊接钢管不锈钢衬里层(当管道端部采用堆焊处理时,则称为“覆层金属”)。打底焊接选用“ER316L”不锈钢焊丝,焊丝直径为?2.0 mm;

焊接时应采用对称焊,控制焊接热量的输入(层间温度差应不大于150℃)以及焊缝背面成型,同时要保证焊透,焊接电流宜控制在80A-100A之间;

Ⅱ)过渡层焊接

打底焊接完成后,在开始焊接过渡层之前,应采用不锈钢刷或角向砂轮机将底层不锈钢表面的氧化皮清理干净,直至露出金属光泽;过渡层采用“焊条电弧焊”施焊,选择“E309-15(A307)”、?2.5mm焊条,过渡层厚度应不小于2mm;

Ⅲ)填充及盖面焊接

填充及盖面焊接采用焊条电弧焊施焊,焊条选择E4315(J427)低氢型?4.0mm焊条;盖面焊完成后,钢管外表面焊缝余高应不大于2.0mm.

3.7 钢管现场切割及管端堆焊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允许现场进行垂直于钢管轴线的“环向切割”,为提高施工效率,可采用“等离子切割”等热切割方法;切割完成后。应采用手持砂轮机将切割部位氧化层以及不锈钢表面黏附的熔渣清除干净。

切割后的短管,在管端清理完成后,应按规定进行“管端堆焊”处理以及坡口加工(堆焊操作以及坡口加工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要求第“3.3.2”、“3.3.3”条的要求);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不允许现场直接进行“斜口切割”;按规定完成管端堆焊后的钢管,可以在堆焊金属覆盖的区域进行10°以内的斜口切割;

3.8 钢管开孔

如需在钢管管体开孔连接支管,应遵行如下原则:

不得在钢管的纵向、环向焊缝处开孔;

应采用机械钻孔,不得采用火焰切割开孔;

开孔后应对开孔部位打磨坡口,并对开孔处进行封焊处理;

3.9 钢管焊缝外防腐

钢管焊接完成后,中标人应将焊缝以及焊缝附近区域范围内的氧化皮、铁锈、油污等去除干净,然后按规定进行管道防腐,防腐层的技术、质量要求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要求第“3.5”条的要求;

质量保证及参考标准

4.质量保证

本规范规定的产品或工作质量与本节规定的国家标准规定的产品或工作质量发生矛盾时,应遵守本规范规定,除非适用的国标有更严格的规定。

当规定的参考标准与合同文件矛盾时,应在开工前向工程师提出澄清。

4.1标准的遵守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的结构设计应满足《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CJ/T 192-2004)及《给水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 205:2006)标准要求。四、现场验收

中标人应根据《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规定和采购人(项目经理)制定规程,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的现场后,中标方应按采购人要求卸货并按有关技术规程的规定堆放并按采购方的规定要求进行安装服务。所有货物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注明出厂日期。中标方和采购方工作人员双方同时在场情况下,采购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单。

五、技术服务

1.采购人有权对产品进行发货前的检验,中标人可酌情邀请采购方人员到制造厂检查制造工艺、原材料质量、产品质量和生产进度。并参加产品出厂试验(但不作为验收),检查合格产品才允许出厂。中标人应为采购人进行上述检查提供便利的条件,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在进行安装、调试等过程中损坏的或有缺陷的零部件可方便得到修理和免费更换。

3. 货物使用期间,凡发生质量问题或需要技术支持,中标人均应能够及时地提供业主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在质量保证期内,业主发出通知后,中标人应提供维修服务,免费修理或更换不合格的零部件,以保证材料设备正常运行。

六、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

货物质保期为贰年。对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自然损坏,中标人将提供现场服务,免费维修更换损坏的产品。由于采购方人为原因或不可抗原因造成的产品损坏,中标人有义务对损坏的产品作有偿更换。

七、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有效期:直至本项目完工,分批交货,以采购人发出的订货通知为准。

