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非税单位汇缴户和财政专户管理系统开发和实施服务招标公告

全省非税单位汇缴户和财政专户管理系统开发和实施服务招标公告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吉林省财税信息中心全省非税单位汇缴户和财政专户管理系统开发和实施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的公示公告

项目编号:DYGS*******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相关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的通知要求,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对吉林省财税信息中心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有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有异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人名称:吉林省财税信息中心

2、拟采购项目:全省非税单位汇缴户和财政专户管理系统开发和实施服务项目

3、采购项目预算:299万元

4、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全省非税单位汇缴户和财政专户管理系统开发和实施服务》项目的建设,需要基于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并在吉林省推广应用的《吉林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信息系统》,围绕非税业务管理中心和该公司拥有的国内唯一的全国统一缴款渠道(电子缴款适配器)技术,实现账户开设、变更、撤销等基本管理功能,通过电子缴款适配器系统及银行接口实现账户银行交易流水的自动采集,强化非税单位汇缴户和财政专户等账户资金透明化管理;依据《关于印发<吉林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财库[2018]183号)文件要求,财政部门工作职责要实现对非税收入收缴、核算、退付、账户资金实施管理、监督和检查,并于2020年12月底前,各市(州)、县(市)执收单位全面完成非税收入电子化改革推广工作。鉴于该项目时间紧、对系统成熟度和高可靠性等要求,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的《全省非税单位汇缴户和财政专户管理系统开发和实施服务》。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市闽侯县海西高新科技产业园高新大道5号18层博思软件研发中心

6、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该公司拥有国内唯一的全国统一缴款渠道(电子缴款适配器)技术。

(2)依据《关于印发《吉林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财库[2018]183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客观上实施时间紧迫,对系统成熟度和可靠性要求高。

(3)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专家组一致认为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全省非税单位汇缴户和财政专户管理系统开发和实施服务》。

7、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王志军长春师范大学教授

宋国华吉林省密码管理局副局长

张世娟长春市公安局副处长

8、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4月30日起至2020年5月9日止。

9、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服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本中心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10、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九条要求,中心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杨平

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及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李铮铮

电话:****-********


财政部门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联系人:姜锋

电话:****-********

2020年4月28日

标签: 开发 管理系统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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