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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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晟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高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洛阳高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洛阳高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高新政采磋商-2020-23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企业自筹资金84万元。
2、项目内容:洛阳高新区火炬大厦、自贸区管委会机关办公用房,共计27500.95㎡,共4个月物业服务费。
3、服务期:4个月
4、服务质量:达到《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规定标准。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6、政策支持: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企业生产的产品(是)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4月14日
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
日期:2020年4月29日9时30分
地点:洛阳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5楼E区评标室。
六、磋商小组名单:王安增、邵改范、周丽。
七、成交人信息:
成交人:河南佳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佳宝路英之轩商务会所401室
成交金额:捌拾叁万伍仟捌佰捌拾元整(¥835880.00元)
服务期: 4个月
质量标准:达到《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规定标准
联系人及电话:郭女士159*****155
八、公告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高新区门户网站》、《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九、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代理服务费:依据《高新区区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固定费用)支付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8000元整,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十三、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洛阳高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周女士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名称:河南晟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高新区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西500米火炬创业园B座3楼310室
联 系 人:胡女士 洛阳高新区区级政府采购服务工号:GX02-004
电 话:0379-8086 8180
电子邮箱:hnshgcxm@163.com
河南晟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4月29日
标签: 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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