2.交货地点:中标人负责送达采购人仓库或指定地点(福州市地区)。

八、付款条件及方式

(1)供方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向需方缴交合同总金额的 5 %作为履约保证金,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最后一批次货物供货完成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如供方提供银行担保的履约保函的,需方在支付供方第一批货款时应扣留按总合同金额 5 %作为质保金),待本合同供货最后一批次货物验收合格后,货物质保期满后产品无质量问题且无违约索赔情况下,质保金无息全额退还供方。

(2)供方每批次货物经需方确认到货数量及相关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包括供方提供该批次货物产品出厂检验证书、合格证书),供方开具本批次所供货物的含税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本合同签署的供方公司名称与发票开具单位及收款单位一致,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求调整发票开具单位或收款单位。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与需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需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供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供方承担责任。如因供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法或不能认证抵扣进项税额的,供方同意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行政罚款及相关损失等)。供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若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需方,并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合同;如供方随意改变账户,需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供方承担。如果需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如已认证相符,供方应向需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如未经认证,供方须提供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供需方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保持票面干净、整齐, 发票的正反两面均不能留下任何脏、乱及签字的痕迹。需方在收到发票后按季度计划45个工作日内给予付款。

九、违约责任

1、因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及履约担保(如有),如投标保证金及履约担保(如有)不能弥补中标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中标供应商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供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3、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供应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前述的违约金、赔偿金,采购人有权从应付给中标供应商的款项中扣除。

十、其它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没收履约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3、合同执行期间供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及安装服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中标人承担重新招标的全部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采购人可选择其它厂家供货及安装服务,如有价差(其它厂家所供货物及安装服务费用高于中标价的价差)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费用。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编写

1.要求

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视其为虚假报价,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1.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货物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设备或服务只能有一个报价。

2.投标文件语言

2.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2.2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资格或技术商务要求中涉及的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的,必须要求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文译本的,认定为该项资格或技术商务要求不符合。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中文译本、翻译机构及翻译人员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3. 投标保证金

3.1 投标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3.2 投标人应在提交响应文件之前向采购方缴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3.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采购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3.4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不接受现金、现金存款形式提交)。

3.5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按响应无效。

3.6采购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报价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缴交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报价人恶意串通的;

(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投标文件的格式

4.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技术商务标和报价标两部分组成,并按以下要求制作,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报价标部分和技术商务标部分须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标正副本必须胶装成册(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2)投标文件的报价标部分须装订后单独密封(含报价一览表、报价分项报价表及所有涉及报价部分的资料),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4.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3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报价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4.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

4.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报价人公章。

4.6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采购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4.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4.8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在有效期内,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报价人公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1报价文件须分为报价标部分和技术商务标部分,报价标部分和技术商务标部分正本和副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含产品彩页),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的)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按规定胶装成册,并在封面标明询价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字样。(注:若未按要求装订或报价标文件技术商务标部分出现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1.2 每一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 之前(指询价邀请中规定的评审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如果投标文件由邮局或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须知第3.1条至第3.2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送至接收人。

1.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我司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1.5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报价文件, 将被拒收。

1.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我司。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

1.8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第六章 评定与签订合同

1.评审准则

1.1最低报价作为中标的保证。

1.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确定评审标准、方法,经评委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1.3中标通知

1.4《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2.签订合同

2.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参照本招标文件《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标供应商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3.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3.1中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本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

3.2投标人如对招标活动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七章 验收标准

1.1 验收标准:货物按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或业主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当发生矛盾时,以其中最高标准为准。

1.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卖方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a.出厂检验

卖方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卖方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

b.安装调试检验

(1)货物安装、调试过程,卖方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买方。

c.最终验收

1. 货物安装、调试结束后,由卖方负责并会同买方及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最终验收。

成交人在业主安装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至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且已含在报价总价中。

2. 技术资料要求

卖方应在货物交货时向买方提供以下中文技术资料二套,其费用包括在报价总价中:

a. 产品验收标准 b. 技术说明书

c. 使用说明书 d. 安装、维修及操作手册

e. 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f. 包括可能的软件说明、手册、备份光盘等。

3. 其它要求

3.1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且中标人必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3.2若投标人的报价有明显的不符合市场价,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当作无效报价处理。投标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的详尽和准确程度,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4、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5 、交货时间: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6、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第八章产品供货合同(参考文本)

