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三乙烯二胺等两项产品招标公告
2020年三乙烯二胺等两项产品招标公告
大港油田石油工程研究院2020年三乙烯二胺等两项产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GYT-2020-03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港油田石油工程研究院2020年三乙烯二胺等两项产品采购项目已完成审批,以DGYT-2020-0302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背景概况:本项目为大港油田石油工程研究院需求。该产品预计项目需求金额约765.6万元。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
序号 | 标段 | 物料组 | 物料编码(11位) | 物料描述 | 计量单位 | 技术规格书 | 预计数量(吨) | 最高限价(元)(含13%增值税的落地价) |
1 | 一 | ********413 | 三乙烯二胺 工业级≥90% | 吨 | 见技术规格书 | 100 | 25900 | |
2 | ********584 | 二甲基聚硅氧烷 工业级 ≥90% | 吨 | 见技术规格书 | 170 | 29800 |
2.4 交货地点:大港油区范围内(含采油二、三、六厂等)指定地点;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招标人要求分批交货,电话通知3日内交货,供方负责送货;
2.6 产品质保期和服务要求:从交货之日起计算,产品质保有效期一年以上,如技术规格书中有要求按照技术规格书保质期执行。供方负责送货。包装按照招标人要求。
2.7 本次招标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采购执行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未执行数量不予执行。
2.8 样品要求:招标范围中(1-2号)产品需投标人准备样品各1000g,标签注明产品相关技术指标,开标前投标人交予招标中心(疫情期间可以邮寄)。招标中心待评审结束后,将标段一中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产品交予石油工程研究院,并由石油工程研究院委托大港油田公司检测监督评价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产品技术规格书中加注*的指标出具检测报告,作为产品是否合格的依据,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测不合格时由石油工程研究院负责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如有异议,需在石油工程研究院告知不合格的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以正式文件的方式提出,由原受托的检测机构对原样品进行复检,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作为最终的检测结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产品不合格时,石油工程研究院按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检测,最终检测出合格产品,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9 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在应用中出现质量问题,由大港油田检测评价中心检测,根据检测结果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包装物由投标人负责回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经营范围包括招标产品制造和销售),代理商或贸易商(经营范围包括招标产品销售)。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针对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是取得大港油田公司准入备案的供应商,准入范围应包含招标产品。或具备大港油田企管法规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招标临时准入证明》(投标人可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此证明仅本次招标有效)。疫情期间按照油田公司“关于疫情期间调整招标临时准入的通知”要求,取消办理临时准入,开标前评审专家要结合实际项目进行资格资质审核,投标人接到拟中标通知后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正式供方准入执行。
资格查询网站:http://10.76.3.36/GFGL/;
(4)其他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潜在投标人于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7日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咨询本公告第九条指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②按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现金业务。
4.2 招标文件每套(不分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本公告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银行汇款,报名截止日前将电汇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可编辑Excel版及盖章签字扫描件,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和确认后的投标人特别提示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此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
5.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本次投标采取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5.2.1提交时间和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平台拒收。
5.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向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提交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六、发布公告。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5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八、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邮编:300280
联 系 人:余佳程 电 话:***-********,135*****980
邮 箱:dg_yujcheng@petrochina.com.cn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异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
