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区综合宣传推广服务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瑶海区综合宣传推广服务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瑶海区综合宣传推广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中共合肥市瑶海区委宣传部申请“瑶海区综合宣传推广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合肥市广播电视台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限从2020年4月29日起至2020年5月8日止。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中共合肥市瑶海区委宣传部

采购代理机构: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瑶海区综合宣传推广服务

项目预算:160万

二、论证组专家名单

序号

姓名

单位及职称

备注

1

章玉政

新安晚报 高级记者

组长

2

吕萌

安徽大学 教授

3

鲍进

安徽元贞律师事务所

律师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项目简介

为深入贯彻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 “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等重要讲话精神,适应宣传工作新形势,推动瑶海区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瑶海区政府与合肥市广播电视台拟进行全面融合传播战略合作。此举对实现瑶海区成为建设转型发展示范城区、创新创业活力城区、宜居宜业幸福城区具有深远的促进意义。此次融合传播战略合作将通过“搭平台促融合,建机制谋未来”实现市区联手、优势互见、资源整合、互利共赢。

此次合作拟以合肥市广播电视台主流高清频道财经频道黄金时段播出的专栏节目为基础,联合节目上下游新媒体矩阵,形成全媒体融合传播新格局。合作的建立,将极大提高瑶海广播电视的宣传水平和展示度,全面提升瑶海区在合肥市的整体形象,对瑶海区借助市级媒体资源构建“融媒体中心”、形成“大宣传”格局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项目内容

(1)开设两大全媒体电视栏目

聚焦瑶海区“东部新中心,活力新瑶海”的定位,精心策划两大电视栏目:品牌栏目《新瑶海,向东看》与专题栏目《钢铁是这样练成的》。

其中,品牌栏目《新瑶海,向东看》按照瑶海区“12345”的发展思路,聚焦“转型发展”,抢抓发展机遇,聚焦城区面貌转变、产业转型升级、群众幸福感提升等方面。栏目每周一期,全年52期,每期10分钟,拟在财经频道和新闻频道双频道播出,共设置三个板块,即:周资讯类栏目:《瑶海头条》、人物专题类栏目《奋斗!血总是热的!》、深度报道类栏目《逐梦!瑶海的新活力!》。

专题栏目《钢铁是这样炼成的》为月播栏目,旨在宣传瑶海区钢铁般的历史与精神,重点聚焦瑶海取得新成就背后的故事。通过一个个成就背后“人、责、情”的深度挖掘,展现瑶海区每一步的发展与进步及其政府众志成城、站在潮头的奉献精神,党员干部锐意改革、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及瑶海人民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进取精神。栏目为月播,全年共12期,每期时长5-6分钟,拟在财经频道播出,深度聚焦与报道瑶海人的成就与贡献、奋斗与坚守、爬坡与胜利、越坎与新起点四个层面。

(2)打造《新瑶海,向东看》全媒体运营平台

《新瑶海,向东看》电视栏目将依托瑶海区和合肥市广播电视台现有和未来资源,全力打造全媒体融合传播平台,进行“多元发布、多次营销”,做到台、网、手机的三屏合一,实现宣传内容资源的多次利用,全方位多角度融媒体展示瑶海区形象。主要包括:

节目内容在“瑶海发布”及财经频道微信公众号发布,同时加大对新华客户端、今日头条、新浪微博、人民网、抖音、腾讯视频、百度视频、优酷、百度贴吧等新媒体信息的二次传播;依托瑶海区、合肥市广播电视台官方网站开辟《新瑶海,向东看》专页,利用节目、电视电台直播、网络直播等,推介瑶海;根据终端特点进行差异化制作,重构栏目和版面,如视频新闻的“全碎结合”、“影音图文结合”等,重点打造节目“微视频”。

(3)共建视频“中央厨房”