注释: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但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需方(买方):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编号:

签订地方:

供方(卖方):签订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采购法规,现依照结果,现就项目的采购,双方达成如下条款:

一、合同的组成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技术协议

4、中标通知书

5、货物采购合同

6、合同执行过程往来函件

上述文件优先顺序由下至上

供方须承诺保证按本条款所列文件进行供货,并承担上述文件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二、合同范围(供货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单位

数量

单价/米/个/元

(人民币)

品牌

1

内衬不锈钢复合直缝钢管

DN700*10mm*1.2mm

Q235B\SUS316L

285

2

内衬不锈钢复合直缝钢管

DN300*8mm*0.9mm

Q235B\SUS316L

14

3

内衬不锈钢复合直缝钢管

DN200*6mm*0.7mm

Q235B\SUS316L

3

4

内衬不锈钢复合直缝钢管

DN150*4.5mm*0.6mm

Q235B\SUS316L

3

5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特制三通

DN700﹡300*10mm*1.2mm

Q235B\SUS316L

1

6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特制三通

DN300*150*8mm*0.9mm

Q235B\SUS316L

1

7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特制弯管

DN300*90o *8mm*0.9mm

Q235B\SUS316L

1

8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特制弯管

DN300*45o *8mm*0.9mm

Q235B\SUS316L

1

9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特制弯管

DN300*22o *8mm*0.9mm

Q235B\SUS316L

1

10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特制弯管

DN700*90o*10mm*1.2mm

Q235B\SUS316L

1

11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特制弯管

DN700*65o*10mm*1.2mm

Q235B\SUS316L

2

12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特制弯管

DN700*45o*10mm*1.2mm

Q235B\SUS316L

4

13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特制弯管

DN700*30o*10mm*1.2mm

Q235B\SUS316L

8

14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特制弯管

DN700*22o*10mm*1.2mm

Q235B\SUS316L

1

15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特制弯管

DN200*90o*6mm*0.7mm

Q235B\SUS316L

1

16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特制泄水三通

DN700*200*10mm*1.2mm

Q235B\SUS316L

1

合计金额:

注明:

1、以上合同范围(供货一览表)价格包括:内衬不锈钢复合直缝钢管主材、配件货物制作、现场安装服务(管道组队、吊装、定位,管道焊接,现场管道切割、开孔、管端堆焊、坡口加工、焊缝部位外防腐、试压、竣工验收)、税金、劳务、管理、运输、装卸、专利、保险、售后服务以及对供货产品抽样送检检测等费用以及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中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他应缴的全部费用。

2、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及分包他人,若发现转包及分包,需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担保,要求供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且有权要求供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的,并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规格明细打捆,如发现提供其他生产品牌,需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三、采购批量:本合同根据单项工程项目预估数量进行计划采购,采取分次分批采购方式,具体采购规格、数量以需方通知为准,结算时以本合同第二条供货清单列明的单价合计结算金额。需方有权保留更改本项目的规模的权利,此权利项下需方不产生任何责任和法律责任,亦无义务向供方解释其原因。

四、交(提)货地点:供方负责送达需方仓库或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及安装服务。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运、运杂费用及运输途中、卸货、安装服务中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供方自行负责。

六、供方要求:⑴本合同生效后,需方将每次采购计划提前十个日历日以书面形式传真供方,供方收到采购计划后需在当日给予确认回复,如供方未回复的,视为已收到需方的采购计划,供方按需方提供的货物规格、数量十个日历日内给予到货,延期到货按违约处理。⑵供方应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产品进行包装,没有统一标准的采用结实、适于搬运、吊装的包装。包装应能防雨、防潮、防尘。任何由于供方包装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供方包装材料不计价、不回收。⑶货交需方,安装服务完毕并经验收确认前的全部风险和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七、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按供方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招标编号:FZ2020NCBXG04-01)第章技术标准及要求,供方投标文件承诺标准更高的,按更高标准。

八、货物验收标准及验收方式:双方按合同第七条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对到货安装服务完毕的产品进行验收,验收包括:1.需方自行检测;2.需方抽样送第三方检测(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3.供方出具产品检验合格的证书(该证书不视为对货物质量的最终定论)。

