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2年业务外包-标包1、2、3、4、6、7、8招标公告
2020-2022年业务外包-标包1、2、3、4、6、7、8招标公告
2020-2022年业务外包项目-标包1、2、3、4、6、7、8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2020-2022年业务外包项目-标包1、2、3、4、6、7、8、招标编号:TXZBL000273),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电子招标)
1.招标范围1.1 招标范围:
1.1.1 项目概况:为满足北京联通业务外包服务需求。特启动本次招标。
1.1.2 招标编号:TXZBL000273
1.1.3 招标内容:采购业务外包服务,采购总预算为不含税33326.6万元(本项目不承诺满额执行,以实际合同执行为准)。
1.1.4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1.5 ※实施或交货期限:标包1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次月1日起连续12个月;标包2、3、6、7、8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次月1日起连续36个月;标包4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次月1日起连续24个月。
1.2 本项目划分8标包(本次招标不包含本项目标包5):
标包1:10010话务,预算为不含税5425.7万元;
标包2:业务专席,3年总预算为不含税8588.9万元(其中:IT支撑热线部分为189万元,客户服务成本部分为8399.9万元);
标包3:客户维系,总预算为不含税6987.7万元;
标包4:集团升投业务,总预算为不含税3667.6万元;
标包6:中台外包,总预算为不含税1620万元;
标包7:电话外呼辅导,总预算为不含税300万元;
标包8:集团两中心,总预算为不含税2713.7万元。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8个。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一览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 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或五)证合一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2.1.2如为企业法人,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下述要求或等值货币(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标包1为1000万元人民币;标包2、4、8为500万元人民币;标包3为700万元人民币;标包6为200万元人民币;标包7为40万元人民币。
2.2 财务要求:
2.2.1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或盖章的存款账户基本信息;
2.2.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一般纳税人查询网站查询证明截图或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标包1:必须具备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应为“呼叫中心业务”的资质,业务覆盖范围须覆盖业务运营职场的所在地(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标包2、3、4、8:必须具备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应为“呼叫中心业务”的资质,业务范围覆盖范围须包含项目所在地(北京)(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标包6:必须具备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范围覆盖范围须包含项目所在地(北京)(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标包7:必须具备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覆盖范围须覆盖业务运营职场的所在地(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银行资信要求:应提供银行出具合格有效的单位存款账户资信证明书(存款证明书开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截止日期间,存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业绩要求:
标包1: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与呼叫中心业务类似业绩合同,合同累积总金额达到1000万(含)元以上且已开具对应金额的发票。
标包2: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与呼叫中心业务类似业绩合同,合同累积总金额达到500万(含)元以上且已开具对应金额的发票。
标包3: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与呼叫中心业务类似业绩合同,合同累积总金额达到700万(含)元以上且已开具对应金额的发票。
标包4: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与呼叫中心业务类似业绩合同,合同累积总金额达到500万(含)元以上且已开具对应金额的发票。
标包6: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销售、受理类业绩,且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200万元。
标包7: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包含一份同类项目业绩,且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40万元。
标包8: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与呼叫中心业务类似业绩合同,合同累积总金额达到500万(含)元以上且已开具对应金额的发票。
上述业绩证明文件均须提供合同及发票扫描件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及发票扫描件,已开具发票的金额须与合同对应付款比例一致。有效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付款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为准。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视为不符合本项要求。原件备查。
2.6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标包1:(1)具备呼叫中心运营团队,包括管理人员和客服代表,其中客服代表(上述管理人员除外)不少于220人,提供呼叫中心运营团队《花名册》;(2)承诺的客服代表不得与本项目其它标包重复;(3)承诺的客服代表,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15日内进场。若投标人提供的客服代表无法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15日内进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标包2:(1)具备呼叫中心运营团队,包括管理人员和客服代表,其中客服代表(上述管理人员除外)不少于100人,提供呼叫中心运营团队《花名册》; (2)承诺的客服代表不得与本项目其它标包重复;(3)承诺的客服代表,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15日内进场。若投标人提供的客服代表无法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15日内进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标包3:(1)具备呼叫中心运营团队,包括管理人员和客服代表,其中客服代表(上述管理人员除外)不少于140人,提供呼叫中心运营团队《花名册》;(2)承诺的客服代表不得与本项目其它标包重复;(3)承诺的客服代表,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15日内进场。若投标人提供的客服代表无法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15日内进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标包4:(1)具备呼叫中心服务团队人数不少于175人,包括管理人员和客服代表,提供呼叫中心服务团队《花名册》;(2)承诺的175人不得与本项目其它标包重复;(3)承诺的175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场。若投标人提供的175人无法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标包6:(1)投标人须承诺,如本项目中标,须达到外包人员月保有率≥90%的要求(须提供承诺书);(2)投标人须提供至少36名台席人员《花名册》;
