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至南宁高速公路长塘互通式立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柳州至南宁高速公路长塘互通式立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4)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5)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下同)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公路施工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相符。 |
财 务 要 求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2016年、2017年和2018年企业财务指标(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的要求:①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要求: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下的企业不高于80%,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企业不高于90%;②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低于1.0。(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2016年、2017年、2018年的三年平均营业额(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提供的银行信贷证明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
业 绩 要 求 |
①.自2015年1月1日起,投标人作为独立承包人,成功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项目(须含高速公路互通)。②.自2015年1月1日起,投标人作为独立承包人,成功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说明:1上述业绩中成功完成指工程在2015年1月1日之后完工并交工,经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且提供的的业绩必须是已在交通运输部网站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从业单位”标签内,在投标人“主包业绩”信息中经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录入或审核发布的业绩,业绩信息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公路等级或技术标准、标段里程长度、主要工程内容、路面结构类型、开工及交工日期等能反映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内容的数据,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同一项目业绩中包含土建、交通安全设施的、机电工程,可分别视为相应的土建、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的业绩。2“独立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直接订立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负责实施工程施工的当事人(即工程施工非联合体形式,EPC、工程总承包等项目总包合同中作为独立施工承包方与只负责勘察设计、投资出资的联合不视为联合体,其工程施工可视为独立承包人)。 |
信 誉 要 求 |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正文及其前附表1.4.4项规定的情形之一。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 | 工程师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公路工程专业)和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2015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已完工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项目项目的项目经理。 |
项目总工 | 1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程类专业),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2015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已完工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项目项目的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最新一期广西公路建设市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4)注册资本较高的投标人优先;(5)投标人提供的能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1)的单个高速公路业绩里程数大的优先;(6)项目经理工作年限长(工作年限计算标准为:以身份证的出生日期为准,统一按22岁开始工作,且年龄未超过60岁)的优先;(7)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早的优先(即投标序号排在前的优先)。 | ||||||||
2.1.1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投标文件封面与投标函中的项目名称及标段号相一致,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号标注无误;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所投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投标文件中附有投标保证金银行电汇单的彩色扫描打印件”;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经公证的银行保函原件。(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14)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规范”规定。(15)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文件封面与投标函中的项目名称及标段号相一致,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号标注无误;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对规定的主要支付子目单价(含章节,如有)报价未超出招标人的最高限价;工程报价系数不大于1。(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6)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7)投标人严格按《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说明中关于安全生产费、暂列金额等的计取规定进行报价。(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上述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和1.4.4项规定。(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上述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说明: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资格审查资料的要求提供相关充分有效的证明材料,以证明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满足要求。未能按要求提供充分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要求。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25分主要人员:25分其他因素:50分 |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顺序优先推荐投标人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1)最新一期广西公路建设市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2)注册资本较高的投标人优先;(3)投标人提供的能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1)的单个高速公路业绩里程数大的优先;(4)项目经理工作年限长(工作年限计算标准为:以身份证的出生日期为准,统一按22岁开始工作,且年龄未超过60岁)的优先;(5)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早的优先(即投标序号排在前的优先)。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25分 | 施工组织设计 | 25分 | 施工组织设计按招标文件第四卷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五、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没有存在章节漏项的,可得基本分23分。在此基础上,可视施工组织设计的方案合理性、措施完善及可靠程度加0~2分(由评委评审确定。本项施工组织设计评分项最高得25分)。 | |||||
2.2.2(2) | 主要人员 | 25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3分 | 满足资格审查标准的可得基本分12分,在此基础上,2015年1月1日起,担任过一个单个合同10公里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的,加1分。(此加分业绩与满足资格审查标准的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12分 | 满足资格审查标准的可得基本分11分,在此基础上,2015年1月1日起,担任过一个单个合同10公里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的,加1分。(此加分业绩与满足资格审查标准的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 ||||||||
技术能力 | 10分 | 国家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 | 10分 | 投标文件满足第一信封初步评审标准的可得基本分9.0分,在此基础上,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每获得过一项与项目施工有关的国家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或投标人每主编或参编过一项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加0.5分,本项最高得分10分。(以证书颁发日期或标准发布日期为准,并附证书或奖状或颁发文件等证明材料,或提供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以证明工法、专利、奖项、标准真实有效。不满足证明资料要求的,不予认可。) | ||||||
履约信誉 | 15分 | 履约信誉 | 15分 | 其中:(1)根据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9款规定确定)评分,获得“AA”级的得3分,“A”级的得2分,“B”级的得0.5分,“C”级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3分。(2)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得12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不良行为记录中自2019年1月1日起(以对外公布时间为准)存在一项不良行为记录的扣1分(以评标期间核查为准),扣完12分止。联合体投标的以具备公路工程资质的信用等级最低的一方确定 | ||||||
财务能力 | 10分 | 注册资本(以营业执照信息为准) | 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标准,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投标人(联合体的为牵头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得基本分3分,注册资本达到5亿元人民币的得4分,之后,注册资本相对5亿元人民币每提高1亿元人民币的加1.0分(提高不足1亿元的不计分)。本项最高得5分。 | ||||||
2016、2017、2018三年的平均营业额(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 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财务)三年平均营业额标准的,可得3分,在此基础上,投标人(联合体的为牵头人)三年平均营业额每提高5亿的可加1分(提高不足5亿元的不计分),本项最多加2分。本项最高得5分。 | ||||||||
业绩 | 15分 | 业绩 | 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标准的可得12分。在此基础上:2015年1月1日起满足下列条件的可加分:每增加完成过一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项目(须含高速公路互通)的,加1分,此项最高加3分;本项满分15分。上述业绩应符合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备注说明相关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填报“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附相应资料,否则不予计加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本评标办法中所述投标人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9款的规定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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