九、付款条件及方式:

(1)供方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向需方缴交合同总金额的 5 %作为履约保证金,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最后一批次货物供货完成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如供方提供银行担保的履约保函的,需方在支付供方第一批货款时应扣留按总合同金额 5 %作为质保金),待本合同供货最后一批次货物验收合格后,货物质保期满后产品无质量问题且无违约索赔情况下,质保金无息全额退还供方。

(2)供方每批次货物经需方确认到货数量及相关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包括供方提供该批次货物产品出厂检验证书、合格证书),供方开具本批次所供货物的含税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本合同签署的供方公司名称与发票开具单位及收款单位一致,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求调整发票开具单位或收款单位。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与需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需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供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供方承担责任。如因供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法或不能认证抵扣进项税额的,供方同意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行政罚款及相关损失等)。供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若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需方,并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合同;如供方随意改变账户,需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供方承担。如果需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如已认证相符,供方应向需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如未经认证,供方须提供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供需方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保持票面干净、整齐, 发票的正反两面均不能留下任何脏、乱及签字的痕迹。需方在收到发票后按季度计划45个工作日内给予付款。

十、质量条件及保修期:供方须提供贰年质保期(质保期以本合同履行最后一批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在质保期内货物因供方制造质量问题发生工程事故,一切责任由供方承担并赔偿所有抢修费用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需方验收不作为供方拒绝赔偿的理由。若供方对质量问题存在异议,也应当先向用户/需方履行质保服务义务,经需供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验后,若认定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供方则按售后服务承诺的条件进行维修。因需方使用不当原因出现货物故障时,供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提供解决方案。需更换零部件时,酌情收取成本费。在质保期满后,出现故障时,供方仍需做好售后服务,及时处理解决,以优惠于市场的价格收取零部件费及人工费。

十一、违约责任:

未得到需方许可,供方擅自将本合同货物或服务分包给其他单位,或提供其他厂家生产的产品,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视为供方违约,供方应向需方赔偿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供方未按需方要求期限到货,延迟交付货物,每延迟一日每日按该批次货物总价款的5‰向需方支付逾期供货违约金,非因需方原因和不可抗力原因供方延迟交付货物超过20个日历天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供方需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签订本合同之后,供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单方解除合同的(或以其行为表明不再履行合同,例如:供方接到需方采购计划后不在约定时间内回复经需方再次书面催告仍不回复的,供方确认的交货期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且需方不予接受的,或供方迟延交货达30日以上的),视为供方严重违约,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供方需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给需方造成损失的,供方还应赔偿需方实际损失。

在质保期内未及时履行质保责任和售后服务的,需方将按质量问题产品的总价格扣取质保金;对未履行的售后服务将自行委托他人进行服务,所发生费用由供方承担并可从质保金中扣除,同时按每次2000元的标准扣取违约金。以上情况,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的,供方应以现金补足或赔偿损失。

供方产品在施工安装使用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工程事故或安全事故,造成需方及其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需方验收不作为供方拒绝赔偿的理由。

供方货物产品验收不合格或抽样送检确认产品有质量问题的,需方有权对该批次产品要求全部退货,供方应无条件进行更换,由此造成延期交货的,按本条第2点约定执行。经更换后供方货物产品再次验收不合格或抽样送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供方货物的按国家规定标准、性能进行检测确定为不合格产品,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供方未能按需方要求提供货物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提供不符合规定和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方应承担合同总金额(含增值税)20%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8、合同执行期间供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及安装服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中标人承担重新招标的全部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采购人可选择其它厂家供货及安装服务,如有价差(其它厂家所供货物及安装服务费用高于中标价的价差)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费用。

9、以上违约金、赔偿金,需方有权优先从未付款项中扣除,未付款项不足以赔付的,供方应另行补足。其他违约情况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处理。

十二、售后服务异议响应期限:本合同所购置的货物售后服务按本次产品相关质量要求和国家规定执行。产品从验收后至保质期满前,若供方产品安装在用户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4小时内负责解决,否则,造成需方或用户损失的,供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需方有权将自行委托其他单位维修,费用由供方承担。质保期满后,需方使用产品设备有问题的,向供方发出通知的,供方亦应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提供解决方案。