标包7:投标人须提供运营团队人员《花名册》,至少包含外呼辅导坐席人员24人,须提供外呼辅导坐席人员列表、人员基本情况、所能开具的最新一期的人员社保证明材料,以上人员均为投标方正式编制在册人员;
标包8:(1)具备呼叫中心运营团队,包括管理人员和客服代表,其中客服代表(上述管理人员除外)不少于88人,提供呼叫中心运营团队《花名册》;(2)承诺的客服代表不得与本项目其它标包重复;(3)承诺的客服代表,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15日内进场。若投标人提供的客服代表无法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15日内进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为本项目各标包配备的人员不得复用,按标包自然顺序评审,某一标包《花名册》中的人员,若与前面标包有重复,剔除重复人员后人员数量不满足该标包服务团队要求的,将否决该标包投标。
2.7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2.7.1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
2.7.2 投标人须承诺: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2.8 异地运营条件(仅适用于标包1):投标人须具备异地运营职场和坐席,其中:(1)单一职场面积:使用面积不小于200㎡。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其中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产权人为投标人;(2)异地运营职场座席数量不少于150席,单一工作职场座席数量不少于50席,不含培训教室坐席。须提供坐席照片;(3)招标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投标人异地运营职场进行勘验,投标人工作职场须符合招标人工作职场要求(详见本标包技术规范书一、招标项目概况中第5条要求)。若不符合,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9 生产设备(仅适用于标包4):(1)投标人需提供电脑设备。电脑设备最低配置要求为显示器(21寸,分辨率1280*800)、主机(CPU酷睿 I3,主频2.0GHz,内存,4G DDR4内存,512G硬盘,转速7200转/分钟,操作系统windows7 32位操作系统,具备话务耳机插口)、键盘、鼠标、话务耳机、耳机连接线。(2)投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布10天内,在招标人提供的工作场地安装175套符合招标人配置要求的电脑设备,并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调试。若投标人提供的175套电脑设备无法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10天内完成安装及调试工作,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10 其他要求:
2.10.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10.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4 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2.10.5 如投标人在招标人所在地内无驻地或分支机构,须承诺在招标人通知发出起24小时内,满足招标人通知事宜要求的人员到达招标人所在地配合(须提供承诺书);
2.10.6 评标当日,投标人须准备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备查。如投标文件中上述材料不清晰可辨,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须保证在2小时内送达招标代理指定地点,若2小时内未送达或原件材料仍不清晰可辨将视为无效;
2.10.7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2.10.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 / 分至 / 时/ 分,下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
4.1.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 / 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2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2.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4月29日08时30分至2020年5月9日17时30分。
4.2.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于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并提供能够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查询到iPASS业务员联系人(非管理员角色),否则无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请投标人及时购买iPASS电子证书,完成电子证书绑定操作,使用iPASS账号密码登录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内容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
中国联通招标采购平台使用指南:http://pan.baidu.com/s/1c04E7CW
4.2.3 招标文件费用:每标包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在售标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购买标书申请,通过审核后,在“项目参与”-“我的购物车”中完成标书款的支付,选择沃支付。投标人需注意超过售标截至时间则不允许提交购标申请或支付标书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4 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通过报名时提供的IPASS项目联系人账号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上进行下载。
4.3 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
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完成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注册、IPASS办理及绑定联系人等所有手续,否则将直接导致无法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此平台,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电子招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及时通知招标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2)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5投标人应在2020年5月22日前验证iPASS电子证书及系统可操作性等,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超出上述时限未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且投标人无法通过其它渠道解决,造成投标人不能正常投标的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6. 考核测试要求(仅适用于标包2、标包4)本项目标包2、标包4详细评审设置考核测试打分项,依据投标人最终的考核测试成绩进行打分。考核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考核测试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书。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 6号
邮编:100032
联 系 人: 赵女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B座518
邮编: 100005
联 系 人:罗浩
电话: 18510959489
传真: /
电子邮件:luohao_xm.cicdi@chinaccs.cn
网址: /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账号: 125902095710407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标签: 业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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