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第二阶段)施工招标公告
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第二阶段)施工招标公告
兰州中石油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项目(第二阶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0-DFZB-027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加。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名称:兰州中石油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项目(第二阶段)施工。
2、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
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包括设备材料采购(甲采设备除外)及施工建设。包括但不限于。低分子、无灰、降凝剂、水杨酸盐、合成油、污水处理等5套装置的废气经过第一阶段冷凝后不达标废气集输和焚烧设备的安装、电气仪表等及新增设施可燃气体监测和机泵设备的监控。
(2)招标范围:
兰州中石油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项目(第二阶段)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内容。
3、建设地点:兰州中石油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厂区;
4、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签署的开工报告为准);
5、技术要求:
(1)详见兰州中石油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项目(第二阶段)施工图规定的标准或规范和招标人的使用要求;。
(2)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其他标准或规范。
6、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7、其他: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及同类工程(主要指石油化工相关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业绩(有效合同),为投标企业在职员工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本项目须配置专职施工员、质量员及安全员各一名,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可为同一人,以上人员均须是本企业的在职员工。
(4)本项目投标人必须为润滑油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准入单位,符合油润函字2019(282)号文件的要求《关于发布润滑油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准入目录的通知》中的承包商。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近3(2017、2018、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近3年(2017年10月1日至今)有同类石油石化行业工程承包的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较高的企业荣誉以及良好的商业信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进入http://shixin.court.gov.cn/网站自行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为准)的失信企业将取消投标资格。
5、凡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4月30日09时00分至2020年5月9日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区莫高大道幸福家园?黄河明珠2#304室)。
3、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获取方式:
本项目在招标代理公司处购买标书、递交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原因操作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现场报名获取: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函(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资质证;近3年(2017年10月1日至今)有同类石油石化行业工程承包的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近3(2017、2018、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准入证明等证明文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区莫高大道幸福家园·黄河明珠2号楼304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本公告要求其报名将不被接受。
(2)网上报名获取:外地企业可通过邮件形式在线获取招标文件,需将法人授权函(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资质证;近3年(2017年10月1日至今)有同类石油石化行业工程承包的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近3(2017、2018、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准入证明等证明文件资料扫描件发送至********8@qq.com">********53@qq.com,并注明:单位名称、所报名招标编号、开票信息、邮寄地址及联系人,报名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本公告要求其报名将不被接受。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05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兰州中石油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会议室。方式为现场送达。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应按项目标段提交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形式可为电汇。(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中油内部单位执行《中油财[2009]185号》文件。
投标人须派代表出席,其中法人代表出席开标会须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须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承诺书及身份证原件。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中石油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
联系人:何涛
邮政编码:730060
电话:****-*******
代理机构: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莫高大道幸福家园·黄河明珠2幢304室
联 系 人:刘万强
邮政编码:730070
电 话: 189*****529、****-*******
电子邮箱:********53@qq.com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
开户银行:兰州农商银行东路支行
户 名: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行 号:********5054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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