十三、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一致同意提交福州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其他约定

1、受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严重火灾、台风、地震、洪水等不能预见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延迟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应尽快以传真的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消除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15日内向对方提供政府发布的证明文件。

2、合同到期后,合同项下任何尚未了结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到期的影响,债务人仍应向债权人履行义务,质保条款也仍然有效。

3、合同执行期间,若遇国家政策调整,供需双方可协商调整合同相关条款并签订补充协议,任何补充协议均应以书面方式进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名,签章后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若一方主体发生重大信息变更,如税务登记变更、公司名称变更等,变更方应在变更前提前一个月内及时告知对方变更情况,并提供相关纸质或电子信息资料。

5、合同执行期间,若国家修改了供货产品的强制性标准,供需双方应按国家新的标准对供货产品组织验收。

6、任何一方在发送本合同项下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信函、报告等材料时,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发往下列地址,在对方接到一方发出的变更其收件人/地址的通知之前,该方收件人/地址仍以先前为准。双方同意以下列收件人/地址作为双方司法/仲裁文书的送达地址,如有变化,规则同前。

(1)发给需方的通知地址: (2)发给供方的通知地址:

收件人:收件人:

收件地址: 收件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编: 邮编:

本合同项下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信函、报告等材料,本合同双方确认采用特快专递方式寄出,在按照上述地址送交邮政局或快递公司后2个工作日即视为已经送达。

十五、合同履行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本项目完工。

十六、本采购合同履行中,因需方工程施工需追加与合同货物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十七、本合同一式陆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即时生效。需方执有肆份,供方执有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双方签字盖章页。)

需方(买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 户 行:

账 号:

税 号:

纳税人识别号:

供方(卖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 户 行:

账 号:

税 号:

纳税人识别号: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采购项目

(报价部分)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地 址:

日 期:

所报价合同包:


报价货物格式

招标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单位

数量

报价/米/个/元

(人民币)

各品目合计金额

(人民币)

最高限价

台/元

(人民币)

品牌

1

1

内衬不锈钢复合直缝钢管

DN700*10mm*1.2mm

Q235B\SUS316L

285

2

内衬不锈钢复合直缝钢管

DN300*8mm*0.9mm

Q235B\SUS316L

14

3

内衬不锈钢复合直缝钢管

DN200*6mm*0.7mm

Q235B\SUS316L

3

4

内衬不锈钢复合直缝钢管

DN150*4.5mm*0.6mm

Q235B\SUS316L

3

5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特制三通

DN700﹡300*10mm*1.2mm

Q235B\SUS316L

1

6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特制三通

DN300*150*8mm*0.9mm

Q235B\SUS316L

1

7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特制弯管

DN300*90o *8mm*0.9mm

Q235B\SUS316L

1

8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特制弯管

DN300*45o *8mm*0.9mm

Q235B\SUS316L

1

9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特制弯管

DN300*22o *8mm*0.9mm

Q235B\SUS316L

1

10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特制弯管

DN700*90o*10mm*1.2mm

Q235B\SUS316L

1

11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特制弯管

DN700*65o*10mm*1.2mm

Q235B\SUS316L

2

12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特制弯管

DN700*45o*10mm*1.2mm

Q235B\SUS316L

4

13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特制弯管

DN700*30o*10mm*1.2mm

Q235B\SUS316L

8

14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特制弯管

DN700*22o*10mm*1.2mm

Q235B\SUS316L

1

15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特制弯管

DN200*90o*6mm*0.7mm

Q235B\SUS316L

1

16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特制泄水三通

DN700*200*10mm*1.2mm

Q235B\SUS316L

1

合计金额: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合同包1人民币829554.00元,若投标人所报价货物单项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和超过品目合计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交货期

本合同生效后,需方将每次采购计划提前五个日历日以书面形式传真供方,供方收到采购计划后需在当日给予确认回复,如供方未回复的,视为已收到需方的采购计划,供方按需方提供的货物规格、数量十个日历日内给予到货,延期到货按违约处理。

