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燕北加油加气站建设招标公告

灌云燕北加油加气站建设招标公告


[0]灌云燕北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灌云燕北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标段编号****************-BD-001;标段名称灌云燕北加油加气站项目施工;招标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项目批准机关名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标段具体信息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报名地点公告发布日期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公告开始时间2020年4月29日公告结束时间2020年5月13日工程类型房屋建筑施工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企业业绩、信誉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其他条件公告信息

灌云燕北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灌云燕北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已经灌云县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连云港石油分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云燕北加油加气站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灌云县临港产业区228国道南侧(灌云GYJ2018-15号地块)

2.工程规模:宗地面积6653.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加油加气站及配套设施,包括营业区建筑面积约630平方米,加油区建筑面积864平方米,加油区设置5座加油岛,每岛设置1台双枪双品加油机,加气区设60立方米LNG储罐及相关泵撬设备。项目容积率≤3.50,建筑密度≤55%,绿地率≥30%。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
****************-BD-001灌云燕北加油加气站项目施工主要建设加油加气站及配套设施等土建安装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9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灌云燕北加油加气站项目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燕北加油加气站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发改投资【2019】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连云港石油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灌云燕北加油加气站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临港产业区228国道南侧(灌云GYJ2018-15号地块)
2.1.2、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加油加气站及配套设施,包括营业区建筑面积约630平方米,加油区建筑面积864平方米,加油区设置5座加油岛,每岛设置1台双枪双品加油机,加气区设60立方米LNG储罐及相关泵撬设备。
2.1.3、招标控制价:991.006822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5月6日,竣工日期:2020年8月4日
2.1.5、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加油加气站及配套设施等土建安装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规定,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它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自2016年4月17日至今,须承担过类似工程,并已竣工验收合格。
类似工程业绩认定标准:合同工程造价在200万以上的加油站或加气站工程施工项目。
注:(1)投标人必须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施工合同中的合同金额为准,若提供的上述资料不能明示竣工验收时间及合同金额的,则不予认可且视为资格审查项不合格。
(3)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
■自2018年4月17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19年4月17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0年1月17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
1、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但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程遵照连建发(2018)421号文、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建筑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②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③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0】13号、【2011】13号、【2012】14号、【2016】7号、【2017】6号、【2018】4号、【2019】3号、【2020】2号;连清办【2010】4号、【2011】9号、【2013】6号、【2014】4号、【2014】16号、【2015】6号、【2015】9号、【2015】15号文、【2017】5号、【2019】3号、【2020】3号)文件中未解禁的单位,将不准予报名。
④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执行最新文件苏建规字【2020】1号文规定,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⑤招标人拒绝借牌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借牌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的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⑥省内外市施工企业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即省内外市施工企业参与投标和承接工程前,不再办理单项核验手续;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且项目负责人须在核验名单内,具体详见苏建规字〔2010〕7号文。
⑦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⑧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⑨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4月2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10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5.2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资格审查应提供有效的下列资料,下列资料原件扫描件按要求上传且满足要求,资格审查才能通过: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6、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
7、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8、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
9、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建筑市场不良行为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0、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能在岗履职的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1、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的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2、省外投标建筑施工企业需提供资质《核验书》;
1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全过程参与,包括开标、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连建发【2018】95号文、连建发【2018】96号、连建发【2018】412号文及苏建规字【2016】4号文);
14、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由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如有,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8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9~14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七、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7.1.2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确定评标入围方式:
评标入围方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7家和平均值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号文: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2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评分方法如下:得分最高得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100分。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商务标得分:
(1)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本项目招标K2取值为90%。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八、投标保证金:壹拾玖万捌仟贰佰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后提供壹正肆副共伍份书面投标文件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及资格审查资料)。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广联达:
联系人:郑磊138*****568刘书丹186*****807
国泰新点:
联系人:黄桂松158*****880朱家旺189*****238张海南185*****641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连云港石油分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张晓刚
招标人联系电话:180*****238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0*****882

