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农安县交通管理大队道路标牌采购招标公告
[社会代理]农安县交通管理大队道路标牌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安县交通管理大队道路标牌采购已由农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定点采购D[********]-0003号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农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农安县交通管理大队道路标牌采购。
2.2 项目实施地点:农安县内。
2.3 服务周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硅谷大街888号盈泰国际写字楼1109室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购买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0年5月20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硅谷大街888号盈泰国际写字楼1109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农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农安县
联系人:王林
联系电话:180*****779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888号盈泰国际写字楼1109室
联系人:徐静
联系电话:****-********
县区信息公开 政府采购 *******c6edd">招标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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