交货地点

中标人负责送达采购人仓库或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福州市区)。

注:

1、投标人按合同包进行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报价无效。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报价应包括:内衬不锈钢复合直缝钢管主材、配件货物制作、现场安装服务(管道组队、吊装、定位,管道焊接,现场管道切割、开孔、管端堆焊、坡口加工、焊缝部位外防腐、试压、竣工验收)、税金、劳务、管理、运输、装卸、专利、保险、售后服务以及对供货产品抽样送检检测等费用以及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中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他应缴的全部费用。

3、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和总价报价,上述招标内容为计划采购预估数量,具体采购规格、数量以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需求为准,结算时以具体采购货物的序号相应的中标单价合计结算金额。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改本项目的规模的权利,不对此行为承担责任和法律责任,亦无义务向中标人解释其原因。

4、投标人须对每一个序号进行逐一单价报价、序号总价报价和最终投标报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每一个货物名称中相对应的技术规格货物的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和预算总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5、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6、中标制造商货物须为原企业原厂原包装制造生产品牌,并按规格打捆,如发现提供其他生产品牌,用户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7、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中标人承担重新招标的全部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采购人可选择其它厂家供货,如有价差(其它厂家所供货物高于签约价的价差)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费用;未按约供货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

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

注:1、此表原件与报价分项报价原件一同装订后再单独装入信封内密封,报价文件中的资质要求不得再附此材料及与报价有关的材料。

2、详细报价清单应另纸详列,且标明所报各种货物的数量、品牌和金额。报价人代表签字。

3、当一个合同包有多个品目号时,投标人应计算出该合同包的合计价。

投 标文 件

(技术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地 址:

日 期:

所报价合同包:


技术商务标目录

(1)投标书

(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法人代表人授权书

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⑶技术规格偏离表和商务偏离表

⑷售后服务承诺书

⑸声明函

⑹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1

投标书

致: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的招标邀请(招标编号:)本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壹份。

(1)投标书

(2)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技术规格偏离表

(8)商务偏离表

(9)售后服务承诺书

(10)声明函

(11)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2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贵方年月日第(招标文件编号)的招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报价,提供招标文件“招标货物一览表”中规定的(合同包/品目号)(项目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以及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

2、我方的资格声明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随报价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签字:

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手机:

附件3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致: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现附上由(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该执照已经年检,真实有效。

(注:法人营业执照如提供复印件,需复印包括能说明经年检合格的内容,由企业加盖公章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报价人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投标代表姓名)为投标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司组织的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参与评审、谈判、签约等。投标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报价代表: 性别:身份证号:

单位: 部门: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

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双面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署:

投标代表签署:

日 期:

附件5

技术规格偏离表

投标人单位名称: 招标编号∶

合同包/品目号

货物名称

规格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

偏离说明

注: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要求的不同之处,逐条列在本偏差表中。凡未在偏差表中列明内容的,均应视为投标人无条件完全接受响应招标文件技术条款,与招标文件技术条款无偏离。

投标人代表签字

附件6

商务偏离表

投标人单位名称: 招标编号∶

合同包/品目号

货物名称

规格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

偏离说明

注: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要求的不同之处,逐条列在本偏差表中。凡未在偏差表中列明内容的,均应视为投标人无条件完全接受响应招标文件商务条款,与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无偏离。

投标人代表签字:

附件7

售后服务承诺书

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对售后服务的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加以承诺,自行编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

附件8

声 明 函

致: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中投标(招标编号:),现做如下声明:

1、在此次招标活动中我公司未主动或被动地与具有《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共谋参与围标。我司承诺如果在资格审查或整个招标过程中如果发现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上述关联关系,报价无效;如果中标,我司愿意无条件放弃中标资格,并接受采购人、评审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进行的任何处理。

2、我司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

附件9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报价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附件10

履约保证金(格式)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已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递交的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报价文件。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就供货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保函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函有效期自采购人与供货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供货方违反合同规定的义务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保函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无条件地在7天内给予支付。

采购人和供货方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福州仲裁委提起仲裁。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标签: 不锈钢管件 内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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