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区公安分局标准化信息系统招标公告
青白江区公安分局标准化信息系统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标题 |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安分局标准化信息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安分局标准化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公告类型 | 采购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4/29 15:43:19 | 媒体发布时间 | 2020/4/29 17:00:00 |
采购人 | 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青白江区分中心 | ||
行政区划 | 青白江区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包件个数 | 1 |
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等规定,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规定,投标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十八条规定,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三)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 1.首先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http://www.cdggzy.com),进入项目采购公告,点击“马上参与”并填写相关投标信息(未注册的投标供应商应先在网站右上方点击“注册”,按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再用注册的账号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操作)。 2.在本项目采购公告下方点击“附件”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注意事项:(1)未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填写投标信息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投标资格不能转让。(2)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府采购系统使用手册(供应商)》(供应商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http://www.cdggzy.com)→在“业务办理”栏目中点击“操作指南”→下载《政府采购系统使用手册(供应商)》,根据使用手册和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 ||
谈判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0/4/30 0:00:00 | 谈判文件获取结束时间 | 2020/5/9 23:59:00 |
谈判文件售价 | 人民币0元/份 | ||
谈判文件领取地点 | 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http://www.cdggzy.com) | ||
供应商报名方式 | 1.首先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http://www.cdggzy.com),进入项目采购公告,点击“马上参与”并填写相关投标信息(未注册的投标供应商应先在网站右上方点击“注册”,按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再用注册的账号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操作)。 2.在本项目采购公告下方点击“附件”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注意事项:(1)未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填写投标信息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投标资格不能转让。(2)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府采购系统使用手册(供应商)》(供应商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http://www.cdggzy.com)→在“业务办理”栏目中点击“操作指南”→下载《政府采购系统使用手册(供应商)》,根据使用手册和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0/5/13 9:30:00 |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大道二段便民路6号) | ||
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谈判时间 | 2020/5/13 9:30:00 | ||
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谈判地点 | 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大道二段便民路6号)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689号 李老师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大道二段便民路6号罗勇***-********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李老师 ***-******** | ||
集中采购监督机构 | 青白江区财政局***-******** | ||
备注 |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截止之后如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区交易中心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于自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2.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融资政策详见《成都市青白江区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青财政〔2019〕72号)。(投标供应商可在成都市青白江区财政局官网—“政策法规”专栏查阅文件。) 依据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公布成都市首批在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名单的通知》(成财采〔2019〕49号)、成都市青白江区财政局《关于公布青白江区首批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名单的公告》(青财采〔2019〕26号)相关规定,成交供应商可自主选择19家提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信用融资。成交供应商可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青白江区分中心》子网站查询《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交中发〔2019〕14号),获取市、区财政局公布提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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