合肥市广播电视台全力配合瑶海区宣传工作,就重大选题、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果,加强新闻策划和主题报道力度,更多更好地向中央台主要频道和主要栏目、省级媒体发稿。通过财经频道联通全台资源,打造一次采集,多平台、多栏目、多形式整合播出的视频“中央厨房”,保证瑶海工作在市台多频道的曝光率,特别是在新闻频道《新闻联播》、《早安合肥》、《午间新闻》、《晚间播报》的播出率与全市各县(市)区的平均频次持平。

(4)建设融媒体中心视频和图片素材库

基于常规节目生产量,建立瑶海区分类视频素材库和图片素材库,对采访的信息进行收集、归档、分类,建立《新瑶海,向东看》信息库,方便今后高效的浏览、检索和利用。

(三)单一来源对象

合肥市广播电视台。

(四)论证结论

1、项目的特殊性

因为此项目重点在于宣传基层党委政府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宣传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所以选择的项目服务商必须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且为省市主流广播电视媒体。鉴于瑶海区综合宣传推广服务项目内容多样,建设的宣传平台涵盖多种媒体形式,且希望将平台的影响力在全省及全国的舞台广泛渗入,另一方面,有效避免多头对接和工作重复开展,从源头责任清晰便于风险把控,因此需要资源丰富,具备舆论导向把控、新闻内容生产、渠道资源丰富、采编队伍成熟等多种优势的综合性媒体来统一完成此项任务。

瑶海区一直未建立区级广播电视平台,广播电视摄影制作人才极其短缺。通过宣传服务合作的建立,可以进一步加强瑶海区相关人才的培养,进一步拓展瑶海外宣平台,提升对外宣传的能力。

2、市场调研和分析

第一,合肥市广播电视台作为我市唯一市属广播电视媒体,具有唯一性和权威性。该台开设了多档栏目报道合肥市各县(市)区重点工作,与瑶海区的宣传需求保持高度一致,其他电视台基本没有开设针对合肥市各县(市)区的宣传栏目。合肥市广播电视台是集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影视剧产业、演艺、多媒体等为一体的省内最大的市级综合性传媒,不仅具有覆盖全合肥地区的多个地面电视频道,并且拥有与新技术统一发展的融媒体中心,具备区域传统媒体与网络新媒体的优势,以及实现主流媒体与政府服务的融媒体发展所必需的采编力量和良好的技术力量,是市委市政府重要的新闻发布平台和对外宣传平台。

第二,合肥市广播电视台具有宣传合肥各县(市)区的良好经验和典型案例。合肥市广播电视台已与合肥多个行政区域共建栏目或项目,如:蜀山区共建《今日蜀山》、与庐阳区共建《庐阳纪事》等电视栏目,与市安监局共建《合肥安监》栏目,“蜀山半程马拉松”、“我在桃溪有块地”等品牌策划深入人心,在政府工作宣传服务中经验丰富,成效明显。

第三,合肥市广播电视台已经建立了瑶海广播视频资料的素材库。2002年瑶海建区以来,合肥市广播电视台始终参与到瑶海重要项目和重大节点的宣传报道中来。据不完全统计,近20年来,该台广播视频素材库中已经储存了近10000分钟的资料,其中还有很多独家视频素材,这为瑶海区提供了丰富的视频资源和后期制作。在新闻素材的累积方面优势明显,与该台同级和上级单位均无法比较,对宣传质量和水平的提升以及宣传的持续性具有重要意义。

3、相关法律、政策及文件依据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4、其他理由特此纪要

综上,瑶海区综合宣传推广服务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论证小组一致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由单一来源对象合肥市广播电视台承担本项目宣传推广服务工作。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提供的服务说明

供应商名称:合肥市广播电视台

地址:合肥市政务区天鹅路558号合肥广电中心

内容说明:瑶海区综合宣传推广服务

五、采购单位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中共合肥市瑶海区委宣传部

地址:合肥市明光路1号瑶海区政府

联系人:束靖 电话:****-********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新安江路和漕冲路交口瑶海建设大厦二楼203室,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传真:****-********)。

2020年04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论证 宣传推广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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