投诉受理部门:大港油田公司企管法规处 联系电话:***-********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77051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
技术要求
全指标*号
三乙烯二胺技术规格书
1 范围
本技术规格书规定了三乙烯二胺的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三乙烯二胺的生产和质量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678-2003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80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3 技术要求
三乙烯二胺应符合表1中规定的技术要求。
表1 三乙烯二胺技术要求
项目 | 指标 |
pH值 | 7.0~9.0 |
溶蜡速率,g/min | ≥0.016 |
4 主要仪器和材料
本标准所用主要仪器与材料如下:
恒温水浴:温控45 ℃±1 ℃分析天平:实际分度值d=0.01 g;石蜡:(58-60)号医用切片石蜡;温度计:0℃~100℃,分度值为1℃;精密pH试纸。5 试验方法
5.1 pH值测定
取一小块精密试纸在表面皿上,用洁净干燥的玻璃棒蘸取待测样品点滴于试纸的中部,观察变化稳定后的颜色,并在半分钟内与标准比色卡对比,读取溶液的pH值。
5.2 溶蜡速率的测定
5.2.1将切片石蜡制成1g±0.1g的圆球,称量精确到?0.01g。
5.2.2 将恒温水浴温度控制在45℃±1℃,在50mL比色管中加入15 mL三乙烯二胺,放入水浴中。待比色管中的三乙烯二胺恒温后,将蜡球放入比色管中,隔5分钟摇动比色管一次,观察并记录蜡球溶完所用的时间t,精准到1 min。
5.2.3 计算
溶蜡速率按公式(1)计算
……………………………………..…(1)
式中:
γ—— 溶蜡速率,g/min;
mb——蜡球质量,g;
t——蜡球溶完所用的时间,min。
6 检验规则
6.1 取样规则
本产品按批检验,每供货一次的产品为一批。抽样按GB/T 6678-2003中7.6规定确定抽样数量,按GB/T 6680的规定进行抽样。抽样总量不少于1000 mL。该产品取样后,充分混匀,等量分装入3个清洁、干燥、带胶塞的试剂瓶中,每份不少于300 mL。贴上标签,并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批号、取样日期和取样人,一份试验用,一份留备复检,另一份保留1个月以备仲裁。
6.2 检验
6.2.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要求如下:
1 出厂检验应逐批进行;
b) 检验项目为表1中列出的全部项目;
c) 产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单格式参见附录A。
6.2.2 型式检验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或进行鉴定时;
b) 工艺、原材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 正常生产够12个月时;
d) 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6.3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应申请用备用样复检,复检结果仍有一项不符合规定,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产品应提供生产厂名、厂址、产品名称、标准编号、净质量、保质期、生产日期和产品合格标识。
7.2 包装
产品应用清洁、干燥、无泄漏的桶包装,每桶净含量误差不应大于1 %。但在每批产品中任意抽检50 桶,其净含量平均值不应少于其标示的净含量。
7.3 运输
装卸运输过程中,应小心轻放,严禁撞击,以免泄漏。
7.4 贮存
贮存时应放于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
二甲基聚硅氧烷技术规格书
1、产品适用范围
产品主要用于含聚丙烯酰胺类聚合物的一元驱、二元驱、三元驱,对其中的聚丙烯酰胺进行降解。
2、技术要求
表1 二甲基聚硅氧烷技术指标
项目 | 指标 |
外观 | 无色至黄色透明液体 |
pH值 | 2.0~6.0 |
密度,g/cm3 | 1.00~1.05 |
降解率(4000mg/L聚丙烯酰胺溶液,50℃,5h),% | ≥90 |
3、主要仪器和材料
本技术规格书所用主要仪器与材料如下:
电热恒温水浴:温控100℃ ±1 ℃;密度计:钻井剂密度计,量程为1.00 g/cm3~2.50 g/cm3,精度为0.01 g/cm3;电子天平:实际分度值d=0.01 g;聚丙烯酰胺:水解度22 %~25 %,含水量8 %~10 %,分子量2000万~2400万;精密pH试纸;烧杯;500 mL;量筒: 50 mL和 500 mL;测试瓶:磨口广口瓶 500 mL和1 000 mL;六速旋转粘度计;4、试验方法
4.1外观的测定
取样品25 mL~30 mL放于比色管中,在自然光下目测观察。
4.2 密度测定
密度测定按GB/T 16783.1—2014 中的4.1~4.4执行,测定温度为室温。
4.3 pH值测定
取一小块精密试纸在表面皿上,用洁净干燥的玻璃棒蘸取待测样品点滴于试纸的中部,观察变化稳定后的颜色,并在半分钟内与标准比色卡对比,读取溶液的pH值。
降解率的测定4.4.1配制4000mg/L的聚丙烯酰胺基液1000mL,存于广口瓶中备用。
4.4.2量取基液400mL,用六速旋转粘度计测试基液表观粘度(μ0),μ0为0.5*Ф600的值。
4.4.3量取基液400mL,加入4mL二甲基聚硅氧烷溶液用玻璃棒充分搅拌5min以上,在电热恒温水浴中50℃±1℃放置5 h,取出反应液体,冷却至室温,按照4.4.2粘度测试方法测试降解后粘度(μ1)。
4.4.4降解率按公式(1)计算:
……………………………………..………(1)
式中:
X—— 降解率,%;
μ0—— 聚丙烯酰胺基液粘度,mPa·s;
μ1—— 聚丙烯酰胺基液降解后粘度,mPa·s。
5、检验规则
5.1 取样规则
每5吨为一批,少于5吨按5吨计,产品抽样时用取样器在罐的上、中、下各部吸取试样。该产品取样后,充分混匀,等量分装入3个清洁、干燥、带胶塞的试剂瓶中,每份不少于400 mL。贴上标签,并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批号、取样日期和取样人,一份试验用,一份留备复检,另一份保留1个月以备仲裁。
5.2 检验
5.2.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要求如下:
2 出厂检验应逐批进行;
b)检验项目为表1中列出的外观、密度、pH值;
c) 产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单格式参见附录A。
5.2.2 型式检验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或进行鉴定时;
b) 工艺、原材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 正常生产够12个月时;
d) 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5.3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应申请用备用样复检,复检结果仍有一项不符合规定,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6、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志
产品应提供生产厂名、厂址、产品名称、执行标准编号、净质量、生产日期和产品合格标识。
6.2包装
本产品采用200kg塑料桶装。
6.3 运输
产品运输时避免雨淋、混入其它杂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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