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类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检验类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检验类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青岛市卫生局的委托,对其所属单位所需检验类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概况:
1.1 项目名称:检验类医疗设备采购
1.2 招标文件编号:QCZ****-*******-2
1.3申报书编号:T-********-***
1.4 资 金 来 源:财 政 资 金
2. 招标内容:
2.1 招标货物的名称、内容:
第1包:电化学发光分析仪 数量:1台
第2包:流式细胞分析仪 数量:1台
第3包:荧光定量PCR仪 数量:1台
第4包:标本超低温冻存管理系统 数量:1台
第5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数量:1台
2.2 技术要求及说明:详见(招标文件中第四章)技术要求及说明。
2.3 货物的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相关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证明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2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3.3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4第1.2.3.5包具有所投产品“进”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登记表和附件(如有附件的话);第4包所投的超低温冰箱具有“进”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登记表和附件(如有附件的话)。
3.5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技术和服务不是投标人所拥有的,则必须得到货物制造商或制造商在中国出资组建的法人机构或具有授权资格的代理商针对该货物、技术和服务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否则,不予接受。
3.6投标人所投单台设备单价在100万元及以上时,须提供原厂家的Date Sheet(技术白皮书)或公证书原件。
4. 付款方式、交货期、交货地:
4.1 付款方式:设备验收合格后付款90%,余10%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付清。
4.2 交货期:投标人报出的最快交货期,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4.3 交货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4.4 结算货币:人民币。
5. 招标文件发售始止时间、地点:
自2011年12月17日始至2011年12月29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发售。
6.网上注册、报名:
根据青岛市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以前必须在青岛政府采购网进行投标人注册并进行项目报名。网址:http://zfcg.qingdao.gov.cn。
7.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邮资每套人民币50元。并按下述地址汇款,同时应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对邮递过程中的延误和遗失概不负责。
8.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2012年01月12日09:00至09:30(北京时间)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2号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9.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2012年01月12日09:30(北京时间)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2号开标室。届时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准时出席。
10. 其他事项:
10.1 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10.2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将按中标金额依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货物类的收费规定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10.3需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在投标截止日前5天与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公司联系)。凡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均以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的书面答复为准。
10.4 请各投标人按以下联系方式办理相关事宜:
11、采购人信息
名称:青岛市卫生局
地址:青岛市闽江路 7 号
联系人:赵献坤 华涛 肖健
联系电话:******** 135*****181 133*****617
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延安三路220号邮政大厦16楼
邮政编码:266017
E-mail: yiminshi@163.com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张征 黄晓婷
账 户: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
开户银行:青岛银行福州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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