四、公告

1.公告时间:2020年04月29日至2020年05月13日

2.公告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04月29日至2020年05月13日

2.获取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连云港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盐河北路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9层
邮编:邮编:
联系人:张晓刚联系人:刘工
电话:180*****238电话:150*****882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特殊公告[0]

灌云燕北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灌云燕北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已经灌云县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连云港石油分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云燕北加油加气站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灌云县临港产业区228国道南侧(灌云GYJ2018-15号地块)

2.工程规模:宗地面积6653.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加油加气站及配套设施,包括营业区建筑面积约630平方米,加油区建筑面积864平方米,加油区设置5座加油岛,每岛设置1台双枪双品加油机,加气区设60立方米LNG储罐及相关泵撬设备。项目容积率≤3.50,建筑密度≤55%,绿地率≥30%。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
****************-BD-001灌云燕北加油加气站项目施工主要建设加油加气站及配套设施等土建安装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9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灌云燕北加油加气站项目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燕北加油加气站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发改投资【2019】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连云港石油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灌云燕北加油加气站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临港产业区228国道南侧(灌云GYJ2018-15号地块)
2.1.2、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加油加气站及配套设施,包括营业区建筑面积约630平方米,加油区建筑面积864平方米,加油区设置5座加油岛,每岛设置1台双枪双品加油机,加气区设60立方米LNG储罐及相关泵撬设备。
2.1.3、招标控制价:991.006822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5月6日,竣工日期:2020年8月4日
2.1.5、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加油加气站及配套设施等土建安装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规定,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它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自2016年4月17日至今,须承担过类似工程,并已竣工验收合格。
类似工程业绩认定标准:合同工程造价在200万以上的加油站或加气站工程施工项目。
注:(1)投标人必须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施工合同中的合同金额为准,若提供的上述资料不能明示竣工验收时间及合同金额的,则不予认可且视为资格审查项不合格。
(3)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
■自2018年4月17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19年4月17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0年1月17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
1、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但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程遵照连建发(2018)421号文、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建筑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②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③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0】13号、【2011】13号、【2012】14号、【2016】7号、【2017】6号、【2018】4号、【2019】3号、【2020】2号;连清办【2010】4号、【2011】9号、【2013】6号、【2014】4号、【2014】16号、【2015】6号、【2015】9号、【2015】15号文、【2017】5号、【2019】3号、【2020】3号)文件中未解禁的单位,将不准予报名。
④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执行最新文件苏建规字【2020】1号文规定,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⑤招标人拒绝借牌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借牌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的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⑥省内外市施工企业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即省内外市施工企业参与投标和承接工程前,不再办理单项核验手续;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且项目负责人须在核验名单内,具体详见苏建规字〔2010〕7号文。
⑦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⑧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⑨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4月2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10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5.2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资格审查应提供有效的下列资料,下列资料原件扫描件按要求上传且满足要求,资格审查才能通过: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6、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
7、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8、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
9、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建筑市场不良行为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0、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能在岗履职的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1、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的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2、省外投标建筑施工企业需提供资质《核验书》;
1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全过程参与,包括开标、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连建发【2018】95号文、连建发【2018】96号、连建发【2018】412号文及苏建规字【2016】4号文);
14、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由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如有,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8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9~14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七、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7.1.2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确定评标入围方式:
评标入围方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7家和平均值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号文: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2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评分方法如下:得分最高得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100分。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商务标得分:
(1)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本项目招标K2取值为90%。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八、投标保证金:壹拾玖万捌仟贰佰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后提供壹正肆副共伍份书面投标文件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及资格审查资料)。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广联达:
联系人:郑磊138*****568刘书丹186*****807
国泰新点:
联系人:黄桂松158*****880朱家旺189*****238张海南185*****641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连云港石油分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张晓刚
招标人联系电话:180*****238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0*****882

四、公告

1.公告时间:2020年04月29日至2020年05月13日

2.公告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04月29日至2020年05月13日

2.获取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连云港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盐河北路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9层
邮编:邮编:
联系人:张晓刚联系人:刘工
电话:180*****238电话:150*****882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相关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加气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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